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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四章 《 利用
第四!十一条 古城【。区内优?先开展下列经营活】动
(一)!。经营民俗客栈、特色!餐馆等旅游服—务;:
》(二)销《售地方土特产—品和旅游纪念品;】
》(三)收藏》、,交易:和展示民《间工艺品;
】 (四)商业【、休闲娱乐业—和民间艺术表演
! (五)传统】特色产品、工艺美】术品的制作和销售】
古【城内可设《立非物质文化—遗产:研究和传承、电【。影电:视,剧拍摄、文》化创意产《业发展、《地方文?化研究等基地
第!四十二条 修【缮后:的不可移动》文物应对社》会公众开放古城【。。内具:备,开放条件《的建筑物在征得所有!权人:和使用权人》同意后可设立游览】标志开放游览
第!四十三条 —在不:影响古城保护和【确,保建筑物《。安全:的前提下居民—利用:自有或?承租的房《屋开展经营》活动:应当按照有》关规:。定,办理审批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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