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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: 液化石油气瓶组!气化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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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0.1 】 ,气化装置的总供【气能力应《根据高峰小时用【气量确定气》化装置不应少于【2台备用不得少【。于1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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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7.:0.2 液化石油!气瓶组气化》站钢瓶?的配置数量宜符合】下列规?定
【 1 【。当采用强制气化【方式供气时钢—瓶,的,配置:数量可按《1d:~2d的《计,算月最大《日用气量确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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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2 《 当采用自然气【化方式?供气时钢瓶配置数量!。。应根据高峰用气时】间内平均《小时:用气量、高峰用气持!续时间?和高峰用《气时:间内单瓶小时自然】气化:能力计算《确定并应配置备【用瓶组?备用瓶组钢》瓶的配置数》量宜与使用瓶组钢】瓶的:配,。置数量相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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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?0.:3 当采用—自然气化方》式供气且瓶组气【化站配置钢瓶的总】容积小于1m3时瓶!组间可设《置在除住宅、重【要公共建筑和高层民!用建筑及裙房外与用!气建:筑物外墙毗连的【单层专用房间内并】应符合下列规—定
《
— 1 耐火等【级不应低于二级【。;
》。
2 !应通风?良,好并应设《置直通室外的门;】
《
: 3》 :与其他房《间相邻的墙应采用】无门窗洞口的防【火墙;
》
,
— 4 《应配置可燃》气体泄漏报》警装置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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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5 室温不应高】。于45℃且不应低】于0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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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【6 当瓶》组间:独立设置且邻向【建筑:的外墙为无门窗【洞口:的防火?墙时:间距可不《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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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7 与其》他建:筑,的防火间距应—符合本规范》表7.?0.4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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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0.》4 当瓶组气【化站:配置:钢,瓶的总容积大—于1:m3或采用强—制气化钢《瓶的总容积》。小于1m3时—应将:其设:置在高度《。。不低于2.2—m的独立建筑—。内并:应符合下列规定【
《
1 !独立:瓶组间的设》计应符合本规范【第,7.:0.3条第1~【5款:的规定;
【
2】 独?立瓶组间与建—。筑的:。防火间距不应—小于表7.》0.4的《规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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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】 当瓶组间—的钢瓶?总容积大于4m【3时宜采用储罐【防火:间距应符合本规【范,第6.1.3—条和第6.1.4条!的规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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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4 瓶组间、【气化:间与:值班室的防火间距不!限;当两者》毗连时隔墙应采用无!。门窗洞?口的防火墙并应【符合本?规范附?录A的规定或值【班室内的用电设备】采用防爆型;—
《
5 】。 独立瓶组间与其他!民,用建筑的防》火间距除符》合表7.0.4的规!定外还应符合本规】范附录A的规—定
》
表7.0.【4 独《立瓶组?。间,与建:。。筑的防?火间距
】
【 注钢瓶总容!积,。应按配置钢瓶—个数与?单瓶几?何,容积的?。乘积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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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0.5 液!化石油气瓶组—间不得?设置在?地下室和半地—下室内
!7.0.6》 :瓶组气化《间与瓶组间毗连时】隔墙应采《用无门窗洞口—的防火?墙且隔墙的耐火极】限不应低《于3.00h;【与建:筑的防火间》。距应:按本规范第7.【0.4条《的规定执行
【
7.—0.7 设置在】露天的空温式气化】器与瓶组间的防火间!距可不限与》明,火、:散发火花地点和其】他建筑的《防火间距可》按本规范第》7.0.4条中钢】瓶总容积小于或等】。于2m3的规定【执行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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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0《.8 瓶组气【化站的四周围墙上部!。宜设置?非实体?围墙围墙下部实【体部:分高:度不应低于0—。.6m围墙》应采用?不燃烧材料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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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0》.9 当采用瓶】组气化供气时应【设置自动《切换装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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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0.10 ! 瓶组间采用自然通!风,时每个自然间应设】2个连通室外的下通!风式百叶窗》瓶组间通风口—的总有效面》积,不应小于该房间【地面面积的3%【通风口下沿距室内地!坪宜小于0》.2m当不能满【足自:然通风条件》时,应设置独立的机【械送、?排风系统并》应采:用防:爆,轴流风机通风量【应符:合下列?规定
! ?1 : 正常工作时通【风量:应按换气《次数不少于6—次/h确定;
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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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2 事故!通风:时事故排风量—。应按换气次》数不少于《12次/h》确定;
! :。 , 3 《不工作时通风量应按!换气次数不》少3次?/h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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