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, 第:三章 新区—开发和旧区改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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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,十六条 新区开发!和,旧,区改建?。必须坚持《统一规划《合理布局因地制【宜综:合开:发配套建设》的原:。则合:理用地、《节约用地保》护和改善《城市环境质量兼顾】社会效益、环境【。效益和经济》。效,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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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区【开发和旧《区改建应当严格限】制零星插建建设单位!必须: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!同步建设配套的基】础设:施和公共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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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— 新区开》发和旧区改》建不:得占用城市道路、河!湖水面、园林绿【地、文物古迹、高压!供电走?廊、微波通道—、机场净空保护区等!规划控制《范围
第【十八条 》旧区改建应坚持“重!点保护、合理保留、!局部改造、》全面改善”》的原则有计划、【有步骤地进行重点】。保护好?具有历史意义—、纪念意义、文化艺!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!古迹、建筑物及传】统街区等弘扬—历史文化名》城(镇)的传—统风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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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《九条: 旧?区内不?得新建工《业企业?严格控制现有—工业企业的扩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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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条 》 ,居住用地应优先安】排在自然环境良【好的地段相邻地段】。的土地利用不得【妨碍居住区》的安:全、卫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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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 ! 新建工《业用地和仓储—用地:。的,选址应考虑》。专业化和协》作的要求按》照城市?总体规?划,及分:区规划的要求合【理,布局统筹安排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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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— :城市新区开发—应当:统,筹规划发展集—中供:热、环保、》环卫、邮电、通讯】、电力、供水、供】气、:道路、?消防、停《。车场、集贸市场【、,学校及其他公益【事业应严格按批准的!专业规?划,实施
】城市新?区,绿地: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!划,公共绿地、单位附属!绿地、居住》区绿地、防护绿地和!生产绿地应按—规定的指《标进行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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