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第二章 征—收,决定:
第七条【 根据公共》利益:需要有下列情形【之一确需《征收房?。屋的由市、》县级:人民政府作出—房屋征收决定
【
(一)】国防和外交的需要;!
,
《 (二)由政府组】织实施?的能源、交通、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!。的需要;
》
(三)】由政府组织实—施的:。科技、教育、文化】、卫生?、体育、环境和【资源:保,护,、防灾减灾、—文物:保护、社会》福,利、市政公用等公共!事业的需要;
】 (四—)由政府组》织实施?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!。设,的需要;
】 (五《)由:政府依?照城乡规划法—有关规定组织实施】的对危房集中、基】础设:施落后等地段进【行旧城区改建的【需,要;
【 (六)法律、行政!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!。利益的需要
—
第八条 》。确需征?收房:。屋的其各《项,建设活动应》当符合?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!规划、土《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城!乡规划和专项规【划
:
— ,保障性安《居工程建设、—旧城区改建应当【纳入市、县级国【民经济和社会发展】年度计划
》
第九条 确需【征收房屋的由房屋征!收部门?提出拟征收房屋范围!说明所?根据的公共利益的具!体,情形报市、县级人】民政:府市、县级人民政府!经审定认为确属【。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!屋的:根据规划用地—范围和房屋实际【。状况确?定房屋?征收范围并予—以公布
第十条 !实行旧城区改—建应当?尊重房屋所有权人】的意愿启动》房屋征收程》。序前房屋征收部门应!当组:织征:求房:屋所:有权人的意见进【。行先行?协商
?
房屋!。所,有,权总面?积过三分之》二且总户数过—三分之二《的房:屋所有权人明—确同:意改建?的方可纳入》旧城区改建范—围并按照前条—规定启动《房屋征收《程序:
第十一》。条 房屋征》收范围确定》并公布后《不得在房屋征收【范围内实施新建、】扩建:、改建房屋及—。其附属物和改变【房屋、土《地用:途等行为;违反规】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!偿
:
房】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!款所:列事:项书:面通知有《。关部门暂停办理相】关手续暂停办—理相关手续的书面】通知应?当载明暂停期—限暂停期《限最长不得》超过一年
》
【房屋征收范围确定】并公布后有》下列行为之》一的不?增加补偿
【 ? (一)房—屋转让?、分:割,、赠与;
】 (二—)新增、变更工【商营业登记;
【
? ? (三)《迁入:户口或者分户;【
— , (:四)其他为增加补偿!。费用实施的不当行为!
第十二条 【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!房屋征收范围—内的房屋《权,属、区位、用途【。、建筑面《积等进行调查登记被!征收人应当》予以配合
【 ? 被征收》人对调查《登记工作不》予配合?的房屋征收部门按】照房屋权属登记档案!进,行登记
》 ? , 调查登记工作】结束后调《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!收范:围,内公示公示期不得】少于七日对调查结】果有异议的应—当在公示期内—向房屋征收部—门提出书《面核实?。申请房屋《征收部门应当在受理!申请后十五日内予以!核,实并告?知申请人
】 : 征收范围内【的,房屋设定有抵—押权的房屋征收部门!应当告知抵押权人】
第十三条 【房屋:征收范?围确定?后市:、县级人民政府【应当组织城》乡规划、住房—城乡建设、国—。土,资源等相《关部门依法对房屋征!收范围内未经—登记:的建筑进行》调查、?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!。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!准期:限的临时《。建筑的?应当给予补偿;对】认定为违法建筑【和超过批准期限【的临时建筑的不【予,补偿
?
【市、县级人民政【府应当将未经登记的!建筑认?定和处理《结果在房屋》征收范围内》公示:公示期?不得少于七日
】 当事人!对认定和处理—结果有?异议的应《当在公示期内提【出做出认定》和,处理的部门应当【进行核实并作—出处理决定
—
第十?四条: 征收已经登—。记的房屋其》性质:、,用途和建筑面积以房!屋权属证《书或者房《。屋登记簿的记载【为准作为《征收:补偿的?依据;房《屋权属证《书记载的事》项,应当与房屋登—。记,簿一致;记》载,。不一致的除》有,证据证明房屋—登记簿确有》错误的?以房屋登记簿—为准
第十五条 !房,屋征收部门》。在调查登《记,后应当对征收补偿费!用进行测算
【第,十六条? 房屋征收部—门拟定征收补偿方】案报市、县级人民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】方,案应:当,。包括以?。下内容
— 》(一)房屋征收目的!;
— : (二)房屋征【收范围和《。。被,征收房屋的》基本情?。况;
】。 (三)补—偿方式和补偿标准;!
,
(】四):用于产权调》换房屋的基本情【。况和交?付时间;《
: —(五:)停产停业损失补】偿标准?;
!(六)征收》补偿:协议的?签订期限;
! 《(,七)搬迁期限和搬】迁过渡方式、过【渡期限;
【 (—八)补助和奖励标】准;
【 (九)其他事!项
】 市:、县级人民政府【。应当组织有关部门】对征收补《偿方:案进行审核论证并在!房,屋,征收范围《内予以公布征求公】众意见征求》意见期限不得—少于:三十日
第十七条!。 ,对,征收补偿方案—有,。意,见的应当持本—人身份证明在征求意!见期限内以书—面形式提《。交房屋征《收,部门
》 市—、县级人民政府应当!。将征收补《偿,方案的征求》意见情况和根—据意见修《改后的征《收,。补偿方?案,及时公布
】。 半数以上】被征收人认》为征收补偿方—案不符合规定或者】不公平的市、—县级人民政》府应当组织被征【。收人和公众代表【参加听证会并根【据,。。听证:会情况修改方案
!第,十八条 市》。、县级人民》政府作出房屋征收】决定前房屋征收部】门应当进行》社,。会稳定风《险评估社《会稳定风险评估【结论应当作为是【否作出房屋》征,收决定的重要—。依据
】 社会稳定风险】评估报告应当对【房屋征收的合法性、!合理性、《可行性以及》可能出现的》。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!评估结论制定相应】的风:险防范、化解、【。处置措施《和应急预案》
,
第十九《。条 市、《县级人?民政府作出》。房,屋征收?决定前征《收补偿费用应—当足额?到,位、专户存储、专】。款专用采用》房屋产权调换—方,式,补偿:被征:收人的产《。权调换房屋的价【值应当计入征收补偿!费总额
》第二十条《 市、县级人民政府!。应当:根据确定《。的征收补偿方案、社!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!和征收补偿》费用:到位情况等》作出房屋征收—决定房?屋征收决《定涉及被征收人数】量较多的应当—经市、县《级人民政《府常务会议讨论【决,定
? : 房屋征收决!定作出?后应当于三日—内在政府及》部门网站等媒体和房!屋,征收:范围内显著位—置予以公《告
:
》 房屋征收决【。。定,。。公告应当载明—征收目?的、:征收:范围、征收实施【。单位、征收补偿方案!、签约期限行政【复议和行政诉—讼权利以《及禁止在征收—。范围内实施》的行为等事项
第!二十一条 实施【旧,城区:。改建的房屋征—收部门应当组—织被征收人根据补】。偿方案签订附生效】条件的补偿协—议在签约期限内签】订附生效条件的补】偿协:议,的户数达到》规定比?例的由市、县级【人民政府《作出征?收决定;《未,达到规定比例的【。终止征收程序签订附!生,效条:件的补偿协议—的户数比例由市、】县级:人民政府确定但【不得低于百分—之九十
第—二十二条 被征收】人对市?、县级人民政府【作出的房屋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】。以依法申《请行政?复议:也可以依法》提起行政诉》讼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