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。第五章 供水管理 ! 第三十条 在!确保工?程安全、公益—。属性和?生态:保护的前提下—村,。镇,供水工程可》以按照?。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!的,方式采取承包、【。租赁、?拍卖、股份合作和】委托管理等方式由】具备条件的供水【单位负责管理—。和维:护 第三十一条】 从事村镇供水的】单位应当《具备下?列条件     !(一)符合标—准的饮用水源; !    (二)符】合设计要求的供水设!施;     (!三):供水水?质达到国《。家生活饮用》水卫生?标,准;:     (四)!。取得卫生行》政主:管部门?核发的卫生许可【证; ?    《 (五)合》格的从业人员—;     (】六,)保:证安:全、:稳定供水《的规:章制度和设》施;    【 (七?)法:律、法规《规,定的其他条件 【 第三十《。二条 村镇供水【单位的提水、净【水、:。水质检验、管道维】修等岗位《的工作人员应—当身体健《康并经村镇供水【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!上岗 第三—十三条 供》水单位应《当遵守下列规定【     (一)!定期检查《、,维护供?。水设施保证供水【正常;  —   (二)供水水!。。质、水量和水压符】。合国家规定标—准;     】(三)依照村镇供水!价格标准计》量收费;    ! (四)接受用【水户的监督; 】   ?。 (五)接》受,水行政及卫》生、环境保护、价】格、审计《、质量技《术监督等有关部【门的监督《检查 ? 第三十四条 【已在营运的供—。。水单位?不得擅自停止营运】供水单?位需退出营运的应】当提前三个月向【县级水行政主管【部门提?出申请供水单位【退出营运的管—理办:法,由省人民政府另【行制定 第三十】五条 因供水工程】施工或者供》水设:。施检修等原因确需临!时停止供水的应【。当在临时停止供【水前二?十四:小时通知用》户 《     》因发: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!无法提前《通知的应当在抢【修时同?时,通知用户尽快恢复正!常供水并报告—当地人民《政,府,。。和,水行政主管部门 ! :    连续超过】四十八小时不能恢复!正常供?。水的农村供水—单位应当采取—必要:的应:急供水?措施保证用户生【活用水的需要 第!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!地方:。人民政府水》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制订?村,镇供水应《急预案并《报上: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!案    】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!政府水行政主管部】门,应当建立《村镇供水《。应急机制建立专家库!和应急抢险队伍配备!必要的工作设—备,和抢险物《资定期组《织应急?队,伍演练 《 第三十七条 发生!供水安全事件—供水单位应当立【即采:取处置?措施并及时》向当: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!管部门?报告公安《、交通运输》、市政?等有关部门及—用水户应当配合供】水单位处置水—行政主管部》。门应当在二小时内逐!。级上报处《置信:息必要时《按,要求启动村镇供【水,应急预案《 第三十八条 】鼓励、?支持村镇供水协会】参与供水管理发挥】其服务、引》导和:监督作用村》镇供水协会应当完善!自,律制度依法开展活】动县级以上地方【。人民政府水行—政主管?部门应当加强对【村镇供水协会的监】督和指导 第三】。十九条 地方各级】人民政府对村镇【供水:。工程运营管理实行扶!持政策按有关—规定在办《证、税费、》电价:等方面予以支持【 ,   》  村镇《供水工程用电价格按!。照居民生活用电、农!业排灌用电等—国家规定的优惠用电!。价格执行《村镇供水工程建设和!运营符?合国家规定条件【的可以依法申请【享受税收优惠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