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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》 第三章 开发】建设 ?。 第十一条 】经济适?。用住:房建:设项目选址》应符合城市建设“统!一规:划合: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!建,设,”的总体《要求 ? 《 第十二条 经!济适:用住房建设项目【开发:建设应当按政府组】织协调、企业市场运!作的原?则实行项目法人【招标参与招标的房地!。产开发企业必—须具备?相应资质、资—金,。以,及良好的《开发:业绩和社会信—誉 ? 》 :第十三条 经济【适,。用住房的规》划、设计《和建设必《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!技术:规范和质量、安【全、环保《标准积极《推广应用先进—、成:熟、适用的新技术、!新工艺、新材料、】新设备提高建—设水平 》 , 》 第十四条 —。经,济适用住房应—当坚:持标准?适,度,、功能齐全、美【观适用、安全—环保、便利节能的原!则并结合全面建设】。小康社会的目标优】选规划设计方案【每套房屋建》筑面积控制在—6,0-:80平方《米 】 第十五条 【经济适用住房—建设:用,地实行行政划拨严】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!义取得划拨土地后】。变相搞?商品房开发 】 —第十六条 》经济适用住房建【设单位对其开发建】设,的经济适用住—房工程质《量负最终责任 】 ,  ?  : ,建设单位应》当在房屋交付使用】时向买受人出—具住宅质《量保证书和使用【说明书并按》质量保证《书的:承诺承担《保修:责任 — 第—十七条 经济适用】住房建?设和经营中的行政】事业性收费》按现有标《准减半征《收经:。济适用?住房项目小区外基】础设:施建设?费用:。由政府负担》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