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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【建设:。用地规划《。管理:
第一节 】一,般规定
》。
第四条 —城市用地按照国家】城市用?地分类与规划建设】用地标准(》GB 501—37-201—1)分为大类—、中:类和小类三个层次】其中大类分为8类中!类分为35类小类分!为42类
】 城?市,各类建设用地按照城!市用地分类与规【划建设用地标准【(GB 《。5013《7,-2011)的规定!及,依法批准的详细【规划执行
第五】条 建设用》地规:划条件中地块的用】地性质、容积率、】建筑密度《、绿:地率、建筑高度、】基础: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!等为强制性》内,容一经确定不得【擅自:更改
】确需改变建设用【地规划条件中强【制性内容的须向市】。城乡规划《行政主管部门申【请市城乡《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:。按照相关法》。律法规规定的—程序办理
》
第六条 沿—城市规划道》路、广场、河道绿地!、街:头,绿地、道路景观【绿,地等规?划的建设项目其建】筑密度、《容积率等《指标按实际建—设,用地面积计算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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