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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章 资金管理!。
第十二条 !。利用国债、国家融】资及中央、省市预算!内专项资金建设项】。目列入?国、:省、:市投资?计划后项目法—人或建设单》位要把项目建议【书、可行性研究报】告、初步设计、【施工图设计审查、】土地:使用、配套资金等】有关项?目前期资《。料和批准文》件分报市《发,展计划行政部—门、市财政局接受前!期审:核,经前期审核符—合项:。目建设要《。求后由市发展计划】行政:。部,门、:市财政局在15个】工作日内共同出具】。项目初?审意:见书作为拨款依【据
第十三条【 项目建设单位【或,项目法?。人要在?商,业性银?行设立专《项资金建《。设项目基《本建设资金》专户在记帐时—要单:设帐页完整地反映项!目建设资金的收【支,情况建立健全—。专项:资,金建设项《目财务会计核算体系!按国有建设》单位会计核算—的有关规定进行【单独核算
第十四!。条 拨款程》序
《 (一)—项目:建设单位要在—建设项?目计划下达一个月内!向市财政部门进【行建设项目登记并提!。交下:列,资料
— 1、项目建议书!、可行性研》究报告、初步设计】批复文件;
】 2、》批准的设《。计概算;
!。 3、招投标资料】;
【4、:项目主管部》门申请拨付资—金的:请示:;
【5、资金《使用计划
— , (?二)项目建设单位】。要根据?建,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向!市财:政部门?提,出用款报告并同【。时提供?下列资料
! 1、专项资—金,建设项目的基本情】。况;
【。 2:、建设单位在商业银!行,开设的基《建专户;
》
3、专】。项,资金建设项目审【批单位下达的—投资计划;》
: 4、—专项资金建设—项目前期初审意见书!;
?。 5》、专项资《金建设项目开—工报告;
— , 6、专—项资金建设项目【招标批?复及中标标底;
】
? 7?、建设单位与施工单!位签订的《施工合同《或,采购合同
! (三?)财政?部,门,根据有关《规定对建设》单位上报《的,项目资料进行审【查并会同市》发展计划行政—部门、项目》主管部门进》行调查核《实后对建设单—位拨款
!(四:),为了保?证建设项目》如,期完工并《投,入使:用杜绝“《半,截子”工程和“【钓鱼”项《目凡是有需要—建设:单位自?行匹:配资金?的基:本建:设项目?建设单位必须将匹】配资:金存入财政部—。门“基本建设配套资!金专户”市》财政部门根据匹配】资金到位情况—。实行:财政资金与匹配【资金的?同比例拨付
【第十五条《 市财政局按—工程进?。度拨付项目》建设资金并预留【5-10%的工程】收尾:款待工程竣工验收】后拨付
第十【六条: 项目建设单位【必须每季度以文字形!式向项目《主管部门、》审批:部门、?资金:拨付部?门,上报一?。。次工程质《量、形?象进度、资金—使用等情况
—
第十七条 —专项资金建》设项:目竣:工后由市《发展计?划行政部门牵头【组织:相关部门验》。收验:收合格后由市发【展计划行《政部门出《具,验收报告验收内容主!要包括
《
《 (:一)项目投资是否按!批,复的计?划完成?;
【(二)工程建设是否!符合设计《要求:是否达?到设计?规模;
》 (三)资】金使用是否符合【规定;
!(,四):流动资金是否—落实产品销售—情况如何;》
(【五)是?否能:达,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!社会:效,益;
《 (六)批】文、证明及其他【资料:附,件
》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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