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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【 ,。 规划?和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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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城市【绿地系统规划由市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】部,门会同市园林绿【化行政主《管部门共同编制报】。。市人民政府审批【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备案纳《入城市总体规划【
第!。六条 ?严格执行《城,市绿线管理》制度城市绿线由市城!乡规划行政主管【部门会同市园林【绿化行政主管部【门按照城市绿—地系统规划和各【个片区控制》性,详细规划予以划定市!园,林绿:化行政主管部门会】同市城乡《规,。划行政主《管部门负责城市绿线!的,管理和?监督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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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七条 》市城乡规划》行政主管部》门审批新建居住小区!和机关企事业—单,位的项目规划设计方!案时应征求》市园:林绿化?行政主管部门—对绿化规划的意见】
园林】绿化工程应根据【绿化用?。。地,指标按美《化、:绿化的?要求进行园林绿化专!项设计(包括绿化】方案和施工图)园】林绿化专项设计应】细化到乔《、灌:木具体品种、—规格、数量》等,
:。 ? ,园林绿?化,专,项设计须经市园【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!审查、备案》后市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》方可办理建设工【程施工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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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》条 园林绿化工程应!严格按市园林—绿化行政《主管部门批准的【园林绿?化专项设计施工图】。进行施工市园林绿化!行政主管部门—。对园林绿化工—程实施质量监督【管理确保工程质【。量和:绿化效果
第!九条 ?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后!。应,当经市园林》绿化行政主》管部门验收合—格后方可《交,付使用未经验收的】规划:、,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不予办理相关—手续
第【十,。条 :新建的居住小区和机!关企事业单位绿化】用地指标应严格按】照眉山市城市规划管!理,技术规?定,执,行
第—十,一条 因规划—、建设确《需在城市《干道机动车和非【机动车隔离带开【设机动车出入—口的:须报市城乡规—划行政主管部—门和市园林绿—。化行政主《管部门审查报请市人!。民政府批准后—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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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二条 政府投资的园!林,。绿化项?目工程应《严格按照政府—投资工程《建,设项目管《。理程序实《施
【政府性建设绿地【。鼓励社会《和个人捐建鼓励捐建!单位捐建绿》化经费由市园林【绿化行政主管—部门负责《组织实施;》捐建绿?地由:捐建单位《自,行组织施工》的捐建面《积5:00平方米》以上或捐建投资金】额在20万元以上】的须:向市园林绿化—行政主管部门提【交捐:。建绿地绿化专—项设计方案经批准】后,实施并接受市园林】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!监督和管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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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》 居住小区和机【关企事业单位的院】内绿化由小区、单位!自建
— 已建的居—住小区和《机关企事《业单:。。。位对院内绿》化进行改造的改造面!积500平》方,米以上或改造投资金!额在:20:万元以上须向—市园林绿化行—政主:管,。部门提交院内绿化改!造方案经批准后【实施并接《受市:园林绿化行政主【管部门的监》督
第十四】条 城市绿》化建设应当兼顾管线!。安全使用和树—木的正常生长—与地:上地下各种》管线及其他设施保】持国家规范》。标准规?定的安全间》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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