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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六章 【 市政公用设施】。。与,管线工?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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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6:.1: , 管线工《程规划
《
管线!工程规划《应当符合以下—规定
—6.:1.1 新—建、:改建、扩建道—路,工程应?当编制?道路管线工程综合】规划;
6】.1.2 规【划区内的电力—、,。电信、给水》、排水、燃气等各种!管线须采取埋地敷设!方式铺设管线—。已有:的架:空,线结合城市》。改建逐?步改造为地下敷设;!
6.1.】3 根《据消防规划》要求集?中统一设置居—住社区消防系统【市政管网《不能满足消防—要求的地段应单独设!置消:。防泵和消防》水池以保《证建筑物室外—消防用水及》多层建筑物室内【消,防用:水的需要大》型公共建筑、高【层建筑和有特殊消防!要求:建筑的室内消—防用:水可单独《设置
6【.1.4 通信】管线:应采用综《合沟共沟敷》设;
—6.1.5》 新建、改建、扩!建道路工程应当【同步:规划设计和配套实施!管线工程;管线【单位应当充》分考:。虑,管线预留(》。管孔数?、横穿接口等);新!建桥梁应《当根:据管线?规划要求预留管【线通过的位》置
6.1.6 ! 新:区采用雨污》分流制排水》系统旧城区采用截流!制工业污水》、医疗污水应自【行处:理达标后方允许排】放其余生活污水集】中至城市污水处理】厂,统,一处理
《
6.2》 地下《管线交叉和》处理
【 地《下管线工程》的建设在规划上产生!交叉的按照下—。列规定处《理
》6.2.《1, 相?对次要?。管线避让相》对主要管线》;
》6.2.2 弯曲!管线避让不易—弯曲管?。线;
《 6.2.3【 压力管线—避,让重力管《线;
6【.2.?4 :。 要求?低的管线避让—技术要求高的管【线;
《 6.2.5 】 临时性《管线避让永久性管线!;,
6.》3 ?管线:。设置规定
6!.3.1 》 管线?埋设顺序《按离建筑物的水平排!序由近及远宜为【电力:电缆:、电信电缆、—燃气:配气管、给水配【水,管、污水《排,。水管、燃气输气【管、给水《输水管、《雨水排水管;当各】类管线交叉时—其垂:直排序由浅》。入深宜为电》力管线、电》信、燃气管线、给】水,管,线、雨水管线—、污水管《线各类?管线不?应,。在垂直方向》上重:叠直:埋敷设
— 6.3.》2 管线埋设根据!。不同道路红线宽度应!符合如下《规,定
】 (1)道》路红线宽度小于30!米(含30米)【各类市政《工程:管线在城市道—。路单侧布《置
》 (2)【道路红?线宽度3《0米~40米(含】40米)时给水管宜!。在城市道路两—侧,布置其它市政—工,程管线宜在城市道】路单侧布《。置
《 》(3)道路红线【宽度40《米~50米(含【50米)给水管、燃!气管、雨水管和污】水管宜在城市—道路:两,侧布置
! (4)道—路红线宽度大于50!米各类市政工程管线!宜分别?布置在城市道—路两侧
《
6.3.【3 : 集中统一建设的】居住社区必》须在:社,区内按规划要求【集中统一《建设市政管线地【下管廊统《一考虑?配置市政管线市政管!廊应与?社区:整体:工程同步《验收
》 6.3.》4 : 管道埋设深—度应当根据外部【荷载、管材强度以及!与,其他管道的交—叉等因素确定管顶至!机动车道路》路面:垂直距离不》宜,少于0.7米
! ,6.:3.5 《 ,燃气管道《应当单独直》埋不得进入》综合管沟《禁,止沿高压《。走廊、电缆沟道或者!。易燃易爆物》品、腐蚀《性液体埋场下—敷设燃气管道
! 6.3.6 】地下管线检查—井设:置不得?妨碍相?邻,。管线通过或者—影响附近建筑物、】构,筑物:的使用功能和—安全并与道路衔【接平顺
6】.,3.7? 在人行道应【当预:留,行道树的《位,置道路上的路灯杆】、指路牌等立杆【其中心应当固定在】人,行道距路《缘石边缘0.5【米的位置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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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3.8】 地下管线埋设】的深度和架》空,线设:置的高度各》类管线?的水平间距、垂直】间距以及与建筑物、!构筑物、树》(林)木等的间距】按,照国家有《关技术标准》执行
—6.3?.9 ? 各类市政工程【管线的覆《土厚度应符》合如下规定
】 (—1):横向穿?越车行?道时:其覆土厚度应满【。足表6.1的规定并!不得小?于 :0.75米
表6!.1 ? 工《程管线的最小覆【土深度(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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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序《号,
》 1?
《 :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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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! 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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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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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管线名称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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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—力管:线
【。 电信管线
【
: 热力管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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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燃气 ?
管!线
【。 给水
【 管—线
】雨,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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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!线
污!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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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排水
】 —管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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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直埋
! ,管沟
— 直埋》
? : 管?道
《 ? 直: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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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沟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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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覆土
【 》 深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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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0.70
—
,
— :。 (2)沿—城市道路路》缘石埋设的城市【公,共照明系《统,。的低:压电源?线路其覆土厚—度不小于 0—.5 米《车行道下的10千伏!及以上直埋电—力电缆和塑》料管道的覆》土深度不宜小于【1米:
,。。
, (》3,)与城市道》路中心线平行埋【设的其他市政工程管!道,(,线)的覆土厚度【应满足表6.—1的最小规定值【并不得小于0.【7米
?
6.4 架】空,线,的规划控制
】 6:.4.1 —在本市下列范围【内不得新建架空线】工程龙景区、迎龙】区;主要铁路客运】站、主要客运港【口,码头、江滨》一路、江滨二路;】风景名胜区、—解放街历《史文化保护区;规划!行政主管部门规定】的其他范《围
:
6.4.2 ! 架空线设》。置的规划要求—
—在第6.4.—1条:规定范围外架空设置!。的电力电缆》和信息线缆应当采用!单杆多回路方式沿】城市道路、公—路和河流两侧—架设避免跨越城【市道路、《公路和?河流架空线的杆塔】。应当整齐《、规:则排:列设:置牢固符合市—容景观?要求在?符合:。有关安全《技术标准的条—件下新建架空线应】当与现有架空线合】杆架设?避免增设杆》塔
? 6.?。5 管线》通,过桥梁和隧》道的要求《
6.5.】1 新建、扩【建桥梁?和隧道的应当根据规!划要求预留管线通过!的位置;《在桥梁和隧道的人】。行道:。。下应当预留埋设电】力电缆管道和信息线!缆管道
6.5.!2 管线在桥【梁上:和隧道?内通:过的应?当符合?有,关的技术《规范保证《桥梁和隧道的—安,全以及正常》的,维修、?养护并不《得影响?市容
6.6】 相关协调措【施
》。6.6.《1 管《线工程需穿越城市道!路、公路、铁路【、人防设《施、河道、绿(林】)地或者《涉及消防安全、净空!控制:、树(林)木—保护的管线建设单】。位应当?征求相关单位—的意见协商》。采取相应的防护【或者安?全措施
6.6】.,2 : 燃气?工程涉?及的储配站、—门站、调压站、【液化石油《气站、?瓶装供应站》、瓶组站等选—址应符合现行的国】家标:准建:筑设计?的防火规范和城镇燃!气设计规《范关于?防火间?距和消防车道—的规定
6.】7 申请》道路开口
! : 建:设场地机动车出【入口应符合下列规】定,
,
6.》7.1 应在【场地周?边较低级别的—道路上安《排如需在不同等级的!道路上?开设两个或两个【以,。上的:机动车出入口时应当!按照道路等级由低到!高的顺序《安排;
6】.7.?2 ?距城市?道路交叉口》的距离自道路红【线直线?段,起点:不应小于70米【。;
《 6.?7,。。.3 距》公园、学校、儿【童、及残疾人—建筑:的出入口不应小于】20米;
【 6:.7:.4 距公共【交通站?台边缘不应小于10!米;:
? 6:。.7.5 —距人行过街天桥、】。人,行过街隧道、人行】横道线不应小于20!米;
《 6?.7.6《 距铁路口、【桥梁、隧《道、引道端》点等不应小于—50米;
》。
6.7.7— , 应有良好通—。行条件当《场地出入道》路坡:度较大时应设缓【冲段与场地外—。。道,路连接
—6,.8 有关无【障,碍设计
【 新建城市道!路应当按照方便【残疾人?使用的城市道—路和:。建筑:物,设,计规范设《计和:建设方便《残疾人?通行:的无障碍坡道—及其标志道路—设计中应充分考【虑残疾人的使用【要求
】在公共活动》中心:区应设置为残疾【人通行的无》障碍通道《。通行轮?。椅人行道宽度不应】小于2.5m纵【坡不应大于2.5】%,
6.9— 公交停靠—点规划
— 公—交停靠点应统一规划!布点:主、次?干路以?。上等级道《路需设公交停靠点时!原则上?。。采用:港湾:式停靠点并应符合】以下技?术规定
《
6.9.1】 路段《上对置设站应在车辆!前进方向迎面—错开30《米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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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9.2 ! 公交站点》原则上放在交叉口出!口道出口道右侧展宽!时应设在《展宽段?向前1?5米处?;若没有展》宽段则停靠站在主】干路上距停车线【不小于40米—在次、支路上不【小于20《米
? 6.《9.3 公交【站,应设置?在平坡或《坡度不大《于1.?5%的坡道上当地】。形条:件受限制《时坡度?最大不超过2%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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