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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章 资金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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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利!用国债、《国家融?资及中央、省市预算!内专项?资金建设项目—列入国、省、市投资!计划后项目法—人或建设《单位:要把项?目建议书、》可行性研究报告【、初:步,设计、?施工:图,设计审?查、:土地:使用、?配套资金《等有关项目前期资】料和批准文件分【报市发展计划行政】部门、市财政局【接受前期审核经前】期审:核符合项目建设要求!后由市发展计—划行政部门、—市财政局《在15?个工作日内共同出】具,项目初审意见书【作,为拨款依据》
第十三条— 项目建设单位或项!目法人要在商业【。性银行设立专项资】金,建设项?目基本?建设资金专户在记】。帐时要单设帐页完】整地反映项目建设资!金的收支《情况建立《健全:专项资金建》设项目财务会—计核算体系按国有建!设单位会计》核,算的有关《规定进行单独核算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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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四条 拨款》程序
》 (一)—项,目建设?单位要?在建设项目计划下达!一个月内向》。市财政部门进—行建设项目登记【并提:交下列资《料
:
1—、项目建议书—、可行性《研究报告、》初步设计批复文件;!
2、】批准的设《。计概:算;:
: 3、招【投标:资料:;
:。。
4、项】目主管部门申请拨】付资金的《请示;
》 : 5、资》金使:用计划
(!二)项目《。建设:单位要根据建设项】目的进展情况向【市财政部门提出【用款报告并同时提供!。下列资?料
? 1、专项】资金建设项目的【基本情况;
! 2、建设单位在!商业:银行开设的基建专户!;
》 3?、专项资《金建设项目审批单】位下达的投资—。计划;
【 4?。、专项资金》建设项目前期初审】意见书?。;
— 5、?。专项:资金建设项》目开工报告》;
【6,、,专项资金《建设项目《招标:批复及中标标—底;
】7、建设单位与施工!单位签?订的施?工,合同或采购合同
! (》三)财政部》。门根据有关规定对建!设,单位上?报的项?目资料?进行审?查并会同市发展计划!行政部门、项目主】管,部门进行调查核实】后对建设单》。位拨款
【 (四)为了保证!建设项目如期完【工并投入《使用杜?绝“半?截子”工程》和“钓鱼”项目凡】是有需?要建设单位自行匹】配资金的基本建设项!目建设单位必—须将匹配资金存入财!政部:门“基本建设配套】资金专户”市财政部!门根据匹配资金【到位情况《实行财政资金与匹配!资金的同比例拨【付
第十》五条 市财政—局按工程《进度拨付项目建设资!金并预留5-10%!的工:程,收尾款待《工,程竣:工验收?后拨付
》第十六条 项—目建设单位必—须,每季度以文字形式向!项目主管部》门、审批部门、资】金拨付部门上报一】次工程质量》。、形象进度、资【金使用等情况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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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专【项资金?建,设项目竣工》后由市发展计划行政!部,门牵头组织相关【部门验收验收合格】后由市发展计划【行政部门出》。具验收报《告验收内容主要包】括
》 , (:。一)项目投资—是,否按批复的》计划完?成;
(!二)工?。程建设是否符合设】计要求是《否达到设计规模;】
—(三)资《金使用是否符合【规定;
【 (四)流动资金!是否落?实产品销售情况【如,何;
】(五)是否能达到预!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!效益:。;
》 (六)批文【、证明及其他资料】。。附件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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