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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章 租金标准与!。租金交?纳,。办法
第十】条 租赁土》地,。的租金分熟》地租金和生》地租金熟《地租金是按熟—。地价进行测算的【包含土?地取得费用、—土地开发费用—。和政府?的,土地收?益等;生地租金只】包,含政府?的土地收益》
第十一条 】租赁土地的租金可】以通过协议、—。招标、?拍卖、?挂牌等?方式确定其》中协议租《赁的租金不得低【。于土地?租金保护《价
土地!租金保?护价属生地租金由】市、县(市)土【地行政主管部门【会同物价、财政等】有关部门《依据:基准地?价和标定地价为基础!确定划拨土地出租和!改变:用途、企事业单【。位改制?处置原划《拨土地使用》权,需办:理租赁手续及原划】拨土地使用》。权转为租赁的租【金暂按土《地租金保护价标准执!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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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。 协议租》赁的租金标准由省以!上土:地行政?主管:。部门批准的具有土地!估价资?质的土地评估—机,构依据?城镇土地估价规程】的规定?参照市场《价格评估后报市、】县(市)人民政【府批准
第十】二条 承租》人应: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!的,金额、期限和方式向!出租人支付租—金按土地租金保护】价交纳租金》的土地租金保护价标!准调整后其交纳的租!金随之调整》
? 以协议方【式取得租赁》土地使用权》的土地?租,赁合同中租金具【体数额的约定应根据!租赁期限确定租【赁期限在5年以内的!租金不进行》。调整;?。租赁期限在5年以上!。的租赁合同中租金】具体数额的约定一般!不应:超过5年租金—具体数额5年期满】后根据市场行情【对,租金标准进行—调整
以!招,标、拍卖或挂牌方式!取得的租赁土—地使用?权,租金《不作调整
【 : ,租金的具《体缴纳办法由租赁双!方在租赁合同中约】定可以将租》赁期限内若干年【的租金进行》贴,现一次性缴纳—已缴纳年限的租金不!再调整按土地租金保!护价标准缴纳的不】执行此条款
第!十三:条 扬州市市—。。区的土地租》金可由扬州市国土资!源局委托租赁—地块所在地的—分局:收取土地收益分【配办法按规》定执行各县》(市)可自行制定】租金收取办》法,和,土,地收益分配》办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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