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》 液化石油—气气化站《和混气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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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?.1: , 平面布置
【
《
6?.1.1 》 液化石油》气气:。化站和?混气站站址的选择和!平面布置应符合本规!范第5.1节和【第5.2节》的规定
《
?。。
6.1》.2 储罐总【容积小于或》等于:50m3的液—化石油?气气化站和》混气站宜靠近供气负!荷建设生产区与【辅助区?之间可?不,设置分区隔墙
!
6《.1.3《 液化石油气【。气化站和《混气站?储罐与?站外建筑的防火间距!应符合下《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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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1 ? 总容积小于—或等于50m3【且单罐容积小于【。或等:于,20m3的储—罐与站?外,建筑的防火间距不】应小于表6.1【.3的规定;
!
《 2《 总容积大于50!m3或单《罐容积大于20m】3,储罐与站外建筑的】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!规范第?5.2.《8条的规定》;
! 3 《 气化能力不大于1!50kg/h的瓶组!气化装置、混—气,站,的,瓶组:间、气化混气间与站!外建筑?的防火间距可—按本规范第7.【0.:4条的规定执—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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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表6.1.3— 液?化石油气气》。。化站和混气站储罐与!站外建筑的防火间距!(m)
《
》
》
《
《 ?。注防:火间:距应按本表总容【积或单罐容积—较大:者确:定间距的计算应以储!罐外:壁为准
!6.1.4 【液化石油《。气,气化站和混气站储】罐,与站:内建:。筑的防火间距应【符合下列《规定
—。
1 !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和!混气站?。。储罐:与站内建筑》的防火间距》不应小于表6—.1.4的规定;】
》
: ?2 当设》置其他燃《。烧方式的燃气热水】炉时与燃气热水炉间!的防火间距不—应小于3《0m;?
【 3 》。 与空温式气化【。器的:防火间?距不应?小于4m《应从地上储罐区【的防护堤或地下储罐!室外侧?算,起
:
表6.】1.:4 : ,液化石油气气—化站和混气站—储罐与站《内,建筑的防火间—距(m)《
!
《 注1》 防火间距【应,按本:表总容积或单罐容】积较大者确定间距】的计:算应以储罐外壁【为,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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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: 2! 燃气热水炉间指!室内:设,置,微,正压室燃式燃—气热水炉的建筑
!
:
:6.1.5 — 液化石油气储罐】和储罐区的》布置应符合本规【范第5章的规定
!
6.1【.6 工业企业内!液化石油气气—化站储罐总容积小于!或等于10m—3时可设置在独立】建筑物内并应—符合下列规定
【
》 : :1 储罐之间及储!罐,。与外墙的《净,距均不应《小于相邻较大罐的半!。径,(外径)且不—应小于?1m:。;
》
2【 储罐室与相邻厂!房之:间的防?火,间距不?应小于表6.—。1.6的规定;
】
》 3 【储罐室与相》邻厂房室《外设备之间的—防火间?距不应?小于:12m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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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! 当非直火式气化!器的:气化间与储》罐室毗连设置时隔】墙应采用无门窗【洞,口,的防火墙
】
表6.》1.6 》总容:积不大?于10m3的—储罐室与相邻—厂房之间《的防火间距
】
】
6.?1.7 《 气化间《、混气间与站外建】筑的防火间》距应符合现行国家】标准:建筑设计防》火规范GB —50016中—。甲类:厂房的有关规—定
6】.1.8《 气化间、混【气间与?。站内建?筑的:。防火间距《应,符合下列规定
!
《 , 1 》气化间、混》气,。间与站内建筑的防火!。间距不应小于表【6.1.《。8的规定;
】
,。
? ?2 : 当压?。缩机室与气》。化间、混气间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】防火墙隔开时可【合建;
】
3— 燃?气热水炉间》。的门不得面向—气化间、混气间;】
! 4: 柴油发》电机伸?向室外?的排:烟管管口不得—面向具?有火灾爆炸危—险的建筑一侧;【。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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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】当采用其他》燃烧方式的》热水:炉时防火间距—不应小于25m
!
表6.1.!8 气化间、【混气间?与站内建筑的—防火间距
】
】6.:1.9 空温式】气化器与站内建【筑的防火间》距可按本规范表【6.1?.8的规定执行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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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—。.10 液—化石油气气化—站和混气站储罐【。总,容积小于或等—。于100《m3时邻向汽车槽】。车,装卸柱一侧的压【缩机室外墙采用无】门窗:。。洞口的防火墙其间】距,可不限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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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》11 液化—石油气汽车槽—车库和汽车》。槽车装?卸台、柱之间的防火!间距可按本规范第】5.2.13条的】规定执?。行
?
《6.1.12 【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!车装卸台柱与站外】建筑的防火》间距可按本规—范第5.2.1【6条:的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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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】.13 燃气热】水炉间与压缩机室】、汽车槽车库—和汽车槽车》装卸台柱之间的防火!间距不应《小于15《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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