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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》章 建筑容》量与公?共开:放空间 第】十,二条 建筑》容量 —    (一) 】。在,城市:规,划编制?和,规划管理中地块【的建筑容量控—。制指标?。(含容积率和建筑】密度下同)应按照】本规定执行 —。    《 ,(二) 建设—用地面积大于或【等,于1 公顷》的成:片开:发区应以已》批,准的控规为依据进】行规:划若:该地块暂无》控,规则必?须先:做控规建筑》容量控制按表7【。 执行实《。行建筑总量控制指】标 表7 建筑总!容量控制表 【 注在不超】出建筑总容量控制】的前:提下:区内各地块的—。建筑容量可参—照表8、9 】 的规?定适当调整 】 (三) 建—设用地面积》小于1 公顷的【用地其建筑》容量:控制指标在经 】 批准的有关规定!或规划设计中—。已确定的《应按已批准的规定或!规划执行《。 尚无经批】。准的有关规划设计】且周边?。地块已开发完—成的其建筑》容量控?制 ?应按表8、9 【。执行: 表8 一类【。。地区建筑容积率、建!筑,密,度、绿?地控制指标 】 注 1、【FAR容积》率 D建筑密度【 GAR《。绿地率 《 ,    》  2?、容积率、建筑密】度为上限《绿地率为下限 】表9 ?二类地区建筑容积】率、建筑《密,度、绿地控制指标】 注【1、FAR容—积,率 D建筑密度 】GAR绿《地率 ?     2】、容积率、建筑【密度:为上限绿地》率为下限 】     】(四) 表7、【8、9 适用于单】一类型?的地块对混》合类型的地块—其建筑?容量:控制:指标应?将地:块按使用性》质分类划《定按不同类型分别执!行;对难以分类执行!的地块应《按不:同,性质建筑的建筑面积!比例结合不同的建】筑容量控制》指标换算建筑容量】。综合控制《指标 》  :。   ?(,五) 对未列入表7!、8、9 的科【研机构、大中专【院校、中小学校、体!育场馆?以及医疗卫生—、文化艺术、—幼托等建设项目的建!筑,容量:控制指标应符—合国家、省》的,相关技术规定但不宜!超过表7、》8、9中《。相应居住建筑—的控制指标 】    《 (六) 市中心】区、副中心》区、区级中心—地段:其建筑容量可—以根:。据城市规划的—具体情况《按同类控制指标【适当上?浮5%~10—。。% :    — (七) 》建设用地内原—有,建筑容?量控制?指标已超出》。规定值的不得在原】有建:设用地?范围内进《行扩建或加层  !   (八》。) 零散地》块开发时地》块,的最小面积应不低】于表1?0 的?规,定 表《10: ,开发地块最小—。面积指标《 ? 备注!。混合用地取》。较高值作为标—准    】 零散地块面积不足!表10? 规定但有》下列情况之》一,且不:妨碍城市《规划实施的城乡【。规划管?理部门可予核准【建,。设 《  :   1、邻接【土地已经《完,成建设或为道路【、河道或有其它类】似情况确实》。无法调整《、合并的; !    2、因【城市:。规划街区划分—、市政公用设施等的!限制:确实无法调整、合】并的; 《 :     3—。、,。因危房改造及—土地权属等现—。状用地情况的限制】确实无?法调整、《合并的; 】    《4、农村《地区的村镇建设因特!。殊,情况:难以达到上述—规定面?积的: 【 第十?三条 公共开放空间!     (!一) 公共》开放空间是指在【单位建设用地内为】全社:会公众无偿提供【的广场、绿地、通】道、停车库等公共】使用的室《内外空?间(包括平地、下】层式广?场和屋?。顶平台) 【     提倡建】设单位为《城市提供公共—开放空间设有公共开!放,空间的地块》其公共开放》空间的建筑》面积:不计:入容积率计算 !     》公共开放空间必【须同时符合下—列条件 《 ,   《  1?、,沿城:市道路、《广场留设; 】     2、【任一方向的净宽度】。在5 米以》上实际使用面—积不小于《。100 平》方米 》   【。  3、《最低净空高度不【小于4 米 !    4》、以净宽1.5【 米:以上的?开放性楼《。梯或坡道连》接基地地面或—道路:且与:基,地地:面或道路的高差在±!4,.5 米《。以,内(含±4.5)】; :     5、!提供室内连续—开放空间的其最大】高差为-5.0 】米至+12》.0 米其开放地】面,层 《     6—、向公众开放—绿地:、广场的《应设:置座椅等休息设施】  》   7、》建设竣工后应设【。置相应的标志并交】有关部门管理 】    《8、常?年,开放且不改》变使用性质  】   (《二) 市《区内的建《设用地为全社会公众!无,偿提供开放》空间和绿化的—在符:合消:防、卫生、交通等】有关:规定和本规定的【前提下可按表11】 的规定增加—建筑面积《但增:加的建筑面积—总计不得超过核定】建筑面积(建设用地!。面积乘以核定容【积率)的百分之十】五(注?仅能为居《住区居民使用—的开放空间建—。筑面积?。不计容积率但不给】予相应的建》筑面积奖《励):。 , 表11《 提供公共开—放空间建筑》面积补偿换》算,表 注—开放:空间的有效面积计算!方法详见附录三 !  ?   (三) 在】建筑物内部(包括】首层、?其它楼?层及地下层》)或外部提供对【外开放的全》天候:步行空间或》。通道将周边》。。建筑:物与城市《街道、广《场、游?园,、购物中《心等:公共空间体系联【系在一起《且其有效宽度不小】于4 米的》。建筑面积不计—。入容:积率计算 【 《     》(四) 建筑物沿街!地面首层《。开辟骑楼时骑楼净】高不应小于3.6】米步行通道最—窄处净宽不应小于3!.5 米骑》。。楼,地面与人行道—。高差宜控制》在10? 厘米以内;—无人:。行道时应高出道【路边:界,处10~2》0 厘米并应—有防撞和安》全措施?。符合上述条件的骑】楼底:层建筑面积不计入容!积率计算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