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6 : ,液化石油气气化站】和混气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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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《1 ?平面布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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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!。1 ?液化石?油气气化站和混【气站站址的选择【和平面布置应符合本!规范:第5.1《节和第5.2—节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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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》2 储罐总—容积小?于,或等于5《0m3的液化石油】气气化站和混—气站:宜靠近?供气负荷建设生【。产,区与:辅助区之间可不设】置分区隔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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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6.1.3 【液化石油《气气化站《和混气站储》罐与站外建筑的防】火间距应符合—下,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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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1: 总容积小于【或等于50m—。3且单罐容积小于或!等于20m》3的储罐与站外【建,筑的防火《间距:不应小于表6.1】.3的规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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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2 【总,容积:大于50m3或单罐!容积大于20m3储!罐与站外建筑的防】火间距不应小于本】规,范第5.2》.8条的规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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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3 【气化能力不大于15!0,。kg/h的瓶组气化!装置、混《气站的瓶组间、气化!混气:间,与,站外建筑的防火间距!可按:本规范?第7:.0:。.4条的规定执行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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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6.1.3 !液化石油气气—化站和混气站储【。罐与站外建筑的【防火间?距(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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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!防,火间:距应按本表总—容积或单罐容积【较大者确定间距【的计算应以储罐【外壁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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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 ! 液化?石油:气气化站《和混气站储罐与站】内建筑的防火间【距应:符合下列规》定,。
— 1 【液化石油气气—化站和混气站储罐】与站内?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!。小于表6.1—.4的规《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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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2 【当设置其《他燃烧?方式:的燃气热《水炉时?。与燃气热水炉间的防!火间:距不应小于》30m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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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。3 与《空温式?气化器的防》火间距不应小于【。4m应从地上储罐】区,的,防护堤或地》。下储罐室《外侧算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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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表6.1.4 【 液:化石油气气化—。站和混?气,站储罐与站》内,建筑的防火间距(】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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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注,1 防火—间距应按本表总容】积或单罐容》积较大者确定间距的!计算:应,以储罐外壁为准【;
! —2 燃气》热水炉间指室内设置!微正压?室燃式燃气热水炉】。的建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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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5! 液?化石油气储罐和【储罐区的布》置,应符:合本规范第5—章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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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6.:1.6? 工业企业内液化!石油气气化站储罐】总容积小于》或等于?10m?3时可?设置在独立建—筑物内并应符—合下列规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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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】 储罐?之间及储罐与外墙】的净距均不应—小,。于相邻较大罐的半径!(外径?)且不应小》于1m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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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! 储罐室与—相邻厂房《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!小于:表6.1.6的规】定;
! :。 3 储罐室【与相邻厂房室外设备!之间: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!12m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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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4 当非【直,火式气化器》的气:化间与储罐室毗连设!置时隔?墙应采用《无门窗洞口的防【火墙
】表6.1《。.6 总》容积不大《于1:0m3的储罐室与相!邻厂房?之间:的防火间距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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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】.7 《气化间?、混气间与站外【建筑的防火》。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!标准:建筑设?计防火规范G—B 50《016中甲》类厂房?的有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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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《.1:.,。8 ?。气化间?、混气间与站内建筑!的防:火间距应《符合下列《规定
! 1 气【化间、混气间—与站内建《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!于表6.1.8的】规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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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】 当压缩》机室与?气,化间、混《气间采用《。无门: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!。时,可,合建;?
】 3 燃—气热水炉间的—门不得面向气化间、!。混气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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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4 柴油发!电机伸向《室外的排《烟管管口不得面向】具有:火灾爆炸危险的建筑!一侧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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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5 当采用其他】燃烧方?式的热水炉时防【火间距不应小于【25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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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6.1.】8 气化》间、混?气间与站内建筑的】防火间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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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6,.1:.9 空温式【气,。化器与站内》建筑的?防,火间距可按本—规范表?。6.1.《8的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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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《.10 液化石油!气气化站《和,混气站储《罐总容积小于或等于!100m3》时,邻向汽车槽车装卸】柱一侧?的压缩机室外—墙采:用无门窗洞口的防】火,墙其间距可不—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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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11 】 液化?石,油,气,汽车槽车库和汽车槽!车装卸台、柱—之间:的防:火间距可按本—规范第5《.2:.1:。3条的?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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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?1.12 》 液化石油》气,汽车槽车装》。卸台柱与站外建筑的!防火间距可按本【规范第?5.2?.16条《的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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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13 !。燃气热水炉间与压缩!。。机室、?汽车槽车库和汽车】槽车装卸《台柱之间的》防火:间距不应小于1【5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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