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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6 控制与操作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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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0.1 干!粉灭火系统》应设有自《动,控制、手动控制【和机械应《急操作三《种启动?方式当局部应用灭火!系,统用于经《常有:人的保护场所时【可不设自动》。控制启?。动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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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0.2 设!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!。时,灭火系?统的:自动控制应在收【到两个独立火灾探】。测信号?后才能启动并应【延迟喷放延迟—时间:不应大?于 30《s 且不《得小于干粉储存【容器的增压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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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0.!3 全淹》没灭:火系:统的手动启动—装置应?设置在?防,护区外邻《近出:口或疏散通》道,便于操作的地方;局!部应用灭火系统【的手动?。启动装置应设在保护!对象附近的安全【位置手动启动装置的!安装高度宜使其【中,心,位置距?地面 1.5m 所!有手动启《。动装置都应》明显:地标示出其对应的防!。护区或保护对象的】名称:
【。6.0.《4 在《紧靠手动启动—装置的部位应设【置手动?紧急停止装置—其安装高度应与手】动启:动装置相同手动紧】急停止装《置应:确保灭火系统能在】启动后和《。喷放:灭,火剂前?的延迟阶段中—止在使用《。手动紧急停止装置】后应保证手动启【动装:置可以?再次启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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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》0.5 干粉灭】。火系:统的电?源与自动《控制:应符合?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!动报:警系统设计规范 G!B 5?01:16 的《有关规?定当采用气动动力】源时应保证系统操作!与控制?所需要的气体压力和!用气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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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》.0.6 —预制灭火装》置可不设机械应急操!作启动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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