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第一章《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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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,一条 为《加强城市《规划管理《合理:利,用土地和空》间资:源保证城市规—划的实施引》导,城市建设有序、【健康发展根据中【华人民共和国城乡】规划法、《河,南,省实施<中华—人民共和国》城乡规划法》>办法、城市居【住区规划设计规范】(GB? 50180-9】3 2002年版)!等有关法律法规【规范标?准,结合:我市:实际情况特制定本】指导:意见:
第二条! 实施城市规—划管理应以依法批准!的,城市规划为》依,据在规?划管理中如有涉及】消防、?人防、环保》。等多种专业的除【执行本指导》意见:的,规定:外还应当服从相【关专业的《规范标准
】。第三条 本》指导意见《适用:于,城市规划区》内的各类《新建、扩《建、改建的建设项】目和建?。设工程?及一切与城市—规划设计和管理有关!的活动各县》可参照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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