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, 第五章 供【水管理 【第,三十:条, 在:确保工程安全、【公益属性和生态保】护的前提下村—镇供水工程可—以按照所有权和经】营权分离的方式采取!。承包、租赁、拍卖】、股份合作和委托管!理等:方式由具《。备条:件的供水单位负责管!。理和维护 》 第三十一条— 从事村镇》供水:的单位应当具—备下列条件 【    《(一)?符合标准的饮用水源!;, ,     (二)符!合设计?要求的供《水设施; 》。  :。   (三)供水】水质达到国家生活】饮用水卫生》标准;     !。(四)取得卫—生行政?主管部门核发的【卫生许可证;— :    (五)合格!的从业?人员;  —   (六)保证安!全、稳定《供,水,的,规章制度和》设施;     !(七)法律》、法规规《定的:其他条件 》 第三十二条— 村镇供《水单位的提水—。、净水、水质—检验、?管道维?修等:岗位:的工作人员应当身体!健康并?。经村镇供《水专业培训合—格后持证上》岗 第三十三条 !供水单位应当遵守下!列规定    】。 (:一)定?期检查、维护—供水设施保》证,供水正常;》 :  :  (二《)供水水质》、水量?和水压符合》国家规定《标准;  —。  : (三)依照—村镇供水价格标准计!量收费?;,  ?   (四)接受】用水户的监督;【 ,     (—五)接受水》行政及?卫生、环境保护【、价格、审》计、质量技术—监督等有关》。部门的监督检—查 ?。第,。三十四条 已在营】运的供水单》位不得擅《自停止?。营运供水单位需退出!营运的应当提前【三个月向县级水行政!主管部门《提出申请供水单位退!出营运的《管理办?法由省人《民政府另行制定 】。 第三十五条— 因供水工程施【工或者供水设施【检修等?原因确需临时—停止供水的》应当在临时停止供水!前二十四小》时,通知用户 》     【因发生灾害或者紧】急事故无法提前通知!的应:当在抢修时同时通】。知用户尽快》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!当地:人民政府和水行【政主管部《门    】 连续超过四十【八小:时不能恢复正常供水!的农村供水单位应当!采取:必要:的应急供水措—施保证用户生活用】水的需?要, 第三十六条【 县级以上》地方人民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制订村镇—供水应急预案并【报上级水行》政主管部门》备案    !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!政府:水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建立?村,镇供水应急机制建】立专家库和应—急抢险队伍》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!和抢险物资定期组织!应急队伍《演练: , 第三十七》条 发生供水安【全事件供水单位应当!立即采取《处置措?施并及时向当—地人:民政府水行政主【管部门报告公安、交!通运:输,、市政等有关—部,门及用?水户应当配合供水】单位处置水行政主管!部门应当《在二小时内逐级【上报处?置信息必要时—按要求启动村镇供】水应急预案》 第三十》八条 鼓励、支持】村镇供水协会参与供!水管理发挥其服务】、,引导和监督》作用村镇供水—协会应当完善—自律制度依法开展活!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!政府水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加强》对村镇供水协会的监!督和指导 —第三十九条 地方各!级,人民政?府对村镇供水工程】运营:管理:实行扶持政策按有关!。规定在办证、—税费、电价等—。方面予以《支持  【   村镇供—水工程用电》价,。格按照居民》生活用?。电、:农,业排灌用电》等国家规定》的优惠用电》价格执行村镇供【。水工程?建设和?运营:符合国家规定条【件的可以依》法申请享《受税:收优惠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