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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【资金管理《
第十二【。条 利用《国债:、国家?融资:及,中央、省市预—算内专项资金建设】项目列入《国、省、市投—资计划后项目—法人或建《设单位要《把项:目建:议书、可行》性研究报《告、初步设计—。、,施工图设计审查【、土地使用、配【套资金等有关项目】前期资料和》批准文?件分报市发展—计划:行政部门、市财政局!接受前期审核经前期!审核符合项目建设要!求后由市发展计划】。行政部门、市财【政局在15个工【作日内?共,同出具?项,目初审?。意见书作为拨—款,依,据
第十三条 】项目建设《单位或项目》法人要在商业性银】行设:立专项资金建设【项目基本建设资金】专,户在记帐时》要单设帐页完—整地反?映项目建设资金的收!支情况?建立健全专项—资金建设项目—财务会计核算体系按!国有建设单》位会计核算的有关】规定进行单独—核算
第十四条】 拨款程《序
(】一)项目建》设单位要在建设【项目计划下达—一个月内向市财政部!。门进:行建:设项目?。登记并提《交下列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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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—、项目建议书、可行!。性研究报告、初步】设计批复文件;
】。
:。 2、批准【的设:计概算;《
? 3、招投【。标资料;《
—4、:项目主管部门申请】拨,。付资:金的请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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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资金!使用计划
!(二)项目建设单】位,要根据?建设项目的进—展情况向市财—政部门提出用款报告!并同:时提供下列》资料
】1、专?项资金建设项—目的基本情况;【
—2,、建设单位在—商业银行开设的【基建专?户;
【 3、专项资金【建设项目审批—。单位下?达的投资计划;
! 4、专项】资金建设项》目前期初审》。意见书;《
5、专!项资金建《设项目?。。开,工报告;
! 6、专项资—金建设项目招标【批复及中标标—底;
《 7、建设】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!的施工合同或采购合!同
》 (?三)财?政部门根据有关【。规,定,对建设?单位上报的项—目资料进行》审查并会同市发展计!划行政?部门、项目主管部】门进行调《查核:实后对建《。。设单位拨款
! (四)为了【保证建设项》目如期?。完工并投入使—用杜绝“半截—子”工程《和,。。“钓鱼”项目—凡是有?需要建设单位自行匹!配资金的基本—建,设项目建设单位必】须将匹配资》金存入财政》部门“基本建设配】套资金专户》”市财政部门根据】匹配资?金到位情况》实行财政资金与匹】配资金的同比例拨】付,
第十五条 【市财政?局按工程进》度拨付项《目建设?资金并预留》5-1?0%的工程收尾款】待,工程竣?工,验收后?拨付
第十六【条, 项目建设》。单,位必:须每季度以文字形式!向,。项目主管部门—、审批部门、—资金拨付部门—上报一次工程质【量、形象进度、资金!使用:等情况
》。第十七条《。 专项资金》建设:项目竣工后》由市发展计划行政部!门,牵头组织相》关部门验收》验收合格后由市【发,。。展计划行政》部门出具验收报【告验收内容主要【包,括
【(一)项目投—资是否按批复的计划!完成;
】 (:二):工程建设是否符合】设计要求是否—达,到,设计规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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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资!金使用是否符合【规定;
《
? (四)流动资】金是否落实产品销】售情况如何;
【
? (五)》是,否能:达,到预期的《经济效益《和社会效益》;
》 (六)批文、】证,明及其他资料附件 !。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