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五章! ,。供水管理 第!三十条 在确保工程!安全、?公益:。属,性和生态保护的前提!下村:镇供水工程可以【按照所有权和经【营权分离的》方式:。采取承包《、租赁?、拍卖、股份合作】。和,委托管?理等方式由具备条】件的供水单位负责管!理和维?护, 第三十》一条 从事》。村镇供水的单位应】当具备下列条件 !    (一)符合!标准的?饮用水源;  】   (二)—。。符,合设计要求的供【水设施;《。   《  :(三:)供水水《质达到国家生活饮】用水:卫,生标准; 》    《 (四)取》得卫:生行政主《管部门核发》的卫生许《可证;  —   ?(,五)合格的》从业人员;  】   (六)保【证安全、稳定—供水的规章制度和设!施; ?。   ?  (?七)法律、法规规】定的其他条件 第!三十:。二条: 村镇供水》单位的?提水、净水、水质检!验、管道维修等【。岗位的工作》人员应当身》体健康并经》村镇供水专业培训】合格后?持证上岗 第三十!三条 供水》单位:应当遵守下列—规定  》   (一)定【期检查、《维护供水设施保证供!水正常;  【   (二)供水】水质、水量和—水压符合国家规定标!准;    【 (三?)依照村《镇供水价格标准计量!收费:。;  《   ?(四:)接受?用水户的《监督;?     (【。五)接受水》行政及卫生、环【境保护、价》格、审计、质量【技术监督等有—。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! 第三?十四条 已在营【运的供水《。单位不?得擅自停止营运供】水单位需退》出营运的《应当提前三个月向县!级水行政主》管,部门提出申请—供水单位退》出营运的管理—办法由省人民—政府:另,行制:定 第《。三十五条《 ,因供水工程施—。工或者供水设施检修!等原因确需临时停止!供水的应《当在:临时停止供水前【二十四?小时通知用户 !  :   因发》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!无法提?前通知的应当—。在抢修时同时通知用!户尽快恢复正常供水!并报:告当地人民政府和】水行政主管部门 ! :    连续超【过四十?八小时不能恢—复,正常供水《的农村供水单位应当!采取必要《的应急供《水措施保《证,用户生活用水的需要! 第三十》六条:。 县级?。以上地?方人民政《府水行?政主管部门应—当制订村镇》供水应急预》案并报上级水行政】。主管部门备》案 ?     县级以!上地:方人:民政府?水行:政,主管部门《应当建立村镇供水应!急机制建立专家库和!应急抢险队伍配【备必:要的工作设备和抢】。险物:资定:期组织应急队伍演练! 第三十》。七条 发生》供水安全《事,件供水单位应—当立即采取处—置措施并及时向当】地人民政府水—行政主管部门报告】公安、交通》运输、?市政等有关部—门,及用水户《应当配合供水—单位处置水》。。行政:主,管,部门应当在二小时内!逐级上报处置信息】。必要:时,按要求启动村—镇供水应急预案【 第三十》八条 ?鼓,励、支?持村镇供水协—。会参与供水管理发】挥其服务《、,引导:和监督?作用村镇供》水协会应《当完善自律制—度依法开《展活动县级以—上,地方:人民政府水行政【主管部?门应当加强对—村镇:供水协会的监督和指!导,。 第三十九条 】地方各?级,人民政府对村镇【供水工程《运营管理实行扶持】政策按有《。关,。规定在办《证、税?费、电价等方面予以!。。支持 — ,   村《镇供水工程用电价】格按照居民生活【用电、农业排灌【用电等国家规定【的优惠用《电价格执《行,村镇供水工程建设】。和运营?符合国?家,规定条?件的可以《依法申请享受税收优!惠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