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第三章》 设施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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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城市!公共供水企业和【。自建设施供水单【位对其管《理的:供水设施应当按照国!家规定定期进行检测!维修确保安全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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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九《条 使用城市公共!供水的?住宅物业区域—内供水?设施由业主》和城市公共》供水企业管》理其管?理维护责任》按下列规《定划分
— (一》),注册水表在》建,。筑物外的注册—水表:以上供水《设施及实行一户【一表计量的注册【水表:表井由城市公共供水!企业统一管理、养】护,维修、更新》改造、安排使用;注!册水表以《。下供水设施及未实】。行一户一表计量【的注册水表表—。井由业主负责管【理、维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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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二)注册水!。表在建筑物内的建】筑物外墙皮1—.5米外供水设施由!城市公共供》水企:业统:一管理、养护维修】、,更新改?造、:安排:使用;建筑物—外墙皮1.》5米内供水设施由】业主负责管理—、维护
【第二十条《 使用城市公【共,。供水的非住宅—。物业区?域内供水设施按【照权属划《定管理维护责任用户!可以委托城市公共】供,水企业管理维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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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一条 市、县(!区)人?民政:府应当?划定城市公共供水】设,施安:全保护?范围
— 在城市公共供水!管道及其附属设【施安全保护范围【内,(城市配水管线【两侧各2米》、源水?输,水管道两侧各5米】)禁止?修建建筑物、构筑物!堆放:物料:挖,坑取土采砂、植树或!者其他危《害供水管道及其附】属设:施安:。全的行?为
? 禁止—在城市?公共供水专用配【电线:路和设施上搭接其】他用电线《路,。;禁止在《城市公共供》。水,专,用配电?架空电力线路保护】范围(配电架空电力!线路两侧各5—米,。)内种植可能危【。及电力设施安全的】树木或高秆作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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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禁止在二次【供水:储水:设施安全保护范围】。内堆放、储存有毒有!。害物品?、放:射性物品、垃—。圾或者饲《养禽畜?
《第二十二条 【在安全保护范围内施!。工作业可能危及城】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!附属设施《安,全,的应当经城市公共供!水企业同意并—按照要求采取—安全防护措施
】 建设—。单位在施工中造成城!市公共供水》设施:损坏的应当及时通】知城市公《共供水企《业修复修复》费用及造成的—损,失由:建设单位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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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》条 因《城市建设需要改【装、拆除或者迁移】城市公共供》水设:施的应?当依法报经》城,乡规划行《政,主管部门和城市【供水:主管部门批准相关】费用由?建,设单位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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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— , ,城市:供水设施的在用管道!及附件?因老化、损坏—等原因?致使:。漏损或者供水水质】、水压不符合标准】。的管理单位应当及】时维修、更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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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(阀】)井井盖《缺失、损坏的管理单!位应当及《时补:配或修复《;不能及《时补配?或修复?的应当采取》必要的安全防—范措施
第】二十五条 严禁】。损坏、盗窃和擅自启!。闭、移?动城市公共供水设施!
? 任何》单,位和个人都应当【保护:城市公共供》水设施对《破,坏,、损坏城市公共供水!设施:的行为有权制—止和:检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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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城?市专用消《防栓由?供水企业安装—、维修?、管理由消防部【门,专用严禁任何单位】和个人私自开启使】用消防栓安装、【改建和?维修维护由》城市供水企业会同】消防部?门制:。定报城市供》水主管部门审批后实!施费用从城市—建设税?中列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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