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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章 补!偿 第—三十二条《 在国有土地上征收!房屋由作出房屋征收!决定的市《、县级人民》政府:对被征收人给—予补偿补偿的—范围包括 【 ,    (一)被】征收房屋价值的补】偿; — ,   (二)因【征收房屋《造成的通《信、水电气》、空调移《机,、装饰装《修及相关设施设备损!失等的补偿; 【     (三!)因征收房》屋造成的搬迁、临时!安置的?补偿; 《     (四!)因征收房屋—造成:。的停产停业损—失的补偿 — ,。  :   被征收房屋】室内装饰装》修价值补《偿由房屋征收部【。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!定;协商不成的【可以:。委托已?经选定或《者确定的《房,地产价格评》估,机构通过评估确定】     市、】县,级人民政《府,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!定奖励办法对被征】收人给予适当—补助和奖励 第】三,十三条 被征—收,人可以选择货币补】偿也可以选择房【屋产:。权调换有条件的市、!县级人民政府应【当安:排现房用于产—权调换   !  被征收人选择房!屋产权?调换的市《、县级人民政府应当!。提供用于产权调【换的房屋并》与被征收人》计算、结清被征收房!。屋价值与用于产权】调,换,房屋:价值的差价 【    》 因旧城区改—建征收个人住宅被】征收: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!行房屋产权调换的】市、县级人》民政府应当》提供改?建地段或者就近【地段的房屋用于产】权调换补偿》的住宅房屋建筑面】积不得?小于被征《收房屋建筑面积【调换房屋补偿面积内!不再支付费用超出】部,分按照前款规定另】行结算 《 第三十四条— 选择房《屋,产权:调换的?。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!被,征收人可以选择临】。时安置补偿也—可以选择《临时安置《过渡用房《选择临?时安置过渡用房的】征收部门不再支付临!时安置补偿费或【者,停产停业《补偿费 【。  : , ,选择房屋产权—调,换的过渡《期限不?超过被征收人签订】补偿:。协议并?交房之?日起二十四个月;】用,于产权调换房屋【。为房屋征收》范围内新建高层建】筑的过渡期限—不超过被《征收人签《订补偿协议并—交房:。之日起三《十六个月 第三】十,五条 过渡期限超】过约定的逾期临时安!。。置补偿费《、停产停业损—失补偿费按》下列:标准分段计算及时发!。放    — (一)征收住宅】的对自行《安排住处的被征收】。人自征收补偿协议】约定交房之日—。。起逾期不足六—个,月,的逾期时间内临时安!置,补偿:费按规定标准的【1.5?倍发放;逾》期半年以上》不足一年的本逾期时!间,内按:二倍发?放;:逾期一年《以上的本逾期时间】内,。按三倍发放对由房屋!征收部门提供—周转:用房过渡的被征收】人从逾期之月起【按月付给临时安置补!助费;逾期一年以】上的本逾期时间内临!时,安置补助费按—规定标准《的二倍发放;在此】期间内被征》收人有权继续使用安!置周转?用房:。     (【。二)征收非住宅的超!过过渡期限一年【以内的本逾期—时间内?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!助费按规定标准【。的1.5倍发放;超!过过渡期《限一年以上》的本:逾期时?间,内停产停业经—济损失补助费—按,规定标准《的二倍?发放: 第三《。十六:条 征?收住宅被征收—人、公租房承租【人,符合城镇住房—保障条件《的,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!。市、:县级人民政府应【当依据城镇住房保】障相:关法:律、法?规规定?和被:征,收人实际分类实【。施住房保《障 《     对征收私!有住:宅房屋?产权:建筑面积低于五十平!方米经核查他处无】住房且符合城镇住】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!人按不低于五十平】方米产?。权建筑面积的—标准户型《。进行安置被征—收人不再支付五十】。平方米以内的—补差款 【    为》被征收人提》。供保障性住》房的时?序可以?按照签?订补偿协议后实【际,。。搬迁的先后顺—。序确定 第三十】七条 征收房屋造成!停产停业损失—的应当根《据房屋被征收前的】效益、停《产停业期《限等因?。素,给予补偿《 第三《十八条 对因征收】房屋造成停》产停业损失的补偿】补偿:金额由当事人—协商选择《。下,列方:式之一确定 !    (一)按】被征收房屋评估总价!的一定比例计—算;    ! (二)按净利润】损失计算具》。体按照上一年度【报税务部门的数值】计算或由双方共【同委托中介机—。构认定; 】    (》三)按?从,。业人员工资收—入,计算从?业人员工资》收入根据《统计部门公》布,的本区域上》年度城镇职工平【均工资收入》计算从业《人数按实《际从业人员(—。不含临时人》员)计算无法核【定实际从业人数的】。可根据房屋面积【或劳动部门备案【的劳动合同进行认】定; 》     (四)按!被征:收房:屋租:金收益计算; 【     (】五)市、县级人民】政府制定的其他【补偿:办法     协!商不成的可》以委托?具有相应《资质的评估机构通过!评估确定 第三】十九条 《停产停业《期限的?确定  》   (《。一)采用产权调换方!式补偿的从》签订征?收补:偿协议并交付被【。征收:。房屋之日起》到安置房屋交—付的次月《止,;, :。  : , (二)采用货币】补偿方?式补偿的按照补【。偿方案?确定的期限》一次性给予停产停业!损失:补偿 第》四十条 房》屋征收部门应当与】被征收人《依照征收补》偿方案?就,补偿方?式、补偿《金额和支付期限、用!于产权调换房屋【的地点和面积、搬迁!。费、临时安置补助费!或者周转用房、【停产停业损》失、搬迁期限、【过渡方式和过渡【期限:等,事,项订立?补偿协议 【     征收【的,房屋存?在租赁关《系的:房屋征收部门与【。被征收人签订—补偿协议被征收人负!责与房屋《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!关,系 第四》十一条? 实施房屋》征收应当先补偿、后!搬迁:有下:列情形之一的被【征收人应当依—法履:行搬迁?义务 ? ,    (一)实】行货币补偿》的,补偿款?已经足额存》储、:被征收人可以自【主,支取:的;    【。 (:二):实行现房产权调换市!、县级人民政府已经!确定了产权调—换房源被《征收:人搬迁完毕后可【实际办理《房,屋交付的;  】  : ,(,三)实行期房产【。权调换市、县级人】民政府?已经确定了产—权调换房《源在被征《收人搬迁完毕、产】权,调换房屋竣》工验收合格后—可按约定交》付房屋且已支—付,临时安置费或者【提供临时周转—用房的 第四十】二条 房屋征收部】门与被征收人在【征收补?偿方案?确定的签约期限【内达不?成补:偿,协,。议的或者被》征收房屋所有权人】。。无法明?。确的:由房屋征收部门【报请: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!市、县级人民政【府依照本条》例规定?按照征收补偿—方案作出《。补偿决?定并:。在房屋征收范围内】予,。以公告  】  : 补偿决定应当明确!下列内容《     】(一)补偿方式、】。补偿金额和支付【期限; —  :   (《二)用于《产权调换房屋的地】址、面积、搬迁费、!临,时安置费;》 ?     》(三)停《产停业?损失、搬《迁期限、过渡方【。式、过?渡期限;《    【 (四)给予被征】收人货币补偿或【者产权调换选择情况!。。; ?     (五】)对被征收》。人的补偿金已在【。银行专户存储的情】况,; 《     (六【)作出补偿》决定:的依据、《理,由;   】  (七)被征【收人依法申》请行政复议、提起】行政诉讼的权利和】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!行政诉讼的》事项;?    【 (八)其》他,事项: 第四十三—。。条 市、县级人民政!府作出?房屋补偿决定前【应当对房屋征—收,。部门提交的材—料进行?核查告知被征收人】就拟作出《补偿决定《事项进行《陈述和?。申辩的权利和—时限    ! 市、县《级人民政府》作,出房屋补偿》决定前可以组织调解!会听取?房屋征收部门、征】收,。实施单位和》。被,征收人的意见 第!四十四条 被征收人!对补偿决定》不服的可《以依法申请行政复】。议也可以《依法提?起行政诉讼 】     被—征收:。人在:法定期限《内不申请行政—复议或者《不提起行《政诉讼又拒》绝,在补偿?。决定确定的搬—迁期限内完成—搬迁的由作出—征收决定《的市、县《级,人民政府依》法申请房屋》所在地人民》法院强制执》行  —。   强《制执行?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!金额和专户存储账】号、产权调换房屋和!周转用房的地—点和面?积等材料 》 第:四,十五条 任何单【位和个?人,不得采?取暴力、威》胁、欺骗或者违【反规定?中断供水、供—热、供气、》供电和道《路通行等方法—。迫使:被征:收人搬迁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