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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章 评估 【 第二十三条 【被征收房屋的价值】。应当由具有》。相应资?质的房地产价格【评估机构评》估确定 第二十四!条 房?地,产价格评估应当按】。照,国家规定的技术标】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!地价、标《定地价和各类—房屋的重置价—格为基础参照—当地的市《场,价,格进行评估 】     房地【产价格?评估机构及其—注册执业《人员应当独》立、客观《、公正地开展评估】工作并对出具的评】估报告承担》法律责?任 ?。第,二十:五条: 省人民政府—。房地产?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建立全省统一—公开的房地》产评估管理信息平】台建立房地》产价:格评估机构诚信记】录和信用体系 】第,二,十,六条: 房地?产价格评估》机构由被征收人【协商:选定房屋征收决定】公告后十五日内【仍不能协商选—定的由?。房屋征收《部门组织《被征:收人:投票决定或者通【过摇号、抽签等【随机选定方式确【定    】 ,投票确定《。房地产价格评—。估机构?的应当有《三分:之二以上的被征收】人参加并获得参【加投票的《被征收人的半—数以上选票投票【不能确?定的可以采取—摇号、抽签等随【机选定?。方式确定投票确定】或者:随机确定房地产价】格评估机《构应当由公》证机构现场公证 !第二十七条 房【地产价?格评估?机,构选定?或者确定后》由房屋征收部门作】为委托人《。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!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!委托书并与其签【。订房屋征收》评估:委托:合同: 第二十八条 房!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!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!价师:对被征收房屋进【行实地?查,勘被征收人应当提】供或者协助》收集被征收房屋价值!评估所必需的—情况和资料 !    由》于被征收人的原因不!能现场核验被征【收房屋内部状况的】。经房屋征收部门、注!册房地产估价师【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!方见证?可以参照同类建筑中!与被:征收房屋位置相邻、!户型结构相似、面积!大小相近的》房屋现场查勘情【况作为?被征收房屋实物状况!的参照依据并—在评估报告中说【明   【  因房屋征—。收评估、复核评估、!鉴定工作《需要查询被》征收房屋和用—于产权调换房屋权属!。以及:相关房?地产交易信息的【房地产管理》部,门及其他相》关部门应当》提供便利 第二十!九,条 房地产价格评】估机构应当按照房屋!征收评估委托—书或者委托》合同:的约定向房屋征收】。部门提供分户—。的初:步,评估结果房》屋征收部门应当【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!果在征收范围内向】被征:收人公示公示期不得!少于:七日 《。  ?   ?负责房?屋征收评估项目的注!册房地产估价师【应当在公示期间【。进,行现场说明解—释对被征收人反【映的确?。属错估和遗漏的【部,。分注册房地产—。估价:师应当?现,场予以记录并报房】地产价格评估机【构进行修改》、补充、《完善 第三十条】 房地产《价格评估《机构应当《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!为价值?日,期(:。评估时点)出具被征!收房屋的整体评估】报告和分户》评估报告 —     被【征收人或者房屋征】收部门对《评估结果有异议的】应当向房地产价格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!估复:核后改变原评估结】果,的应当重新出具评】估报告;评估—结果没有改变的应】当,书面:告知复核评估申【请人 第三十一】条 对?复核:结果有异议》的由省或者市(【州)人民政府房地产!行,政主:管部:门组织成立的—房屋:价格评?估专家委员》会,进行鉴定经评估专家!委员会鉴定评估报】告不:存在技术《。问题的?应当维持《评估报告;评估报告!存在技?。术问题的出具评【估报告?的房地产价》格评估机构应—当修正错误重—新出具评估报告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