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!。 供水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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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三十条《 在确?保工程安《全、公益《属性和生态保护的前!提,下村:镇,供水工程《可以按?照所有权《和经:营权分离的方式采】取承包、租》赁、拍?卖、股份《合,作和委托管理—等方式由具备条【件的:。供水单位负责管理和!维护
第》三十一条 从—事村镇供水的—单位应当《具备下列条件
【
, 《(一)符《。合标准的饮用水【源;
》 (二)—符,合设计?要求的供水设施;
!
, 《(三)供水水—质达到国家生活饮】用水卫生标准—;,
? ,。 :(四)取得卫生【行,。政主管部门核发的】卫生许可《证,;
【。(五)合《格的从业人员;【
(六】)保证安全、稳定】供水的规章》制度和?。设施;
【。 :(七)法律、法【规规定的其他条【件,
第三《十二条 村镇供水单!位的提水《、净水、水质检验、!管道:。维修等?岗位的?工作人员应当身【体健:康并经村镇》供水专业培训—合格:后持证上岗
第三!。十三条? 供水单位》应当遵守下列—规定
— (一)定期【检查、维护供—水设施保证供—水正常;
— , ?(二)供水水质、】水量和?水压符合国家规【定标准;
! ,。(三)依《照村:。镇供:水,价格标准计量—收费;
】 (:。四)接?受用水户的监督【;
— (五)《接受:水,行政及?卫生、环《。境保护、《价格、审计》、质量技术监—。督等有关部门的监督!检查
第》三十四条 已在营】运的供?水单:位不得擅自停—止营运?供水单位需退出【营运的应当提—前三个月《向县级水行政—主管:部,门提出?申,请供水单位退—出营运的管理办法】由省人民政府另【行制定
第三【十五条 《因供水工程施—工或者?供水设施检修等原】因确需临时停止供水!的,应当在临时停止供】水,前二十四小》时通知用户
】 因发【生灾害或《者紧急事故》无法提前《通知的?应当在?抢修时同时》通知用户《尽快恢复正常供水】并报告?当地:人民政府和水行政主!管部:门
【 :。连续:超,过四十八小时不能】恢,复正常供水的农【村,供水单位应当—采取必要的应急供】水,措施保证《用户生活用》水的需要
—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!上,地方人?民政府水行》政主管部门应当【制订村镇供水应急】预案并报上级水行政!主管部门备案
!。 县级【以上地方人民政【。府水行政主》管部:。门应当建《立村镇供《水应急机制》建立专?家库和应急抢—险队伍配备》必要的工作设备和抢!险物资定期组织应】急队伍演练
【第三十?七条 发《生,供水安全事》件供水单位应当【立即采取处置措【施并: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!水行政主管部门【报告公安、交通运输!、市政等有》关部门及用水—户应当配合供水单位!处置水行政主管【部,门应当?在二小时内逐级上】报处置?信息必要时按要求启!动村镇供《水应急预《案
第三十八【条 鼓励、》支持村镇供》水,协会:参与供?水管理发挥其—服,务、引导和监督作用!。村镇供水协会应当完!善自律?制度依法开展—活,动县级?以上地方人民政【府水行?政主:管部门?应当加强对》村镇供水协会的监】督和指?导
第三十—九条 地方各—级人民?政府对村《镇供水工程运营【管理实?行扶持政策按有关规!定在办证、税费、】电价:。等方面?予以:支持
》 村镇供】水工程用电价—格按照居《民生活用《电、农业《排灌用电等》国家规定的优惠【用电价格执行村【镇供水工程建设和运!营符合国家》规定条?件的:可以依法申》请享受税收优惠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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