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.4 钢结构防腐其他要求
12.4.1 宜采用易于涂装和维护的实腹式或闭口构件截面形式,闭口截面应进行封闭;当采用缀合截面的杆件时,型钢间的空隙宽度应满足涂装施工和维护的要求。
12.4.2 对于屋面檩条、墙梁、隅撑、拉条等冷弯薄壁构件,以及压型钢板,宜采用表面热浸镀锌或镀铝锌防腐。
12.4.3 采用热浸镀锌等防护措施的连接件及构件,其防腐蚀要求不应低于主体结构,安装后宜采用与主体结构相同的防腐蚀措施,连接处的缝隙,处于不低于弱腐蚀环境时,应采取封闭措施。
12.4.4 采用镀锌防腐时,室内钢构件表面双面镀锌量不应小于275g/m2;室外钢构件表面双面镀锌量不应小于400g/m2。
12.4.5 不同金属材料接触的部位,应采取避免接触腐蚀的隔离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