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录一 名【词,解释
《一、民?用建筑
】 供人们居住和!进行公共活动的建】筑的总称按建筑使用!功能可分为居—住建:筑和公?共建筑两大类
!
二、【居住建筑
! , 供人们居住【。使用的建筑包括【住,宅(楼)、别墅、】商,住楼、公《寓等:商住楼是住》。宅楼的?一种:形式是?由底部商业营业【。厅与住宅组成的多层!、高层建筑》
【 三、非居住建【筑
:
【除居住建筑以—外的其他民用—建筑(本规》定中不包《括,。工业建筑《)
—
, 四、《公共:建筑:
— 供人们进行各种!。公共活动的建筑
! :
: 五、工》业建筑?
包!括直接用于生产的建!筑、:必要的生产》配套办公用房和【服务用房《
,
— 六:、裙房
【与,高层建筑相连的建筑!高度不超过2—4米的附《属,建筑
?
,
【
七、民—。。用建筑按地》上层数或《高度分类划分—如,下
!(一)住宅建筑【按层数分类1层至】。。3层且?建筑高度《不,大于11米的为低】层住宅;4层至【6层且建筑高—度不大?。于24米的为—多层住宅;7—层至9层且建筑高】度不大于30米的】为中高层《住宅(?不含:6跃:7层);10—层,及10层以上为高】层住宅
— (二)】除住宅建筑》之外的民用建—筑高度不大》于24?米的为多《层建筑(《含单层建筑)—大于2?4米的为高层建筑】(不包括建筑高【度大于?24米的单》层公:共建筑?)
【 (三)建筑【高度大于100米】的民用建筑为—超高层建《。。。筑
!八,、,高,层,建筑主?要采光面
】 ? 高层居住》。建筑中?主,要房间如卧室、起】居室、书房、健【身房等的开窗—面的朝向;》高层非?居住:建筑中次要朝向【以外的朝向;—高层建筑中面宽大】于20米的各类朝向!
》
: ,九、高层建筑次要采!光面
》 《 设置卫生间、【盥洗室、厨》房、储?物间、开水间—楼梯、内走廊窗【以及服务《阳台等[点式—建筑、板《式,建筑:的短边?其外:墙只设置卫》生间、盥洗》室,、厨房?、储:物,间、开水间》楼梯、内走廊窗等且!连,续长:度不:超过:20:米时该?部,。分外墙可认》定为次要采光面同一!。侧,其余部分外墙(只】设置卫生《间、盥洗室》。、厨房、储物—间、开水间楼—梯、内?走廊窗?。等):离界退让《。及与相邻建筑间距】按表1主《要,采光面?规定的最小值控【制]:
十!。、点式高《层住宅
》 ? 主要》朝向:投,影面宽?小于40《米的高?层住宅
—
十一、】多、:低层:建筑:主要采光《。。面,
— 主要功》能房间开窗面、【阳,台、阴台设置面以】及面宽大于14米的!山墙面
】
, 十?二、多、低层建筑】次,要采光面
】 : 多?、低层建筑面宽不大!。于14米的短边【次要:采,光面每层可设置面积!不大于1.8平【方米的走《道窗、?楼梯间窗;面积不大!。于0.6《平方米?的盥:洗室窗、开水间窗】、储物间高窗—。
,
:
》十三、绿地》率
《 : : 在规划项目建【设用地?内各类绿地面—。积的总和与规划项】目建设用地》面积的?比率(%《)
《
》十四:、层:高
《 , 建筑物各层!。之间以楼《、地:面面:层(完成面)计算】。的垂直距《离屋顶层由》该层楼面面层—(完成?面)至平屋面—的结构面层或至【。坡顶的结构》面层与外墙外—皮延长线的交点【计算的垂直》距离
【
十《五、建筑工》程规划建设总建【筑面:积
— 指一》定地块内建筑工【程规划建设的—总建筑面积》包括地面以上和地面!以下建筑面积的总】和具体计算方法应按!照建筑工程》建,筑面积计算规范(G!B,/T:5,053?52:005)《执,行
:
十】。六、核心区范—围,
】顺庆:区石油东西路以南金!鱼岭路、铁欣路、】铁昌路、玉带路【以东南门中街以【北滨江大《。道以西所围》合区:域以及新西桥以【北旧城区
【 高—坪区南新《路以:南、阳春路》以西、建《设路以北、鹤鸣【路以西、琴台—路以北、江东大【道以东所围》合成的区域(不【含下中坝片区)
】
? 嘉》陵区长城《路以西?、耀:目路:以北、?嘉西路以东、成南高!速以:南所围合区域以及民!营经济试《验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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