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
第四章 !。项目建设实施
【
?第,十六条 市重—点建设项目应按国家!、省、?市有关规定由各县(!市,、区)项《目主:管部门和项》目建设单位对项目】的资金、工期—、,质量、安全等进行管!。理
:
第十?七条 市重点项目】建,设单位应《。根据:实际条件按合理工】期编:制项目进《度计划和年度—计划:及时:报市重点项》目办、市行业主【。管单:位和所在《辖区重点项目建【。设管理部门项目【单位应严格》落实:既定:进度计划《确需调整的》报市重点项目—办同意
》第十八条 》各县(市、区)项】目管理部门、—重点项目建设单【位,须执行重点项目【建设:进度月统计、月上】报制度在规定时【间内及时准确地向】市重点项目》办报送重点项—目,的工:程形象进《度、投资《完成情况和建—设资金到位情—况等项目建设信息】
第十九条 实行!重点项目《建设联席《会议制度市重—点,项目暨?招商引资联席会议原!则上:每月定期召开—一,次听取全市》重点项目建设—进展情况和重大专题!工作推进《情况汇报分析—研究项?目建设?中出现的各类突出】问题有针对性进行】分,类指导和安》排部:署
第二十条 实!行重点?项目配?合联动机制全面推】。行县(市、区)领导!和市直部《门,处级领导包干督【导制对所辖(—属)项目定期进【行现场督导市重【点项目办按月—逐,。项目:督导对问《题特别严《重,的项目会《同有关部门》进行联合督导—必,要,时驻地督导
—
第:二十一条《 建立重大建设项目!。观摩督导制度—以市重点项目为重】点每年组《织1:-2次全市性重【点建设项《。目巡:回观摩?活动统?一或分片进行由市主!要领导带队各县(】市、区)和》市直有?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!参加现场观摩点评各!县,(市、区)、各【行业重大项》目的:谋,划储备?、建设进《展、外部环境和招商!引,资等情况交流—经验:、全:面促:进,
第二十二条【 市重点项》目办负责市》。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】和工:程实施进《度的监督检查重点】对有关职能部—。门涉及的行政许可事!项,是,否,按规定程序和—。时限:办,理是:否体现特《事特办、《优先办理原则等进】行监督检查对—项目单位及其主管】部门制?定和落实《工程节点《控,。制,计划、实施组织计】。划,情况进行监》督检查
《
第:二十三条 》市发:展,改革部门和市—重点项目办负责【市重点项目招投标活!动的监督检查重点对!招标:投标:当,事人:及其主管部门的【招标投标行》为是否符合法—。。。定权限和程序对【资格:预审、开标、—评标、定标过程是否!合,法等依法进行监【督检查?
第二十四条【 项目?行业主管部门和【工程质量《、,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!。构分别负责对—重点项目工程质【量和安?全生产实《施监督管理重点对项!。目单位和有》关方面建立落实【工程质量与》安全生产责任制、保!障管理体《系、操作规程—、,技,术措施情况对执【行国家标准》或行业标《准,情况等进行监督【检查
第二十五条! 市财政《、审:计、建设、国土资】源、环?保、劳动《、监察等部》门按照职能分工【负责市重点项目建】设相关?工,作的监督《。检查:各,级各部门要自—。觉,接,。。受社会舆《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!
第二十六条【 政府投资的—市重点建《设项目除《严格执行国》家、:。省、市的有关规【定外还?必须遵?守以下规《定
!(一)严格》执行项?目法人责任制、资】。。本金制、《招标:投标制、工程—监理制、《工程质量《责任制等有》关规定?;
《。
(二》)项目建设单—位必须严《格按照?批,准的建设规模、【建设内容《、建设标准》和投资额进》行,建设;
】
(三)项目建设单!位按批准的建设规模!和建设内容》建成后应向同级审】计部门申请竣—工决算审计审计部】门,依法对政府投—资项:目资金使用》和决:算进:行,。审计监督有》关审计情况应及时】通报市重点项目办】和项目主管》部门:;,。。
(》四)项目建设单【位应主动《接受和?配合国家、省、市的!稽,察、督查、检—查、审计等》。监督工作真实反映】和提供有关资料【及,情,况
第二》十七条 市重—点项目办每年定期】邀请市人大代表【、市政协委员—视察重点《项目进一步发挥【人,大代表、《政协:委员对重《点项:目建:设工作的监》督、指导作用
】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