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录二 计算】规则
一》、容积率计算
! , 容》积率是指在规划项目!建设:。用地:。内计算容积》率的建?筑面积总《。和与:规,划项目建设用地面】积的比?值
!按建筑工程建筑面】积计算?规范:。(GB/T5053!52005)计算】出的总建筑面积中】。以下建筑面积不【计入:。容积率
【 , : ,。(一)在《满,足本规定《第三十?。三条相关规定的前】提下用?作车库和设备用【房的
》 《 (:。二)首层架》空,部,分只作?为绿化、《公共活?动使用时的建筑面积!
】(三)给城》市提供公《。共开放?空间的建筑面积【
(!四)设备《管道层
【 , : (五)《其,它不计?。入容积率计算的建】筑面积按建筑工程建!筑面积计《。算规范(GB/T】505352005!。)执行
《
《
二《、建筑密度计—算
【 建筑《密度是指在》规,划项目建设用—地内建?筑物的基底面积总】和与规?划项:目建设用《地面积的比例(%)!
,
, —坡,地建筑?临街设置的》商业、住宅等—经营用?房纳入建筑密度计算!
,
【建筑基底面》积是指?建,筑物接触地面的自然!层建筑外《墙或结构《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它!一般的计算规则是】独,。立的建筑按》外墙墙体的外围【水平面积计算;室外!有顶盖、《有立柱的走廊、门廊!、门厅等按立—柱外边线《水平面积计算;有立!柱或墙体落地—的凸阳台、凹阳【。台、平台均》按立柱外边线或者】墙体外边线水平面】积计:算;高?于室外地坪4—米以上的悬挑—不落地的阳》台(不论凹凸)、】平,台、过道《等均不计《。算
!建,筑基底总面积是指所!有建筑基底面—积总和
】
?三、建?筑高度的《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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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!)机场、电台—、电信、《微波通信、气象【台、卫星地面站【、军事要《塞工程等周围的建】筑,当其处?在各种?技术作?业控制区范围—。内应按建筑》物室外?地面及建筑物和【构,筑物最高点的高【度计算?
: ? (二)高层民!。用建:筑平屋顶应按建筑物!室外地面至》屋面面层的高度【计算其它建筑平【屋顶应按建筑物室】。外地:面至其女《儿墙顶点的高—度计:算;坡屋面建筑中屋!面坡:度小于45°(含】45°)的》其建筑高度自室外地!面算:至檐口项;坡度【大于45°的—其建筑高度自室【外,地,面算至?屋脊顶下列突出物不!计入建筑高度—内
— 1.! 局部突出屋面【的楼梯间、电—梯机房、水箱间等辅!助,。。用房占屋顶》平,面面积不超过1【/4:者;
— , ? ? ,2. 突出屋面的】。通风道、烟囱、【装饰构件、花—架,、通信设施等;
】
》 3【., 空调冷却》塔等设备
— ,
四、建】筑,间距、后退》距离计算
— , , (一)建】筑间:距是指两栋建—筑物或构《筑物外墙《最近:点之间的水平距离】
— (二)后退【距离是指建筑物【外墙与规划各色【线最近点之》间的水平距离—
? ?。 :(三)?顶,层为跃层户型的跃层!部分层高《纳,入间:距或后退距离计算】
】五、层数计算—
? 复式、】错层等变层高—住宅的层高设计与计!算应:严格执行住》宅设计规《范(GB50096!2011《。)的有关《要求设备《层≥2.2》米计入层数》
【 建筑层《数,的计算建筑的地【。下室、半地》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!外设计?地面的高度小于【等于1.5米者建】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!超过:2.2米的》自,行车库、储藏—室、敞开空间以【。及建筑屋顶上突【出的局部设备—用房、出屋面的楼】梯间等可不计入建】筑层数内住宅顶部为!两层一套的跃层可按!1层计其它部位【的跃层以及》顶,部,多于2层一套—的跃层应计入层数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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