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 动! ? 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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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1 一】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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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13.1《.1 锅炉房、】压缩空气站及其管道!系统设?计方案应根据—安全、环保及节能减!排等规定并结—合工程实际情—况,通过综合技术经【济,。比较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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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1—.,2 供热方—案应根据全》厂用热负荷》的特点进行技—术,。经,济,比,较后确定《
13】。.1.3 热【源的选择《应根据?厂区所在地区供热规!划确定宜《采用区域集中供热】或工厂余热外部供】热,。不能:满足所需《热负荷时可自建【锅炉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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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1【.4 木浆粕和】竹浆粕工厂应设置】余热发电机组热电车!间应靠近碱回收车】间,布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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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1,3.:1.5 锅炉房】的设计应《符,合现行国《家标准锅炉》房设:计规范GB —50041的有关】规定;压缩空气站】的设计应符合现行】国家标准压缩空气】站设计规范GB 5!00:29的有关规定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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