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! 建设用地》规划管理
【 第一节 一般规】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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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《条 城市用地按照国!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!划建设用地标准【(,G,B 501》37:-201《1,)分为大类、中类和!小类三?个层次其中》大类分为8》类中类分《为35类小》类分为42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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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各】类建设用地按—照,城市用地分类与【规划建设用地标准(!GB 50137-!2,011)的规—。定,及依法批《准,的详细规划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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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《 建:设用地规划条—件中地?块的用?地性质、容积率【、建筑密度、绿地】率、建筑高度、【基础设施和公—共服务设施等为强】制性内容一经确定不!得擅自更改
】 确《需改变建设》用地:规划条件中》强制性内容的—须向:市城乡规划行—政,主管部门申》请市城乡规划行政】主,管,部门按照相关法【。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!理
第六》条 沿城市》。规划道?路、广场、河道【绿地:、街:头绿地、《。道路景观绿地等规划!的,。建设项目其建筑密】度、容积率等指标】按实:际建:设用地面积计算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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