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六章 《用,水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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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条【 单位?和个人用水应当向】供水单?位提出申请依法签订!供用水?合同供水单位按【照合同约定》收取安?装费及水费水费收】入主要用于工—程日:。常运行及维修养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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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四十一条 用水】户应当按照供水合同!遵守下列规定—
》 (一)按时—足额交纳水费;
! (二)不】得,。。擅自改变用水性【质;
《 (三—)不:。得盗用?或者擅?。自向其他单位—和个:。人转供?用水;
— ?。。(四:)不得在供水—管道上直接装—泵抽水;
! (五)变更—或者停止用水应当到!供水单位办理相【。关手续
》第四十二条》 村镇集中供水按照!居民生活用水、非居!民生活用《水和特种用》水分类计价村镇供】水,价格应当遵循公【益性:原,则并按照下列规定】。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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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(:一,)政府?投资建设的村—镇,供水工程《供水价?格实行?政府定价《;
》 (二)【利用:其他方式投》。资建设?的村镇供水工程供】水价格实行政府【指导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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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单》村集中?及以下供《水工程供水价—格,由村民?会议或者村民代表】会议讨论确》定
? , :。 供水水价确】定后应当《向,社会公示经核—准的供水水》价需要变更的—。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!。和,程序重新报批—
《 村镇供水水价不!能弥补供水成本的】县级人民政府—给予适当补贴—
第四十三—条 供水单位应当】对生活?特,殊困难农村》居民在供水价—格上给予一定优【。惠县级人民政府给】予适当补助》
:第四十?四条: 单位和个人用水实!行一户一表按表计量!水,表,符合计量标》准
】 不同用水性质【的用水?应当单?独安装结算水表如】共用:一只结算水表—的从高计收水—费
第四十—五条 ?灭火救援用水取【用村镇公共消火栓的!水费由当地人—民政府?承担;取用被—救,援单位消防用水设】施的水费由》被救援单位承担;】取,用第三方消》防用:水设施的水费—。由被救援单位支付】给第三方
! ?公共消火栓实行【专管专用制度—除,训练:演练、灭火》救援用?水外任?。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擅自:动用
?。
,第四十六条》 绿化、景观、环】。卫等公共《性用水?应当计量缴费并在指!定的公共取水栓取】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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