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》3 ?动 》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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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13.1 一般!规定
》
13.1!.1 ? 锅炉房、》压缩空气站及其【管道:系统设计方案应根据!安,全、环保及节能【减排等规定》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!通过综合技术经济比!较确定
》
13.【1,.2 供热—方案应根据全厂【。用热负荷的特点【进行技术经》。济,比较后确《定
?。
13.【。1.:3, , 热源?的选择应根据—厂区所在地区—供热规划确》定宜采用区域集【中供热或工厂余【热外部?供热不能满足所需】热负荷时可自—建,锅炉房
!13.1.4—。 , 木浆粕和竹浆粕】工厂:应设:置余热发电机组【热电车间应靠近碱回!收车间布置
】
13.—1.5 《 锅炉房的设计应符!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!房设计规范GB 5!0041《的有关规定》;压缩空气站的设计!应符合现《行国家标准压缩空气!站设:计规范GB —50029的有关规!定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