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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四章 项目!建设实施 第!十六条 市》重点:建,设项:目应按国家、省、市!有关规?定由各县(市、【区)项目主管部门】和项目建设单位对】项目的资金》、工期、质量、安】。全等进行管》理 ?第十七?条 市重点项目建设!单位:应根据?实际条件按合理【工期编制项目进度计!划,和年:度计划及《时报:市重点项目办、市】。行业主管《。单位和所在辖区【重,点项目建设》管理部门《项目单位应》严格落实既定进【度计划确《需调整的《报市重点项目办【同意:。 第十八条— 各县(市、区【)项目管理部门、重!点项目建《设单:位须执行重点项目建!设,。进度月统计、—月上报制度在规定时!间内及时准确地【向市重?点项目办报》。送重点项目的工程形!象进度、投资完【成情:况和建设资金到位】情况等项目建设信息! 第十《九条 实行重点项目!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市!重点项目暨招—。商引资联席会—议原则上每月定期召!开一次?听取全市《重点项目建设进展】情况和重大专题工作!推进情况汇报分析研!究,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!类突:出,问题:有,针对性进行分类指】导和:安排:部署 第二十【。条 实行重点项【。。目配合联动机制【全面推行县(市、区!)领导?和市直部门处—级领导包干督导制对!所,辖(属)项目—定期进行现场督导】市重点项目办按月】逐,项目督导对问题【。特别严重的项目会同!有关部门进行联合】督导:必要时驻地督—导 第二十—一,条 建立重大建【。设项目观摩》督导制度《以市重?点项目为重点每年组!织1-2次全市【性重点建设项—目巡回观《摩活动统一或—分片进行由市—主要领导带队各【县(市、区)和市】直,有关部门主要—。负责同志参加现场】观摩点评各县(市、!区)、各行业重大项!目的谋划储备、建】设进展、外部环境和!招商引资等情况【交流:经验、?。全,面促进? , ,第二十二条 市重点!项目办负责市重点项!目前期工作》。和工程实施进度的】监督检查重点对有关!。职能部门涉》及的行?政许可事项是—否按规定《程序和时限办理是】否体:现特事特办、—优先办理原则等进行!监督:检,查对:项目单位及其—主管部门《制定和落实工程节】点控制计划、实施组!织计:划情况进行监督【检查 第二十【三条: 市发展改革部门和!市重点项目办负【责市:重点项?目招:投标活动的监—督检查重点》对招标投《标当事人《及其主管部门—。的招标投标行—。为,是否符合法》定权限和程》序对资格预》审、:开标、评标》。、定标过程是—否,合法:。等依法进行监督检查! 第二十四条 】项目行业主管部【门和工程质量、【安全生?。产监督管理机—构分别负责对重点】项目工?程质量和安》。全生:产实:。施监督管《理重点对项目单【位和:有关方面建立落实】工,程质量?与,安全生产责》任制:、保障管《理体系、操作规程】、技术?措施情况《。对,执行国家标准或【行业标准情况—等进行监督检查 】 第二十《五,条 市财《政、审?计、建设、国土资源!、环保、劳动、监】察,等部门按《。照职:能分工?负责市重《点,项目:建设:相关工作的》监督检查各级各部】门要自觉接受社【会舆论和人民群【众的监督 第【二十六条 政府投资!的市重点建设项目除!严格执行国家、省、!市的有关《规定外还必》须遵:守以下规定 】    (一)严!格执行项目法—人责任制、资—本金制、招标投【标制、工程》监理制、工程质量责!任,制等有关规定; 】 ,   (》。二)项目建设单位】必须严?格按照批准的—建设规模、建设【内容:、建设标准和投资额!进,行建设;   】 (?三)项目建》设,单位按批准的建设规!模,和建设?内容建成后应向同级!审计部门申请竣工】决算审计审计部门依!法对政府《投,资项目资金使用和决!算进行审计监督有】关审计情况应—。及,时通报市重点项目】办和项目《主管部门《;   (四【)项目建设》单位应主动接受和配!合国家、《。省、市的稽察、督查!、检查、审计等【监督工作真实反映和!提供有关《资,料及:情况 第二十【。七条: 市重点项目办【每年定期邀请市人】大代:表、市政协委员视】察重点项目进一【步发挥人《大代表?、政协委员对—。重点:项目建?设工作的监督、指导!作用   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