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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《三章 矿产资源【开,采 ? 第三《十,二条 在《本省管?辖的陆域和海—域内开采《矿产资源应当经【。地质:矿,产主管部门审批【登记、颁《发,采矿许可证取—得采矿权但依—法应当由国》务院主管部门审批登!记的:矿种除外 —第三十三《条 地质《矿产:主管:部门在?设置采矿《权时应当委》托具:有,环评资质的单—位进行矿《山环境风险评估不】符合:环境保护要求—的不得设《置采矿权《  》   省人》民政府地质矿产【主管部门新设采矿】权和采矿《权扩大矿区范—围的应当书》面征求所在市—、,县、自?治县人民政府—的意见市《、县、自治》县人民政府应—当,在20?个,。工作日内予以—书面回复市、县、】自,治县人民政府的意】见,应当作为新设采矿权!。和采:矿权扩大矿》区范围?的重要依据 第】三十:四条 开采》下列矿产资源由省】人民政府地质—矿产:主,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!采,矿许可?证出:让采矿权 】    (一)可供!开采的矿产储—量,规模为小型及以上的!矿产资源; 】。     (二【)省人民《政府规定由》。省人民政府地质【矿,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!的矿产资源;— :     (【三)国务《院地质矿产主管部】门授权审批登记的】矿,。产,资源   】  前款第一、第】二项规定由省人【民政府地质矿产主】管部门审批登记并】颁发:采矿许可证》的,矿,产资源可以委托市】、县、自治县人民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】部门实施 第三】十五条 《开采下列矿产—资,源,由市、县、自治县人!民政府地质》矿,产主管部门审批【登记颁发采矿许【可证出让采》矿权并报《省人民政府地质矿】产主管部门备案 !     (一)!零星分?散不适于《建设矿?山的矿产资》。源;  【   (二)只【能用作普通建筑【材料的?砂(:含河砂)、石、粘土!; :  《   (三)矿山】闭坑后?可以安全开采并不】会引起严重损害环境!后果的?残,留矿产资源; 】     (四】。)省人?民政府规定由市【、县、自治县人民】政府地质矿产—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!其他矿产《。资源: ?     矿产储量!规模为小型的矿产】资源和?零,星分散的矿产—资源划分标准由省】人民:政府地质矿产主【。。管部门规定 【第三十?六条 采矿权申请人!应,当具有企业法人【资,格并:具有与?申请开采矿种、开】采规模相适应—。的资金能力和—技,术,人员 ? ,第三十七条 —探矿权人申请—其勘查区《块范围内采矿权的】地质矿?产主管部门应—。当予以审批登记出】让采矿权但有下列情!形的除?。外  —   (一)不【。符合调整后的—矿产资源规划—和,国家、本省产业【政,策的; —    《 (二)位》。于自然保护》区等依法不能—。设立:采矿权的区域—范围:的;:    【 (:三)因公共利益需】要不能出让》采矿:权的; —  : ,  (四)矿山【。环境风?。险,评估认为《。不适宜出让》采矿权的; —     (】。五)法律《、法规规定》的其他不《。能出让采矿权—的情形 第三【。十八条 探矿—权人申请其勘查区块!范围:内采:矿权的应《当先申请《划定矿区范》围  —   申请》划定矿区范围的探】矿权人应当在勘查】许,可证有效期内持经】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!报告向?。。。地质矿?产主管?部门申请《划定矿区范》围 《。    《 地质?矿产主管部》门应当自受理划【定矿区范围申请【之日起?4,0,日内作出准予批【准,。或者不?予批准的决定 第!三十九条《 矿区范围》划定后地质矿产主】管部门在《该区域内《不再受理新的申请】并,对采矿权申请人【保留2年《。。的,期限申请《人逾期?不申请办理采矿权登!记的:视为自动《放弃因政府原—。因导致不《能,按期申请采矿权的】除,外    】 采矿权申请人应】当在保留期内向地质!矿产:主管部门提交下【列文件 —    《 (一)申请—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!;     !(,二)经地质矿—产主管部门》批准的矿《产资源开采方案;】     (!三)经地质矿产【主管部?门批准?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!与治理?恢复方案《及依法缴纳》相应: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!与治:理恢复保证金证明文!件; ?  《   (四)经依法!批准的项目环境影响!评价文件; 【     —(五)依《。法取得的安全—生产预评价》文件; 》   《 ,。 (六?。),法律、?法规规定应当提【交的其?他文件  】   地质》矿产主管部门应【当自:。受理采矿权申请【之日起40日内作】出准予批准或者【不予批?准的:决定准予批准—的地质?矿产主管《部门予以登记颁【。发,采矿许可证 第四!。十条 ?。除,本条例第《三十:七条规?定,的情形外采矿权应当!采取: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!让但具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可以《协议出让《     (!一,)国务院批准的重】点,矿产资源开发项目】和为国务院批准【的重点建设项目【提供配套资源的矿】产地;   !  (二)省人【民政府批准的—重点矿产资源—开发项目《和为省人民政府批准!的重:点建设项目提供配套!资源的?矿产地;  ! ,。 , (三)国家和省人!民政府规定可以【协议:出让的?其他情?形 《 , ,   省人》民政府可以根据需】要对采矿权的出让】方式进行调整 第!四十一条 以招标】拍卖挂牌方式出【让,采矿权的地质—矿产主管部门—应当:在招标拍《卖挂:牌公:告和有关《文件:中明确采矿》权申请人资格、开】采矿产资源的权利】义务和?违约责任等内容 】     采矿!权受让人应当与地】质矿产主管部门签订!采矿权出让合同履】行合同?约定:的取得采矿权应当履!行的义务《后地质矿产》主管部门予以登【记颁发采矿》许可证? 第四十》二条 以招标—拍卖挂牌《方式取得采矿权的采!矿权人应当在实施】开采前办理下—列手续 》 :。   ? (一)编制矿【产资源开采方案【并报经颁发采矿【许可证的地质矿产】主管部门审批; !    》 (二)编》制矿山地质环境【保护与治《理恢复方案》。报经:颁,发采矿许可证—的地质矿产主管部】门批准并依法缴纳相!应的矿山地质—环境保护与》治理恢复保证金【;   【。  (三)依法办】理矿山环境影—。响评价审批手续【; 》    (四)依法!办理安?全生产预评价—手续:; : ,     (五】)法律、法规—。规定:应,当办理的其》他手续? ?     前款规定!的手续应当在领取】采矿许?。可证后?2年:内办理完毕》因政府原因导致【。不能完成手续的除】外 第四十三条 !。采矿权人《调整矿?产资源?开采方案的应当报经!。颁发采矿许可—。证的地质《矿产主管部门—同,。意, :     禁止采!取破坏性《开采方法开》采矿产资源》 第四十四—条 采矿权人应当】自,实施:开采之日《起10日内向省人】民,政府和所在》地市、县、自—治县人民政府地【质矿产主《。管部:门书:面报告施工情况 】 ?  :  采矿权人—应当按照有》关规定?向,颁,发采矿许《可证的地《质矿产主管部门报送!开采工作年度报【告 第四十五【条 对具有工业【价,值的共生、伴生【矿产资源《需进行综合利用的】采矿权人应当向颁发!采,矿许可?。证的地质矿产主【管部门提出申请【经地质矿产主管部门!批准可以进》行,综合利用《 第四《十六条 采矿许可】证有效期限按—照矿山?规模确?定    】 (:一)大型及以上最】。长3:0年;   !  :(二)中《型最长20》年; ?     【(三:)小型及以下最【。长10?年 ?     需要延!续采矿?期限的应当》。在,采矿许可证有效期】届满前60日内【向颁发采矿许—可证的地《质矿产主管部门【。提,出申请 第四【十七条 采矿权【人申请延续采—矿期限的应当符【合下列条件》 ?     (一)】符合矿产资》源规划?和国家、本省—产,业政策;  !   (二)—符合安全生产、【环境保护、土地和】森林管理等有—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!; 》  :  (三《)已履行缴纳矿【。产资源开《采有关费《。用等法?定,。和约定义《务,;  —   (《四)按照矿产资源开!采,方案进行开采—;   【  (五)法律【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!件   【  地?质,矿产主管部门应当】。自受理?延,续申请之日起—40日?内作出准《。予,延续或者不予—延续的决定准予延】续的延续期》限从采矿许》可证有?效期届满次日起【计算: , 第四十八条— 在:采矿:许可证有效期内有】。下,列变更情形之一的采!矿权人应当向颁【。发采矿许可》。。证的地质矿产主管部!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!手续  【   (一)经依】法批:准变更矿区范围的】。;, :   《  (二)经依法批!准变更主要开采【矿种的;  !   ?(三)经依》法批准变更开采【方式的;  !   ?(四)采矿权人【变更名称和地址的 ! 第四十九》条 采矿权》人应当?依法缴纳《矿,产资源?补偿费  】   矿产资源补】偿费按?照从价从《量的原则计》征采矿权人应当【向征收?部门提供合法有效的!矿,产品销售收入—凭,证;采矿权人—不能提?供的负责征》收的部门根据—矿,产资源储量消耗鉴】定和:价格鉴?定结果核《定和征收矿产资源】补偿费 【    矿产—资,源补偿费的征收【和使用办法由—省人民政府规定 】 ,第五十条 》在本省开《采锆英石砂矿—、钛铁?矿砂矿、钼矿、【石英砂矿等特定矿产!。资,源应当缴纳特定【矿产资源附加费主】要用于特定矿产资源!深,加工补?。贴特:定矿产资源附加费】的征收和使用—办法由?。省,人民:政府制?定  —。 ,  省人民政—府可以适《时,调整:本省:特定矿产资源的【范围   】  省人民政府根据!需要:可以将?特定矿产资源深【。加工作为采矿权【出让和延续的条件 ! 第五?十一条 《有下列情《形之一的《。采矿权?人,。应当办理采矿许可】证注销登记》手续  【   (《一)采矿《许可证有效期—届满不申请延—续采矿期限或者申】请未:获批准的; 】     》(,。二)采矿《许可证有效期内停办!、关闭矿山的 !    《。。 采:矿,权人应当自前—款注销情《形发生之日起20】日内向颁发采矿许】可证的?地质矿产主管—部门提出注销申【请逾期未提出申【请的地质矿产主管】部门可以直》接注销其采矿许【。可证 第》五十二条 省—人民政府地质—矿产主管《部门应当根据实【际需要?按照:矿产:资源勘?查,开采的原则编制建筑!用砂石土《和其他矿种的—采矿权设置方案报】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!施 《     》市、县、自治县人民!。政府: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!让建筑用砂石土采矿!权应:。当符合全省建筑用砂!石土采矿权》。设置方案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