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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跟踪!、竣工?决算审计《
《第十六条 审计【机关根据需要对本】辖区内的政府重大】投资项目《。。或民生、社》会公:益,事业建设《项目实?行全过?程跟踪?审计;对建设工【期较长或多个—单项工程构成的建设!项目:分段或分项实施审计!监督
》 ? 跟踪审计是审】计机:关依据有关法律【、,法规、规《章按:照规定程序对—建设:。项目从立项至项【目建成竣工验收全】过,程实施的《审计监督
!。
第十七条 】审计:。机关应?当对建设项目—基本建设收入、节】余资:金、工程结算和工程!决算、交付使用【。。的资:产以及尾工工程的】真实、合法、—效益情况进行—审计
!。 建设项目审计】的,主要内容 》
《。 (一)—。建设项目资金的【来源、管《理与:使用:情况; 《
— (:二)工程价款结算】与实际?完成投资情况;【
【 (三)交付使【用资:产情况; 》
(四!)尾工工《程的未完工程—投资情?况;
! ,(五)年《。度会计报表、竣【工决算报表情—况; ?
(】六)债权债务情【况;:
? 《 (七)建》设成本情况; 【
》 (八)税费计缴!情况;
》
, 》。(九)法《律,、法规规定需要【审,计的其他内容
】
,
第十】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!在初步验收后—及时编制《出竣工决算并向审计!机关提请审计—
!第,十,九条 建《设项目审计建—设单位应当提—交下列资料
【
—(一)项目批准建】设的有关文件—、设计文件、历次】调整概算文件;
!
《 (二)初步验收!报,。告,; :。
【(三)与建设项目有!关的合同及结—算资料;
】 (四)【自项目建《设之:日,起的工程进》度报表和财务报表】、工程竣《工,决算报?表以及?其他与财务收支【有关的资料》;
《 》(,五)其?他应当提交的资料】
《
第二十条! ,审计机关对建设项】目进行?审计时可以根据【需要对勘察、—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!。采购、供货等单【位与建设项目直【接有关?的财务收《支,事项的真实性—和合:法性:进行审计《。审计机?关对上述单》位,与建设项目有关【的财务收《支的审计《不受审计《管辖范围的限—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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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一条— 审计机《。关认为必要时可以】对,生产:。经营型建设》。项目的?投资效益进行—审计监督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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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二十二—条 审计机关对【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!可,以,根据:需要:对,。实施项目的立项、规!划等管?理部门?、,资金拨付部门—具体行?政行为的合规性、合!法,性实施审计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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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三?条 :对建设项目的审【计结论发《生异议?时发改、财政等部】门可向审计》部门发出函询若【出现:。审计行为《履职不当经有关部】门查实?后应予以行政—问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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