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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章 设施管理!。
第》二十二条 》城市供?水设施由《所有权人或管理【单位负责管理—。维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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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物业区域内!供,水设施的权属和管】理维护责任》按下列规《定划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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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《)注册水表在—建筑:物外的注册水表以】上供:水设施及实行—。一户一表计》量的:注册水表表》井归业主共有—由,城市公共供水—单位统一管理—、养护维修、更新】改,。造、安排使》用;注册水表以下】供水:设,施及未实《行一户一《。表,计量的注册水—表表井归业》主所有由业主负【责,管理、维《。护,
(》二):注册水表在》建筑物内《的庭院外墙》1.5米《外供水设施归—城市公共《供水单位《。。所有由城市公共供】水,单位统一管》理、养护《维修:、,更新改造、安排使用!;庭院外墙外1【。.5米至用户—终,端由:。归业:主,所有由业主负责【管理、维护由—。城市公?共供水单《位按计划统一实【施一户一表》改造
《第二十三条》 市、?。县(市?、区)人民政—府应当划定城—市公共供水施安全】保护范?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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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城?市公共供水》水源、管道及其附属!设施安全保护—范围:内禁止?修建建筑物》、,构筑物堆放物—料挖坑取土凿井、采!砂、植树或》者其他?。危害供水管》道及:其附属?设施安全的行为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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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在城》市公共?供水专?用配电线路和—。。设,施上搭接其他用【电线:路,;,禁止:在城市?公,共供水专用配—电架空电力线—路保:护,范围内种《植可能危及电—力设施安全的树【木或高?。杆植物 》
禁止在二次供水!储,水设施?安全保护范》。围内堆?放、储存有毒有害、!放射性物品、垃圾】或者饲养禽畜
】第二十四条 —在安全保护》。范围:及其:附近施工作业—可,能,危及城市公共供【水水源、管道及其】附属设施安》全的应当经城市【供水: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!按照要求采取安全】防护措施
建!设单位在施工—中,造成城市公共—供水设施损坏—的应当及时通知城】市公共?供水:企业:修复修复费用及【造成的损失由建【设单位承担
第】二十五条 因城【市建设需要改—装、拆除或者迁【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!的应:当依法?报经城?乡规划部门和城【市供水行政》主管部门批》准相关?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!
《城市:供水单位《对供水设施进行施工!、维修、《检查时有关》单位和个人应当【给予配合不得—干,扰、刁难《
第二十》六条 城《市,供水设?施的:。在用:管道、?附件因老化、损坏】等原因致《使漏损或《者供水水质、水【压不符合《标准的管理》。单位应当及时维修、!更换 ?
表《(阀)井井盖、公】共消:火栓:等缺失?、损:坏的:管,理单位?应当及?时补配或《修复;不能及时补】配或修复的应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!范,措施
第二—十七条?。 严禁?损坏、盗窃和擅自】启闭、移动城市公】。共供水?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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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:何单位和个人都【应当保护城市公共供!水设施对《破坏、损坏城市【公共供水设施的行】为有权制止和检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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