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3.2 — 规划的编制、审】批与:实施
!
3.2.1 】配,电网:规划编?制工作?宜由供电企业负【责完成并报有关主】管部门审批后—实施
3!.2.?2 ?审批:通过的配电网规【划,应纳入?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!。由政府规划部—门在市政建设中预留!线路走廊及变—、配电?站等设施用地
】
3.2【.3: 配电网规—划应根据负荷与【网络的实际变化情】。。况定期开展滚动【修编工作对于中低】压配电网部分宜每隔!1a进行一次—滚动修?编;对?于,高压配电《网部分宜每》隔1:a~3a进行一次滚!。动修编
!3.2.4》 有下列情况之一!时配电?。网规划应进行全面】修,改或重新编制—
,
,
! 1 城市国民】经济和社会》发展规划或地—。区输电?网规划有重大调整或!修改时;
【
— 2 规划】预测的用电负荷【有较大变动》时;:
《
《 3 — 配电?网应用技术有重【大发:展、变化时》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