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录一 名【词解释
一、【民用建筑《
— :供人们居《。住和进行公共活动】。的,建筑的总称按建【筑,使用功能可》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!建筑两大类
】
二、居住!建筑
— 供人们居】。住使用的《建筑包括《住宅(?楼)、?别墅、商《住,楼、公寓等商住楼是!住宅:楼的一种《形式是由底部—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!成的多层、高层建筑!。
? ,
,
三、非居住建!筑
:。。
《 , , 除居住《建筑以外的其他【民用建筑(本规【定中不?包括工业建筑—)
【。。 :四、公共建》筑,
— 供人们》进行各?种公共活《动的建筑
!
五《、工业?建筑:
》 :。 ,包括直接用于—生产的建筑、必【要的生?产配套办公用房和】服务用房
】
六、—裙房
》 与高层建筑相【连的建筑高度—不超:过24?米的附属建筑
! 》
七、—民用建筑按地上【层数或?高度分类《划分如?下
》 (一—)住宅?建筑按层数分类1层!至3层且建筑高【度不大于1》1米的为低层住【宅;4层《至6:层且建筑高度—不大于24米的【为,多层住宅;》7层至9层且建筑】高度不?大于30米的—。为中高层住宅—(不:含6跃7层);10!层,及10层《以上为高层住宅【
】(二)除住》宅建筑?之外:的民用建《筑高度不大于24米!的为多?层建筑(含单层【建筑)大于24米的!为高层建筑(不【包括:建筑高度大于—24米?的单层公共建筑【)
【。 (三)建筑【。高度大于《100?米的民用建筑为超高!。层建筑
《
【八、高层《建筑主要采》光面
! 高层居住建—筑,中,主要房间《如卧:室,、起居室、书房、健!身房等的开》窗面的朝《向;高层《非居住?建筑:中次要朝向》以外的朝向;高层建!筑中面宽大于20米!的各类朝向
】
《 九、?高层:。建筑次要采光面
】
? 设》置卫生间《、盥洗室、厨房、储!物间、开水间楼【。梯、内走廊窗以及】服务阳台等[点式】建,筑、板式建》筑的短边其外墙【只设置卫生间、盥洗!室、厨房、储物间、!开水间楼梯、—内走廊窗等》且连续长度不超过】20米?。时该部分外》墙可认定《为,次要采?光面同一侧其—余部分外《墙(只设置卫生【间、盥洗室、厨房】、储物?。间,。、开水间《楼梯:、内走廊《。窗等:)离界退让及—与相邻建筑间—距按表1主》要采光面《。规,定的最小值控制【]
?
十、】点式高层住宅—
? 》主要:朝向投?影面宽小于40米的!。高层住?宅
—
十一、—多、低层建筑主【。要采光面
!。 , 主要功能房间】开窗面、阳台、【阴台设置面以及【面宽大于14—。米,的山墙面《
《
十二、多、!低层建?筑次要采光面
! , 多、低【层建筑面宽》不大于1《4米的?短边次要《采光面每层可设置面!积不大于1.8平】方米的走道窗、楼】梯间窗;《面积不?。大于0.6平—方米:的盥洗室窗、开水间!。窗、储物间》高窗
】 十?三、:绿地率
【 在规—划项目?建设用地内各—类绿地?面积的?总,和与:规划项目建设—用,地面积的比率(%】)
—
十四、层高】
《 建筑物【各层之?间以楼、地面面层】(完:成面)?计算:。。的,垂直距离屋顶层【由该层楼《面面层(完成—面,)至平屋《面,。的结构面层或至坡】顶的结构面层—与外墙外皮延—长,线的:交点计算的》垂直距离《
】。十五、建筑工程规划!建设:总建筑面积
【 , 指—一定地块内建—筑工程规划建设【的,总,建筑面积《包括地面以上—和地:面以下?建筑面积的》。总和:具体计算方法—应按照建《筑工程建筑》面积:计算规范(GB【/,T505352【。005)执行—
: :。
十六、【核心:区范:围
】 顺庆区石油东西路!以南:金鱼岭?。路、:铁欣路、铁昌路、玉!带路以东南》门,中街以北滨江大【道以西所《围合区域以及新西桥!以北旧城区
! 高》坪区南新路以南【、阳春路以》。西、建设路》以北、鹤鸣路以西】、琴台路以》。北、江东大道以东】所围合成的区—域(不?含下中坝片区)【
》 嘉陵区长【城路以西《、耀目?路以北?、嘉西路以东、【成南高速《以南所围合区域以及!民,营经济试验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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