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13  动  !  力 】 1—3.1  一般规】定 !13.1.1—。  锅?炉房:、压缩空气站及其】管,。道系统设计方案【。应根据安全》、环保及节能减【排等规定并结合工】程实际?情,况,通过综合技术经济比!较确定 — , , 13.1.2  !供热方案应根据全厂!用热负荷的特—点进行技术经济比较!后确定 !13.1.3  热!源,的选择应根》据厂区所《在地区供热规划【。确定宜采用区域集中!供热或工厂余热外】。。部供热不能满足所需!热负荷时可自—建锅炉房 》 ?。 :13.1.4 【 木浆粕和》竹浆粕工厂》应,设,置余热发《电机组热《电车间应靠近碱回】收车间布置 — ? 1?3.1.5 — 锅炉房《的设计应符合现行】。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!规,范GB 《50:041的有关—规定;压缩》空气站的设计—。。应符合现行国—家标准压缩空气站】设计规范GB 【500?29:的有关规定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