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:第五章 《监督: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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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《六条 省人民—政府应当加》强对下级人》民政:府,房屋征收与》补偿工作的监—督
《 省人【民政府住房》城乡建?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!发,展改革、财政、【国土资源等》部门加强对》房屋征收《与补偿工《作的监督、指导【
《 上级房》屋征收部门对下【级房屋征收部门实】。施,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!作进行监《督、指?导
?。第,四十七?条 市、县级人民政!府,应当建立有》。利于预防《和解决征《收与补偿纠纷的工作!机制运用协商、调解!。等方:法依法、《合理:、及时处理被—征收人反《映,的诉:求
第四》十八条 审计机关应!当加强对征收补【。偿费用管理》和,使用情况的监督并】依法向社会公布审】计结果
— 《 ,监,。察机:关,应当加强对参—与房屋?。。。征收:与补偿工作》。。的政府和《有关部门或者单位】及其工?作人:员的监?察
第四十—九条 ?房屋征收与补—偿相关信息应当【依法:向社会公开接受公】众监督?未按:规,定公布的不得作为】征收补偿的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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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新闻【媒体应?当开展征收与补偿法!律法:规宣传对征收补【偿行为进行舆论监】督
】 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】损害被征收人合法】权益的行为可—依法向各《级,。。人民政府、房屋征】收部门和其他有【关部门投诉》、举报接到投—诉、举报的人民【政府、房屋》征收部门《。和,其他有关《部门应当《及时核查、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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