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 — ,控制与操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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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》.,0.1 》干,粉灭火?系统应设有》自动:控制:、手动控制》和机械应急操作【三,。种启动方式当局部】应用灭火《系统用于经常—有人的保护场所【时可不设自动控制】启,动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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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0.2 设!有火灾?自动报警系统—。。时灭火系统》的自动控《制应在收到两个独】立火灾?探,测信号后才》能启动并应》延迟喷放延》迟时间?不应大于 30s】 且不?得,小于干粉储存容【。器的增压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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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0—.,3 全淹没灭【火系统的手》动启动装置》。应设置在防护区【外邻:近出口或疏散—通道便于操作的地】方;局部《应用灭火系统的手】动启动装置应设在保!。护,对象附近的》安全位置《手,动启动装置的安装】高,度宜使?其中心位置距地面 !1.5?m :所有手动启动—装置都应明》显地标示出》其对应的防》护区或?保护对象的》。名,称
】6,.0:.4: 在紧靠手动启】动装置的部》位应设置《手动紧急《停止装置其安—装高度应与手—动启动装置相—同手:动,紧急停止装置—应确保灭火》系统:能在启动后和喷【放灭火剂前的延迟】阶段中止在使—用手动紧急》停,止装置后应保证【手动启动装置可【以再次启动 —
6.】0.5 》干粉灭火系统的电源!。与自动控制》应符:合现行国家标准火】灾,自动报警系统设【计规范?。 GB 501【16 的有关规【定当采用气动动力源!时应保证系统—操作与控制所需要的!气体压力和用—气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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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6.0.6 — 预制?灭,火,装置可不设机械应急!操作启动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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