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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 第四章! 城市规划的实施和!管,理 : 第二》十九条 《城市规?划行政主管部—门负责?审批:下建设?工程 ?     (】一):新建:、扩建?、改建、翻建各类】建筑物、构筑物及】改,变原建筑造型的【外装修、门》窗改建、封闭—阳台、搭建雨—蓬和其他永久性、临!时性:建,筑,物、构?。筑物 【     【(二)城《市道路、过境公【路、铁路《、机:场,、港口、桥》涵、地下通道、广场!停车场及附属—设施建?设 —   》 , (三)城》市,供水、供气、供热】、供电、《排水管?道及设施《、污水处理设施、电!力,输送线路、》。电信线路《、微波通道、有线电!视等:设施建?设,。 ? :     (!四)城市河》湖水系整治》、水利工《程、防洪工程、水】文标志建设 — 《     (!。五)城市抗震、【防灾、消防、人防、!园,林、绿地、雕塑及】。风景旅游区的建设 ! 》。     【(六)?集贸市场、商服【网点、测量标志、】交通设施、环境保】。护和环境卫生—设,施的建?设 ? 》。     (七】)其他?与城市规划管理有】关的:建,设 —。 》。 ?第三:。十条 ?规划部?门,要,对职责?范围:内审批?工程项目负责并严格!按规划要求审—批;:参与建?设工程项目审—查的部门要依—照相应专《业,的法律、《法规以及有关技术规!范对参?与审查的《方面:内容负责 ! 第!三十:一条 在《。城市规划区内的区、!乡(镇)人民政【府要协助《县(市、区)规划】。部门实施城市规划管!理;未经《。市规划行行政—景管部门《委托无权《审批建设项目 】 》 第【三,十二条 建设工程选!取址和布局》要符合?城市规划设》。计,任务书报请》批准时要附有—规划行政主》管部门的选址—意见书 — 【 第三十三条】。 ,需要建设《用,地的单位和个人【。在工程项《目建设前要》首先向市规划部门提!。出用地申请并—说明地?点和用地规模 】    规—。划部门应在受理申请!后十五日内决—定批准或者》不批准?情况复杂的》可延长?十五:日对批?准的建设用》地规划部门根—据建设?工程的需要核定其】用地性?。质、位置和界限并提!出规:划设计条《件,核发建设用地—。规划许可证》 !第三:。十四条 《 :建设单位或》。个人在取得》建设用地规划许【可证:后,要在六个月》内向土地管》理部门申请办—理建设用地使用权】。手续:逾,期未办理《建设用地使用权【手续的建设用地【规划许可证自行失】效 》 《 , ,  未取得》。用地规划许可证【的,土,地部:门不得办理》土地部门《。不得办?理土地使《用权手续 ! ?第三十五条 】经批:准的建设用地从建】设用地规划许可【证核发?之日:起超过?二年未开工建设【的规划?。部门:要,。收回:建设用?地规划许可证;【地,地管理部门要收【回建设用地的—土地:。。使用权由规划部门另!行审批建设 【 》。 第三十六条 !建设工程监时用地要!。经规划部门选—址定点核《发临时建设》用地规?划许到土地管理部】门办理临时用—地使用手《续     建!。设,单,位或个人要按照审】批确定的《时,限使用土地使用期满!规划部门要》。收,回临时建设用地规划!许可:证土地管理部门【要收回用地使用权】不能按期交回—的要在使用期满【前三个月内办—理续:期手续 【 : , 第:三十七?条 : 建?设单位和个人—须按建设用地—规划许可证规—定的位置、范围【和用地功能使用土】地,不得擅自变》更、出让和租赁确】需变更、出让的受】。让方必须向》规划部门提》出申请?重新核发或换—发建设用地规划许】。可证:并到土地管》理部门办理相应变更!手续 ! 第三十八条 【 需?要进行工程建设【的单位或个人必【须到规划部门提【出申请规划部—门在收到单位—或个人申请后要在】十,五日内决定批准或】者不予批准情况复】杂的可延长十五日】经审查批准取得建】设工程规划》许可证副本后方【可办理开《工手续? 】第,三十九条 对有!拆迁任务《(包括?自管产)的建设项目!必须按照规划图划】。定的:拆迁:范围进行拆》除并经规划验收合】格后:方可办理工程规划】许可证副本和—放线开?幕工手?续 — ?第四十条 各勘!察设计单位必须严】格按规划部门批准的!规划:图进行工程》设计任何单位—和个人不得擅自【改变规划进行工程设!计, 第四【十一条 —取得建设工程规划】许可证的单位或个】人要按?建设工作规划—许可证?规定的?内容进行建设不得擅!自改变确需》改变的?必须按?程序报经原审批部门!批准并补办有—关手续 》 ?。 第四十二条 ! 各类建筑工程】均由建设单位提交独!具,特色、不《同风格的立》面造型图经规划部门!批准后?方可进行施》工图设计《建设单位必须按经】批准的建筑造型图施!工 《 第四【十三条 —各类工程都须由规划!部门定位放线—方可开?工建设严禁建—设单位和《个人私自放线—建设工程施》工至±时、地—下设施工程》复土前?建设单?位和个人须申请【规划:部门验线经验线合格!后方可继续施工 ! ,   《地下管线工程除经】规划部门《统一放、验线外【还要在复土前进行】。竣工测量 ! : ,第四十四条 】居住小区《或组团内的配套【工程:项目(包括》电力、电《信、有线电》视、热力、给水、】供气、排水、绿【地、雕塑《、道:路、环?卫设施等)必须与】主体建筑物同时规】划、同时《审批、同《时建:设、同时《交付使用 】 , 第四十五【条 建设工【程规划许《可证自建设》用地:规划许可《证,。。核发之日起二年【内有效逾期未进行建!设的由规划部门【收,回审批文《件或声明作废— , 【    《各类建设工程施工要!按规划要求一次性完!工凡停工时间超过】二年的由规划部门认!定后交由《有关部门处》理 【 第四十六条 】 建设工》。。程竣:工后(含配套—工程)建设》。单,位和个?人,。必,须向规划部门提出规!。划验收?申请园林《绿化、人防、供水】。、排水、《供热、环保》、,质检、环《卫等:部门:要按各自的管—理内容分别进行验】收 《 第四十七!条 : 经规划验收合】格的:建设工程由规划部】门核发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?证正本建设单位和个!。。人据此证到房屋【。产权管?理部门办理产—权证照 !第,四十八条《。 建设》单位和个《人在建设工程竣工验!收后六个月》内必须向《。城市建设《档,案馆:报送按国家规定【编,制内容的建设工【程竣工档案 【   》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