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1022-2015 建标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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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1  一般规定

13.1.1  钢材抽样复验、焊接材料检查验收、钢结构的制作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50205和《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》GB50755的规定执行。

13.1.2  钢结构所采用的钢材、辅材、连接和涂装材料应具有质量证明书,并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。

13.1.3  钢构件在制作前,应根据设计文件、施工详图的要求和制作单位的技术条件编制加工工艺文件,制定合理的工艺流程和建立质量保证体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