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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四章 项目建设【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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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《条 市重点建—设项目?应,按国家、省、市有】关规定由各》县(市、区》)项目主管》部门:和项目建设单位对项!。目的资金、工期、】质量、安全等—进行管?理
第十七条 】市重点项目建设单位!应,。根据实际条》。件按合理工期编【制项目进度》计划和年度计划及时!报,市,重点项目办、市行】业主管单位和—所,在辖区重《点项目建设》管理:部门项目单位应严】格落实?既定进度《计划:确需调整的》报市重点项目办【同,意
?第十八条 各—县(市、区》)项目管理部门【、重点项目建—设单位须执》行重点项目建设进】度月统计《、月上报制度在规定!。时间内及时》准确地向市》重点项目办报—送重点项目》的工:程形象?进度、?投资完成情况和建】设资金到位情况【等,。。项目建设信息
第!十九条? ,实行重点项目建【设联席会议制—度市:重点项目《暨招:商,引资:联席:会议原则上每月定期!召开一次听取—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进!展情况和重》。大专题工作推进情况!汇报分?析研:究项目建设中—出现的各类突出问】题有针对性》进行分类指导—和安排部署
第】二十条 实行重点项!目配合联动机—制全面推行》县(市、区)领导和!。市直部门《处级领导包干督导】制对所辖(》属,)项目?定期进行现场—督,导市重点项》目办按月逐项目督导!对问题特别严重的】项目会同有关—。部门进行联合督【导必要时驻地督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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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一条? 建立重大建—设项目观摩督导制】度以:市重点项目为重点】每年:组织1-2次全市】性重点?建设项目巡回观摩活!动统一或《分,片进行?由市主要领导带【队各县?(市、区)和市直】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!志参加现场观—摩点评各县》(,市、区)、各—行业重?大项目的谋划储【备、建设进展、外】部环境?和招:商引资等《情况交流《。经验、全《面促进
第—二十二条 市—重,点项目办负责—市重点?项目前期《工作:和工程实施进度的】监督:检,查重点对有关职【能部门涉及》的行政许可》事项是否按规—定程序和时限—办,理是否?体现特?事特:。办、优先办理原则】等进行监督检查对项!目单位及其》主管部门制》定和:落实工程节点控制计!划、实施组织—计划情况进行监督】检查
《。第二十?三条 市发展改革】部门和市重点项目】办负责市重点项目】招投:标活动的监督检查】重点对招标投标当事!人及其主管部门【的招标投《标行为是否符合法】定权限和程》序,对资格?预审、?开标、?。评标、定标过程是】否,合,法,等依法进行监督检查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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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 项目!行业主管部》门和工程质量、【安,全生产监督》管理机?构分别负《责对重点项目工程】质量和?安全生产《实施:监督管理重点对【项目单位和有关方面!建立落实工程质【量与安全生产—责任制?、保障管理体系、】操作:规程、技术》措施情况对执行国家!标准或行《业标准情况》等进行监督检查【
第二十五—条, ,市,。财政、审《计、建设、国—土资:。源、环?保、劳动、监—察等部门按照职能】分工:负责市重《点项目建设相关【工作的?监督检查《。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接!受,社会舆论和人民【。群众的监督》
第二《十六条? 政:府投资的市重点【建设项?目除严格执行国家、!省、市?。的有关规定外还【必须遵守《以下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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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严格执!行项目法《人,责任制?、资本?金制、招标投标【制,、工:程监理制《、工程?质量责任制等有关规!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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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】项,目建设单位必须严】格,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!、建设内《容、建?。设标准和投》资额进行建设—;
【(三)项目建设单】位按批准的建设规】模和建设内容建【成后应?向同:级审计部门申—请竣工?决算审计审计部门】依法对?政府投资《项目资?金使用和决算进【行审计监督有关审计!情况:应及时通报市—重点项目办》和项目主《管部门; 》
(四)项目】建,设,单位应主《动接受和配合国家】、省、市的稽察、】督查:、,检查:。、审:计,等监督工作真实【反映和提供》有关:资料及情况
【第二十?七条 市重》点项目办每年—定期邀?请市人大代表、市】政协委员视》察,重点项目《进一步发挥》人大代表、政协委】员对重点《项目建?设工作的监督、指】导作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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