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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—章 出售、交—。易和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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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!。住房实行政》府指导价《经济适用住房售【。价确定后应当向【社,会公布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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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九条 【政府:投资建设的经济适】用住房必须公开【向市场出售禁止【实物分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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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】 城镇?职工、居民购买经】济,适,用住房资《金,确有困难的按照人民!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!理办法?的,。规定可向商业—。银,行申请?个人住房《贷款住?房贷款利《率按照中国人—民银行公布的贷款】利,率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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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—济适:用住房建设单位【可,以以在建项目作【抵押向商《业银行申请住房【开发贷款 》
第二—十一条 住》房,公积金?缴存:人在购买经济适用】住房时可优先申请】。住房公?积金贷款
】
,第二十?二条 城镇职工、居!民购买经《济适用住房实行申】。请审批制度每—户只能购买一套符】合核准?建筑面?积的经?济适用?住房: 第二十三—条 城镇职工、居】民购买经济适用住】房后应按《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!屋、土地登记—。部门:在办理权《属登记时应》当分别注明经—济适用?。住房、划拨土地 】
第二十【四,条 经济适》用住房购买》人在取得《房屋: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!。权,。证且:住满5?年后若经济状况【改善购买了》其他商品房可将经济!适,用房以?原购:房价退?售给:政府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》房屋交易《后不得再《以任何理由申请购】买经济?适用:住房
第—二十五条 经—济适用住房小区物】业管理?。按物业管理条例有】关,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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