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》 液化石油—气气化站和混气【。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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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 —平面布置《
6!.1.1 》。。。。 液化石油气气【化,站,和混气站站》址的选择和平—面,布置应符合本规【范第:5.1节和第5.2!节的规?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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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》.2 《储罐总?容积:小于或等于5—0m3的液化—石油气气化站—和混气站宜靠近供气!负荷建设《生产:区与辅助区》之间可?不设置分《区隔墙
【
6.1.3 !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和!。混气站储《罐与站外建》筑的防火间距应符】合下列规定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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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1 — 总:容积小于或》等于50《m3且单罐》容积小于或等于2】0m3?的储罐与站外—建筑的防《火间距不应小于【表6.1.3的规定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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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
—2 总容积大于5!0m3或《单罐容?。积大于20》m3储罐与》站外建筑的》防火间距不应小于】本,规范第5.2.8】条,的规定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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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3 气化能力【不大于1《50kg/》h的瓶?组,气化装置、混气【。站,的,瓶,组,。间、气化混》。气间与站外》建筑的防《火间距可《按本规范第7.【0.4条的规定执行!
《
表6《.,1.3 《 液化石油气—气化站和混气—站储罐与站外建【。筑的防火《间距(?m)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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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注防—火间距?应按本?表总容积或单罐容积!较,大者确?定间距的计》算应以储罐外壁为】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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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 ! 液化石《油气气化站和混气站!储罐与站内》建筑:的防火间距应—符合下列《规定
《
1! 液化石油—。气气化站和混—气站储罐与站内建筑!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!表6.1.4—的规定;《
— 2 — 当设置其他燃【烧方式的燃气—热水炉时与燃气【热,水炉间的防火间距】不应小于《30m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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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》 3 》 与空温式气—化器的防火间距不】应小于4m》应从地上储罐区的】防,护堤或地下储罐【室外:侧算起
【
表6.》1.:4 液化石油【气,气化站和混气站储罐!。与站内建筑》。。的防火间《距(m)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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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— 注1 防火间!距,应按本表总》容积或单罐》容积较大者确定间】距的计算应以—储罐外壁为》准,。;
《
! 2 燃气热】水炉:间指室内设置微正】压室燃式燃》气热水炉的建筑【
6【.,1.5 《 液化石油气—。储罐和储《罐区的布置应符合本!规范第5章》的规定
【。
:6.1?.6 ? 工业企业内液化】石油气气化站储【罐总:容积小于或等于1】0m3时可设置在独!立建筑物内并应符】合下列?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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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1 储罐】之间及储罐》与外:墙的净?距,均不应?小于:相,邻较大罐的半径【(外径)且不应【小于1m;》
?
— 2: 储罐室与相邻】。厂房之间的防—火间距不应》小于:。表6.1.6的【规定;
】
《 3: 储罐室与相邻】厂房:室外设备之间的【防火间距不应—小于12m;
!
? 4 当非!直,火式气化《。器的气?化间与储罐室毗连设!置时隔墙《应采用无门窗—洞口:的防火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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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6.1.—6 : 总容积《不大于10m3的】。储,罐室与相《邻厂房之《间的防火间距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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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7 !。气,。化间、混气》间与站外建筑的防火!间距应符合现—行国家标准》建,筑设计防《火规范GB 50】016中《甲类厂房的有关规】定
》
6.1.8 】 气化间、混气间与!站内建筑的防—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!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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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1 气—。化间、混气》间与站内建筑的防火!间距不?应小于表6.1.】。8的:规定:;
:。
》 2 当压!缩,机,室与气?化间、混气间采【用无门窗《洞,口的:防火墙隔开时可合建!;
】 3 》 燃气热水炉间的】门不得面向气—化间、混《气,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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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4 柴油》发,电机伸?。向室外的排》烟管管口不得—面向具有火灾爆炸】危险的建《筑一: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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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【 当采用其他燃烧!方式的热《水炉: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!25m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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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表6.1.8 【 气化?间、混气间》与,站内:建筑的防火间距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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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】9 空温》式气化器与站—内建:筑的防火间距可按本!规范表6.1.【8的规?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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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【1,0 液化石—油气气化站》和混气站《储罐总容积》小于:或等于100m3】时邻向汽车》槽车装卸柱一侧【的压缩机《室外:墙采用无门》窗洞口的防》火墙其间距可—不限
》
?6.1.11 液!化石油气《汽车:。槽车库?和汽车槽车装卸台】、柱之间的》防火间距可按本规范!第5.2.13条】的规定执行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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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12 】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!车装卸台柱与—。站外建筑的》防火间距可按本规】范第5.《2.16条的规【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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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—。.,。13 燃气热【水炉间与压缩—机室、汽《车槽车?库和汽车槽车装卸】。台柱: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!小,于15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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