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第?七章 《 :。公共配套设施设【置
7.1】 ,。 停车场建设—
《7.1.1 公】共建筑及公园—、居:住建筑必须配—建停车?场配建?停车场(库)停车泊!位数应当按》照,本规:定,表7.1各类建筑】物配建停车场车位指!标确定停车》泊位数?。机动车以《小,。型车为计算当—量非机动《车以:自行车为计算当【量各类车辆的换算】当量系数应符—合本规定表7.2】车,辆换算当《量系数的要》求机动车每标—准停车面积为30平!方米自行车为1【.4平方米配—建停车场《面,积计入所属》用地内
表7】.1: ? ,各类建筑物配建停】车场:车位指标《。
】 建》筑类型
》
计算【单位
— 机动车位【(个)?
摩托车!、自行车(个)
!。。
》
住】宅区
《
别墅
!
》车位:/户
》 1.5
! 《0
:
《
:
《 ?套内面积<80M】2
:
: 车位/户【
0】.3
】2
:
】
套—。内,面积8?0-1?00M2
【 车位/户 】
? 0.5
! 2
【
—
《 套内面积》100-12—0M2?
: 车位/户】
0.!8~:1
:
1.5
!
】
? :。套内面?积>120M2
】
》车,位/:。户,
【1~2
【 , 1
《
】 : 旅业
】 一类旅馆 】。
,
: 车位/客【房
—。 0.5~1【
,
1.5】
!
二类旅】馆
车!位/客房 》
0.1!5~0.5
】 1.5
】
—
饮食】酒楼:。
车】位/1?0,0 M2营业面【积
— 2~《3
— 3~4
】
《
办公】
《 行政办—公,
《 , 车位/10【0 M2建》筑面积
— 1.—。5
》 3~5
【
—
,
? , 其他办公 —
车【位/100 M2】建筑面?积
】。0.5~1
! 2
【
! 商业场所
【
车位/1!00 M《。2,营业面?积
0!.5~1
— 3~5
!
》
:
医院【。
综】合,医院 ?
车位/!1,00: M2建《筑,面积
—。 0《.5
《 1.5【~2
!。 ,。
《 独立门诊—
? 车》位/10《0 M2建筑面积】 ,
》 1
《 3~—5
—。
— 菜市场—。
? 车》位/100 M2营!业面积
【 0.3~0.!5
6】~8
】
— 学?校
【。 高等教育
! 车位/100!师生
— ?5
《 80
!
》
中学
!
, 车》位/10《0师生
》
《 0.?5
:
? 80
【
》
小【学,。
《 车《。位/:100师生
! : 0:.,5
》。 8~15
!
【 ? 幼儿园
】 , 车位/100学!。生 :
0【.3
》 3
—
《
《 体育场、馆!。
》 车位《/100座位 【
》 ,2,~5
》 10~—。15
》
》
》 ,市级剧院《、会议中心 —
: 车位/1】00座位 》
》 5~7《
1【3,~26
《。
《
— : 一般电影院、礼堂!
— 车位?/100座位
! 2~3
! , , 10《~15
】
《
展—览馆
《
车位/】100? ,M2:建筑面?积
— 1~《1.2
!3~5
】
, :
市区】风景游览区
! 车位/100! M2游《览面积?
《 0.5~1
!
0—。.5
》
】 城市公—园
车!位/100 M【2游览面积》
》 0?。。.02
】 0.2
】
:
,
表7.2 —。 车辆》换算当量系数
】。
《。
—车型
《
微型汽】车
?
《。。 小型汽车 —
中【。型汽车
】 普通汽车
】
》铰接车
】。
【 , 换算《系数
【。。 0.7
】 1.0
】 ? 2.0《
—2.5
【 :3.5
《
【7.1.2》 在公共停车场周!围1:。00米范围内有关】配套机动《车停车位可酌减【但最多不可》减少:20%
》
7.1.》3 为建筑物—配建:的停车场(库)可设!在地上、半地下和地!下十层以上建筑物必!须按人防要求配【建地:下室兼做设备—、停:车、人?防使用?一般高?层建筑?地下室设置原则为十!九层以下不少于【一层二十层至—二十九层不》少于两层三十层以上!不少于三层
】7.:1.4 大型公【共建:。筑和车流量》大的停车场(库)的!出入口一般设—在次要道《。路上停车场》。(库)应与主—体,工程:同时设计、》同时施?工、同时交付—使用不得改变使用】性质 ?
7.《1.5 为建筑物配!建的停车场》(库)应符》合,下列要求《 ,
》 (1)机动车停】。。车场(库)的出入】口,距人行天桥、—地道口、《桥梁隧?道引道口的距离不】少于50《米距:规划道路《。交叉口?转弯:半,。径中:点的垂直距离不【少,于,80米;
【 (2—),供车辆单向行驶【的出:入口其净《宽不少于4米;供双!向行驶的不少—于,6,米纵坡直线段—不大于?15%?纵坡曲线段不大【于12?%;
!(3)机动车停【车场(库)泊位50!个以上的其出入口不!少于2个出口与【入口的净距不少于】15米;
【 (4)小汽!车停车场《泊位长?度不少?于,5.5米宽度—不少于?2.3米《;通道净宽不少于6!米转弯半径不—少于7米;
! (《。5)停车《场(库)应按道路和!。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!范,的规定设置》残疾人停车车—位
7.—1.:6 居住区内—必,须配套设置居—民汽车(含通—勤车)停车场(库)!并应:符合表?7.1?各类建筑物配套【停车场车《位指:。标的有关规定及【如下补充规定 【
《 (1)居民汽车!停车率?不应小?于10?%居住区内地—面停:车率不宜超过10%!
《 (2)居住】区停车场(库—)的服务半径不应大!。于150米
【
7.2 居住区!配套公共服务设施】
:
:。 公共【服务设施设计按【城市:居住区设计规—范的有关规》定执行其配建水【平,必,须与居住人口—规模相适应实施高】标准配置《并应:。与住宅同步规划【、同:步建设、同》步验收和同时投入使!用居住区配套公共】服,务设施?。除符合上述规定外同!时满足百色市—新建改建居住—区公共服务设施配】套设置标准
!。 7:.2.1 居—住区常?住人口规模1万至1!.,5万人的应配建小学!、幼托、综合商业服!。务等;社区服务设施!应,达到如?下标准社会居民委】员会办公用房—15:0平方米以》上文化活动室—。(含工、青、妇组织!活动室、青》少年活动室、—会议:室等功能)10【0,。。。平方米以上社区警务!。室50平方米以【上,;社区综治》办和人民调解室【50平方米》以上;社区健—康服务中心(含计】划生育技术》服务:功能)400平方米!以上:;老:。年之家(含残—疾人康?复中心、《文体教育活动—室功能)200平方!米以上;社》。区图书室《100?平方米以上;—户外文体广场1【00:0平方?米以上
【 7.2《.2 居《住户数?3001000户住!区,。需设置社区服务设】施居:民委员会办公用房】80平方米以—上
》 7:.2.3 临城市主!要道路?的居住区其临街建筑!的底层?需,设置室内对外—开放公?厕按临街长》度每300》延长米不《少于1处对公厕【面积给?。予免收城《市基础设施配套费】并可适当增》加容积率《
《 7.2.4 独】立管理的居》住区:须集中设置垃圾中转!站对垃圾《。中转站给予免收城市!基础设施配套费并不!计,入容:积,率
《 7.《2.5 居住小【区,用电总负荷在—6000KV—A(含6000【KVA)以》上的应单独或在建筑!物内建开《。闭所;6000KV!A以下的配电室【可建:。独立电房也可以【附设于主体建筑物内!公用配电室不宜设】置在大楼的负—楼,层;:开闭所和变电室的】层高应?满足4.5米建【。。。筑面积在70-12!0平方米之间或根据!装变容?量,作调整 《。
? ,7.2.6 居住区!公用配电室的配置原!则是:
? (【1,。)居民户《。数在50-25【0户时宜设》置1~2间》公用配电房;—
《 :。。 (《。2)居民户数在2】50户以上》时,宜设置2间或以上公!。用配电房; —
— (3)居民【户数在50》户以下时是》否设:置公用配电房—可以结合临近区域】的配电?网,。情况确定
】 (4【)公用配电》房内变压器单台容】。量不:宜超过?63:。0KVA《
《 7.?2.7 电》信容量在60—0门以?上,。。时应在建《筑物内设6》平方米以上的交【接箱间一般设在地下!一,层或二层超过—4,000?门以上的《需设置模块局电信交!接箱间不宜与配【电,室相邻应分开一【定,距离设置《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