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第四章! 工程管理 【 , 第二十《三条 村镇供水工程!按照下列规定确定】所有权 《     (】一)由政府投资建设!的其所有权归国家所!有; 《     (二)!由,农村集体《经济组?织筹资政府予以【补助的其《所有权归农村集体】。经济组织所有—;     !(,三)由政府》、农村?集体:经济组织《、单位(个人)共】同投资?的其所有权按照出资!比例:由投:资者共同所有; !   《 , (四?)由单位(个人【)投资?政府给予补助—的其所有权归投资】者所:有; ? ,     (【五,)国家补助》、,群众筹资投劳兴建】的单村及以》下的村镇集中—供水工程所有权归】群众集体所有—;,联户及分散供水工】程所有权归受益户】所,有     村】镇,供水工程所有者【是工:程的管护《。主,体应当健全管护制】度落实管护责任【确保工程正常运【行管护经费》由工程所《有者承担县级人民政!府,适当给予补》助 ?第二十四条 县【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!水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会:同相关部门划定供】水工程?安全保护《控制范围经本级【。人民政府批》准后:公布 第二—十,五条 供水》单,位,应当在供水工—。程及保护范》围内设置标》识建立巡查制—度 第《二十六?条, 村:镇供:。水工程的《。输(供)水主管【两侧三米内净水构筑!物、调节《构,筑物、泵站》(加压站)、电控室!等,围墙(或边墙)外三!十米内为供》水工:程保护控制》范围  【   供水工程保护!控,制范围内不得修建筑!物、构筑物不得【挖坑(沟《)、取土、堆渣【严禁:爆破、打桩、—顶进作业《等危害供水工程【及设施安全的活动】   —  净水构筑物、调!节构筑物、泵站【(加压?站)保护范围—内不得设立生—活区和修建畜禽饲养!场、厕所、》渗水坑?。、污水沟道不得【堆放垃?圾、粪便等污—染物严禁排放有毒】有害物质 》 第二十七》条 村镇集》中供水设施以总表结!算,的,总表及总表水源侧】。的供水设施由供水】单位负责管理—总表用?户侧的供《水设施由《用水户负责管理;】以户表结算》的总阀门及总阀【门水源侧的供水设】施由供水单》位负责管理总阀门到!。户表的供水设施【由,用水户共同负责管】理户表和户表—用户侧的供》水设施?由用水户自行—管理 第二—十八:条 任何单位—和,个人不得擅自改【装、迁?移或者拆除公共供水!设施;不得拆卸、启!封,、损坏结算水—表或者干扰水—表正常?计量建设工程—。确需改装、迁—移,。或者拆除公共供水设!施,的建:设,。单位应当征》得县:级,以上地方《人民政府水》。行政主?管部门同意并会【同供水单位和施工单!位采取相《应的补救措施所【需费用由《建,设单位承担 【第,二十九条《 未经供水》。单位同意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在村镇《公,共,供水:管道:。上,。连接取水设施禁【止生产或者使—用有毒?有,害物质的单》位和个人将生—产设施与村镇—公共供水《管道连接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