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? 第二《。章 促进措施— , : ,第六:。条 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!。当鼓励、支持散【装水泥?。、预拌混《凝土和预拌》砂浆的推广应用【,,推进散装水泥、预】拌混凝土和》预拌砂浆现代物【流体系建设,对【。散装水泥、预拌混凝!土和预拌砂浆投资】项,目在立项、用地等】方面给?予支持  【   鼓励单位和】个人对散装》水泥推广应用技术】及,配套设施设备的研究!、开发?以,及资金投入》 , 第七条 县级】以上人民政》府散装水泥主—管部门应当》。。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!(,规划)、环境保护】等有关部门,依据国!家产业政策,按【照统一规划、—。合理:。布局,有利于—促进市场竞争—、环境保护的—要求,编制本行政区!域内散装水泥—、预拌?混,凝土:和预拌砂浆产业发】展规划?,报本级人民政府批!准并向?社,会公布实施 — 第?八条 新建、—扩建:。或者改建水》泥、:预拌:混凝土和预拌砂浆】生,产项目及散装—水泥中转配送站,应!。当符合国家产业【政策和?城乡规划,以及散装!水泥、预拌混—。凝土和预拌砂浆【产业发?展规划,并依法进】行环境影《响评价?  — ,  本条例实施前】已建成投产的以生】产袋装水泥为主【的水泥?生产企业,应当【进行:技,术改造,使用更【加节能、安全、【环保、高效》的生产工《艺技:术,淘汰《落后的生产工—艺技术和设》。施设备,提高散【装水泥发放能力 】 《。。    符合—国家产业政》策的水泥生产项目】需要扩?建或:者改:建的:。,应当?按,。。。照,散装水泥发放能【力不低于总》生产能力百分之七十!。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同!步建设 》 第:九条 ?自,治区人民政府散装】水泥主管部门—应,当根据国《家产:业政策?。和本自治区实—际,适时发布、调整!散装水泥发展—和,应,用的:相关生产技术规程】和产品指导目录 ! 第十条 》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!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!应当按照国家—有关规?定,编制《和发布使《用散:装水泥?、预拌混《凝土和预拌砂浆【的设计标《准、施工技术规程】、预算定额标准【和标准图集》 第《十一条 散装水【泥、预?拌混凝土《。和预拌砂浆的—。生产企业,生产【符合国家有关资源综!合利用、环境保【护、节?能节水及《。其他税?收优惠政策规定的】,依法享受相关税收!优惠 》第十二条 散—装水泥、预拌混凝土!和预拌砂《浆的运输,应当使用!符合国家标准—的专用车辆》,并安装具有行驶记!录功能的卫星定【位装置?车辆在运《行过程中应当遵【。守道路交《通安全、运输和环】境,保护的规定,防止抛!撒、滴?漏,:保持车辆《清洁  】   对确需在限】制或者禁止路段通】行、停?靠的散装水》泥、: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!浆专用车辆,车辆所!。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!按照规?定向当地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公安》机关交通《管理:部门申请办理通【行手续,公安机关】交通管?理部门应当》及时办理,提供【通行:便利获准《通行的专用车—辆应当按照公—安机:关交:通管理部门指定【的时间、路》线以及限定的速度】通,行,并在指》定的地点、区域【。停靠 《 ,第十三条 设区【的市、县级人民政】府散装水泥主—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!部门,按照国家【和自治区有关规【定,结合本地—具体情况,划定禁止!现场搅拌混凝土【或者砂浆的具体区域!和起始时间》,报:本级人民政府—批,。准并向?社会公布实》施  【   禁《止现:场搅拌区《域,内,。的建:设工程,《禁止使?。用袋装水泥、现场搅!拌混凝土《或者砂浆 — 第十四条 禁止】。现场:搅拌混凝土》或者砂浆区域外的建!设工:程,应?当遵守下列规定:】     !(一)国家和—自治区重《点建设工程、房地】产开发建设工程【、经济开发区(【。工,业园区?)内的建设工程【,使用散装水泥(】含预拌混凝土、预拌!砂浆折算水泥量)应!当至少达到》其水:泥使用总量的百【分之九十;》  —   (二》)水泥使用总量【在三:百吨以?上或者房屋》。建设面?积在:一千五百平方—米,以上的?其他建设工》程,。,使:用散装水泥(含预拌!混凝土、预》拌砂浆折算水—泥量)应当至少达到!其水:泥使用总《量的百?分之:八十;?。 :。   》  (三)水泥【使用:总量在一百五十吨】以上三百吨》。以下:或者房屋建设—面积在五百平—方米以上一千—五百平方米以—。下的其他《建设工程,》使用散装《。水泥(含预拌混凝】土、预拌砂浆折算】水泥量)应当至【少达到其水泥—使用总量的百分【之六十 —。。第十五条 预—拌混凝土生产企业】、预拌?砂,浆生:产企业、《水泥制品(构件)】生产企?业生:产,应当全部使用散!装水泥 第【十六条 属》于本条例《第十三?条、第十四条规【定的建设工》程,有下列情形之】一的,?可以使用袋装—水泥:、现场搅拌混凝土】或者砂浆:》 《     (—。一):建设工?程需要使用》特种:水泥、特种混—凝土、?特种砂浆,或者施】工工艺有特殊要【求,,,预拌混凝土、预【拌砂浆生产企—业,无法供应《的,;  【  : (二)施工现【场三十公里》范围以内,无预【拌混凝土供应,或】者施工现场五—十公里范《。围,以内,无散装水【泥或者?。预拌砂浆供应的【; : , ?    (三—),因道路、场地等客观!原,因限制?,,散装水泥、预—拌混凝土或者—预拌砂浆专用车辆无!法到达施工现场的】; : ,     (四!)水泥使用总量在一!百五十吨以下或【者房屋建设面积在五!百平方米《以下的;《  —   (五)抢【险、救灾需要的 】 第十七条 现场!搅拌:混凝土、砂浆—的,应当遵守环境】保护和城《。市市容环境卫生管】理等的规定,采取设!置围挡、覆盖、【分段作业、洒水抑尘!、沉淀池等有效防尘!。降尘措?。施,严格控制噪声、!废水和粉尘》。对周围环《境,的,影响,废水排放应当!符合国家规定的排】。放标准? ?。第十: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!应当引导《和促进散装》水泥在?农村的推广》应用,?支持散装《水泥中转配送网【点建设,鼓励农村】居民使?用预:拌混凝土和预拌砂】。浆,改善农村生【态环境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