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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【。 城市规划的实施和!管,。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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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二十九条 城【市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负责审批》下建设工程
! ?。 (一)新建、扩】建,、改建、翻建各类建!筑物、构筑》物及改变原建—筑造型的外装修、】门窗改建、封—闭阳台、搭建雨【蓬和其他永久—性、临时性建筑【物、构筑物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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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(二)城》市道路、过境—。公路、铁路、机场、!港口、桥涵、—地下通道、广—场停车场及附—。属设施建设》
— : (三—)城市供水、—供气、供热、供电、!排水管?道及设施、污水【处理设施、电力输送!线路、?电信:线路、微波通道、有!线电视等《设施建设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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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(四)?城市河湖水系整治】。、,水利工?程、防?洪工程、水文标志建!设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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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(五【)城市抗震、—防灾、?消防、人防、—园林、?绿地、雕塑及风【景旅游区的》建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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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《六)集贸市场、商】服网点、测量标志】、交:通设施、环境保护和!环境卫生设施的建】设
】。 : (七)其他!。与城:市规划管理有关【的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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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:三十条? 规:划部门要《对职责范《围内审?批工:。程项:。目负责并严》格按规划要求—审批;参与建—设工程项目审查的部!门,要依照相应专业【的法律、法规以及】有关:技,术规范对参与—审查:的方面内容》负,。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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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一条 】在城市规划区内【的区、乡(》。镇)人民政府要协】助县(市、区—)规划部门实施城】市规:划管理;未经市规划!行,行政景管部》门委托无权审批【建设项?目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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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三,十二条? 建:设,工,。程选:取址:。和布局要符》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!书报请批准时要【附有规划行政主【管,部,。门的选址意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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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三:十三条 需要—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!人在工程项目建【设前要首先向市规划!部门提出用地申请】并说明地点和用【地,规模
— : 规划部门》应在受理申请后十】五日内决《定批准或《。者不批准情况复杂的!可延长十五日对【批,准的:建设用地《规划部门根据建【设工程的需》要核定?。其用:地性质、位置—和,界限并提《出规划设计条件核】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!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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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十四条《 建设单位或】个人在取得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】证后:要在六个月内—向土:地管理?部门申请《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!手续逾期未办—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手!续的建设用》地规划许可证自【行失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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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未:取得用?地规划许可证的土地!部门不得办理—土地部门《不得办理土地—使用权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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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条 ! 经批《准的:建设用地从建设【用地:规划许?可证核发之日—起超过二年未开工】建设的规划部门【要收回?建设用地规》划许可证;地地管】理,部门要收回建设【用,地的土地使用权由规!划部门另行审批建设!。
】第三十六条 】建设工程《监时用地《要经规划部》门,选址定点核发临时】建设用地规划许【到土地管理》部门办理临时—用地使用手》。。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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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】单位或个《人要:按,照审批确定的时限使!用土地使用期—满,规划部门要》收回临时建设用地规!划,许可证土地管理【部门要?收回用地使用权不能!按期交回《的要在使用》期满前三《个,月内办理续期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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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十七《条 建设单【位和个人须按建设】用地规划许可证规】定的位置《、范围和用地功能】使,用土地不得擅自变】更、出让《和租赁确需变更【。、出:让的受让方必须【向规划?部门提?出申请重新核发或换!发建设用地规—划许可证《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!理相应变更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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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八条】 ?需要进行工程建设的!单位或?个人必须到规划【部,门,提出申?请,规,划部门在《收到单位或》个人申?请后要在十五—日内决定《。批准或者不予—批准情况复杂的【可延长?十五日经审查批【准取得建设工程【规划许可证副—本后方可办理开【工手续
! 第三十九条 】。。 对有拆迁—任务(包《括自管产)的建设】项目必须按照规划图!划,。定的拆迁《范围进行拆除—并经规划《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!工程规划许》可证副本和放线【开幕工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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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?四十条 —各勘察设计单—位必须严格按—规划部门《批准的规划图—进行工程设计任何】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!。改变规划进行工【程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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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四十一》条, 取得》。建设工程规》划许可证的单—。位或个人《要按建设工作规划许!可证:规,定的:内容进行建》设不得擅自改变确】需改变的必须按程序!。报,经,。原审批部门批—准并补办有关手【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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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,四十二条 — 各类?建筑工程均由建【设单位提交》独具特色、不同风】格的:立面造型图》经规划部门批准后】方可进行施工图设】计建设单《位必须按经批准的】建筑造型图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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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!十,三条 各—类工程都须》由规划部门定—位,放线方可《开工建?设,严禁建设单》位和个人私自—放线建设工程施【工至±时、地下【设施工程复土前建设!单位和个人须—。申请规划《部门验?线经验线合格后【方可继续《施工
— ?地下管线工程除经规!划部门统一放—、验线外还要在【复土前?进行竣工《测量
! 第四十四条 【 居住小区—。或组团内的》配,套工:程,项目(包括电力、电!。信,、有线电视、—热力:、给水、供气—、排水、绿地、雕塑!。、,道路、环卫设施【等)必须与主体建筑!物同时规划、同【时审批、同时建设】、同时交付》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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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《十五条 建【设工程规《划,许可证自建设—用,地规划许可证核发之!日起二年内有效逾】期未:进行建设的由规【划部门收回》审批文件或声—明作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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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—各类建设工》程施工要按规划【要求一次性完工【凡停工时间超过二年!的由规?划部门认定后交【由有关部门》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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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六【条 ? 建设工程竣工后】(含配套工程)建设!单位和个人必须【向规划部门》提出规划验》收申请?园,林绿化?、人防、供水—、排水、供热、【环保、质检、环【。卫等部门要》按各自的管理内【容,分别:进行验?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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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十七》条 经规—划验收合格》的建设?工程:由,规划部门核发建设】工程规划许》。可证正本建设—单,位和个人据此—证到房屋《产权:管理部?门办理产权证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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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—八,条, 建《设,单位和个人在建设】工程竣?工验收后六个月内】必须向城市》建设:档案馆报送按国家规!定编制内容的建设】。工程竣工《。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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