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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! ,国有土地租赁的一般!规定
第五】条 除经营》性房地产《。用地应当通》过国: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!方式:取,得外其他项目用地】可,以按:照本办法的》规定通过租赁—方式取得国》有土地使用权
】 , : 兴办商业、—旅游、娱乐等经营】性项目利《。。。用建设用地的国有】土地租赁必须—采取招标《、拍卖或《挂牌:方,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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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。对原划拨土地使【用权出租和改变用途!的,,应当办理出—让或租赁手续
!第六条 国有土地租!。赁必须签订租赁合】同租赁?合,同自:签,订之日起生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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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》土,地租赁分短期—租赁:和长期租赁短期租赁!一般不?超过:5年长期租》赁不超过下列最高】年限
《 ?(,一)工业用地为50!年;
(】二)教育、》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!体育用地为50年;!
(—。三)商业、旅游【、娱乐用地》为40年;
! (四)其》他用地为50—年
》 :企业法人的国有【土地租赁年限不【得超过其营业—执照规定的经—营年限
!对于纳入城市、【村镇改造规划—的和在风景区内【的原划拨土地需办】理租:赁手续的原则—上采取短期租赁方式!
?第八条 承租人应】当,在土地租《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!0日内向《租赁地块所在地【市、县人《。民,政府土地行》政主管部门申请办】理土地登《记领取国有》土地:使用权?证书:取得承租土地—使用权
》 城市规划区!内按照本办法取【得国有土地使—用权时承租》人应依法向》城市规划部门办理用!地,规划许可 》
第九条》 承租人应》当,按照土地租赁合同的!约定进?行土:。地开发?利用:在租赁期限内—承,租人需改变土地租赁!。合同约定的土地用】。途或:者其他土地使—用,条件的应当依法【批准:后重新?签订土地租》赁合:同或者签订》补,充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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