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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章 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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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八条 古城管理!应当实行专业管【。理和综合管理—相结合的原》则充分发挥社区基层!自治组?织的作用《逐步:。。建立以家庭、单【位、社区共》同负责?的责:。任,。体,系
?第二十九条 — ,古,城内:所有新建《、改:建、扩?建项目必须符合古】城保护规划并依法】办理土地、》规划、建设、文物、!环保等相关》审批手续相关部门在!办理审批手》续前应当征求古【城,办的: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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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三十?条 因地下管【网、消防、绿化【等基础设施建设需】。要,。开挖街巷的》应依法办理》施工手续相》关部门在办理—。审批:手续前应当征求古】城办的?意见
第三十一条! 科学控制古城】区内常住人》口规模合理控制【原住:民、:外来人口比例—尽量保持《古城区原住》民之间相对紧—密,的邻里关系》对占用非居住建【筑的单位和个人应有!计划地组织》搬,迁对人口密集区【的居民适度外迁【降低古城的人口密度!
第三十二条【 市公安消—防部门应制定符合】古城保?护,。实际的消《防技术方案因—保护需要消防设【施、消?防,通道等无法》达到消防标准—的市公安消防—部门应指导相—关单位采取相—应的补救措施
! 古城》内不可移《动,文物、历史建筑及】其他文物古迹的【利用:方,案,应征求市公安消防】部门的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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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十三条 》在城市规划中明确保!留、有?条件成套改造的公有!住房:出售:。时买方应当按照【。古城保护《要求进行《修缮并履行房屋【保护的义务
第】三十四条 》 参与不可移动】文,物或历?。史建筑维《修的施工企业必须】。具备文?物部门或建设—部门批准的》相应:资质施工企业—的,人员应接受相关部门!组织的?业务培训施工—企,业的:资质应报《古,城,办备案并参加有关】部门组织的资质年检!
:第三十?五条 ? 不可移动—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使!用性质和内》部使用功《。能不得擅自改变【确需改?变使:用性质和内部使用功!能,的应当征求古城【。办的意?见后将实施方案报】有权:部,门审:核批准
第三十】六条 古城内【沿街广告、店—招,应,与古城?风貌相?协调设?立沿:街广:告、店招的须经【市工商、《。城,市,管理等部门批准【相,关部:门,在办理审批手续前】须征:求古城办《意见
《 ? 禁止在沿街建筑】。物、:构筑物、公共设施】。及树木上涂写刻划】或者未经批准—悬挂、张贴宣传品】
第三十七条 !古城内严禁》擅,自占用道路》摆设摊点、堆—物作:业和进行其》他妨碍交通》的,。活动
】临时性的户》外商业活动须—经市城市管理和公】安等部门批准并在指!定地点进行
第三!十八条 古—城内安?装空:调、非支架型—。太阳能?。热水器?、阳:光棚等?不得破?。坏,古城传统《风貌:古城重?点保护区内禁—止使用支架型太阳】能热水器《安装空调《。等设施应进行—。必要的装饰已安装的!支架型太阳能—热水器应逐步—更换
第三—十,九条 古城—内的街巷、道路体系!应进行梳理和—。优,化加:强古:城区内的交通秩【序管理鼓励》。非机动车出行积【极推行公共交—通
第四》十条 古城内【积极:推广垃?圾清运市场化逐步实!行垃圾分《类收集?加强基础设施、【环卫设施和公共服】务设施建《设满足居民和游客】的需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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