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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— 建:设管理?
第十四【条 :建,设单位或个》人必须?。按照建设工程规【划,许可证要求和批准】的设:计图纸进行施工【因特殊情况确—需变更的《须向规划行政主管部!。门报送变更图纸【及变更说明》待规划行政》主管:部门批准后方—可施工
》。第十五条 》管线工程施》工应尽量《避免:干扰城市正常的【交通和生活》秩,序不得?破坏现有建筑—物,对临时损坏的地表】、地:。貌,应及时恢复
【第,十六:条 管?线工程建设需临时使!用土:地或拆迁房屋的建设!单位或?个人应?当按照有关政—策规定?办理用地和拆迁手】续
?第十七条《 新:建、改建道》路需要迁《移、改建其》它地下管线时规【划部门应通知—有关单位或个—人并提出地》下,管,线迁:移,。或改建规划》设计要求有》关单位或个》人应根据规划设【计要:求向规划部门提交】施工图纸待规划部】。门核发建《设工:程规划许可证后方】可与道路工程—同步:施,工建:设,
第十八条 【建设单位或个人在】管线施工中遇到管】线冲:突时应立即停—。止,施工报经规划主【管部:门重新核《准后方?可施工;因》自,。然,、,地理、技术等因素】确实:需要变?更其管线的被变【更管线产权单位或】个人应给予支持
!第,十九条 建设单位或!个人领取《建设工程《规划许可证后半年】内未:能组织开工建—设的须提前一个月到!规划部门《申请办理《延期手续《延期最长《为六个?月;:延期内?仍未开工建设的原】建设工?程规划许《可证自?行失效
第二【十条 在《地下埋设各种非【金属管线时》建设单?位或个人应在管顶】上方同?步,埋设铜质金属—线其截面不得小【。于1.2平方毫【米以便进行》地下:管线探测
第二】十一条 各种管【线特别是易燃、易】爆或有毒管线应在】起止:处、:转弯处以及直线段上!按,照一定?的距离设置明显标志!标志应与道路或人行!道,道面水平一致—
第二—十二条 新建、改】建、扩建的道路【。交付使用后五年内大!修的道路竣工后三】年内不?得,开挖敷设《管线因?特殊情况《。需要开挖敷》设管线的《。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市!人,民政府批《准
第二十—三条 新建、改建、!扩,建道路时地》下管线应当》按照先地《。下,、后:地上的施《工原则与道》路,工程同步施工建设】道路建设单位—应当:统,筹管理道路工程【和管线?工程合理安排地下】管线建设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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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 地下!管,线,建设单?位应当?向设计、《施工单位提供真【实、准确、完—整的地下管线现【状资料督促和检查测!绘,单,位在管线《覆土:前完:成测量工《作,并做好?地下:。管线工程的资料收】集和归档工作—
第二十五条 地!下管线工程》的勘察?、测绘、《设计、施工和监理】单位应当具有相应】的资质?等级
【 地下管线工程【勘,察、测绘《、设计单《位应当按照国家【与地方的技术规【。范,要,。求进:行地下管《线的勘察、》测绘、设计》并参与地《下管线工程验收工作!
《 地?。下管线工程施工【单位应当严》格按照经审查通过的!施工图、批》准的时间以及有【关技:术规:范和:操作规程进》。行施工设置管线标志!并提供合格》的管线竣工图
】 : 地下管线工程监!理单:。位应当对地下管【线隐蔽工程进行监理!并做好管《位的监理《记录
《第二十六条 地下管!线工:程施:工前应当按规定【向有关?主,管部门办《理,施工许?。可证与道《路同步建设的地下】管线工程可以—与,道路工程一并办【理施工许可》证
— 因:地下管线建》设工程需要》占用、挖掘》道,路的:应当依法经》市规划主《管,部门或者市》政工:程管理?机构:批准;影《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!征得公安机》关交:通管理部门的—同意
第二十【七条 ?。地下管线建设单位】应,当在开工前到市规】划建设档《案管理机构办理【建档手续与市规划】。。建设档案管理—机构签订地下管线】档案移交责》任书
第》。二十八条 新建【、改建、扩建和整治!道路需迁移、改建地!下管线的道路建设】单位应当通知有【。关管线产权、—管理单?位并:告知迁移或者—改,建的设计要求由【管,线产权、管理—单位负责迁》移或:者改建?并与道路工》程同步施工建设
! , 新建、—改建、?扩建道?路施工过程中—。因场地条《件或者?地下空间《占用等?原因需变动》地下管线平面位【置、标高和规格【的应当按原审批程】序,办理变更手续—。后方可组织施—工
第《二十九条 地下管】线工程需临时使【用土地或者拆迁【房屋的管线建设【单位应当按照—法律、法规》的有关规定办理【审批手续涉及绿【化、消防、军—用设:施、轨道交》通、测量标志、【航道:、河:道、桥梁、》文物等?方面的?管线建设《单位应当征》求相:关管理部门的意见】或者按?照有关规定办—理审:批手续
第三十条! 地下管线工—程施工单位在原有】管线或?者设施埋设的位置】不明时应当采用可靠!方法进行探测掌握实!际情况后方》可施工可能对—其他管线或者市政、!绿化、建筑物—及,构筑物等《设施造成影响的应当!采取相应的保护【措施并及时通知有】关单位派员到场监督!如有损?坏施工单位应当立】即,停止施工通知有关】单位进行抢修—并做:好记录发《生,的费用由相》关责任单位承担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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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《一条 ?地下管线工》程施工时《施,工单位应《当在施工现场设【置施工标牌并在施工!场地周围设置—安全警?戒线施工标牌上应】当标明建设单—位、:。施,工单:位、施工期限—和联系电《话等内容
第三】十二条 《地下管线建设单【位应当组织管—线工程?勘察、测《绘、设计、》施工、监理》等相关?单位进?行管线工《程竣工验《收,管线建?设,单位应当将管线【。建设:工程已?经,。竣工验收的情况报告!市,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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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》条 政府鼓》励,采用综合管廊、共】用管沟、共用管【块等建设方》式建设地下管线提高!地下空间利用效【率
【政府鼓励地下—管线产?权、管理《单位采用各类先【。进,技术对地下管线进行!标识、定位》、,探测和管《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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