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章  【 监督管理 】 , 第十三》条 工程质量监督】管理:应,当包:括下:列内容  — ,     (一!)抽查工程质—量责任主体和质量】检测(监测)等【单位执行工程建【。设法律、法》规和工程《建设强?制性标准等情况【。;,  【   (二)—。。抽查工程质量责【任主体和《质,。。量检测(监测—。)等单位《的,工程质量行为; 】 》 ,   (三)抽【查、抽?测主:要建筑材料、—建筑构配《件的:质,量;: —。 ,   (《。四)抽查、抽—测涉及工程结—构安全和主要—使用功能的实体【质量; 【  ?   (五)对工】程竣工验收进行【监,督; ?   【。  (六)组—织,或参与?工程质量事》故的调查《处理; —     (】七)掌握本》地区工程《质量状况根据—建设规模、质量状况!和质量工作》目标制?定年度或阶段—工程质量《监督工作计》划;定期对本地区】工程质量《状况进行统计分【析发:布质量形势报告【。; 《     (八!)依法对《违反工程建设—质量管理《法律、法《规和工程建设—强制性?标准等行为》。实施处罚《 》 第十四条 主管】部,门实施监督检查时】有权采取下列—措施: 《 :    (一)要求!被检查单位》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!文件和资料;— , 《。     (二)】进入被?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!进行检查; 【   —  (三)》发现有?影响工程质量—的问题时责令整【改 ? , 第十五条【 ,工程质量《监督机构可遵循差别!。。化监督原则根据工程!类,别、重要性及工【程参建单位的业绩】、信誉?、工程质量保证【能,力,等情:。况实施分类监督 】 《    《 重:点加:强对:保障性?安居工程、》城市:轨道交通《及大型公共建筑等】涉及公?共利益和政府投资】(或:以政:府投资?为主)工《程质量的监》督管理 》 : 第十六条 各】。级主管部门》应当根据本地区工】程质量状况建立【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主!体及检测(监—测):单位的质量》信用评价管理—工作体制、机制【实行守信奖》励、失?信惩戒的质》量信用管理》制,度逐:步,建立工程质量信用】档案;工《程质量监督机构应】建立不良记录管理】制度定期将工—程质量责任主—体和:质量检测(》监测:)等单位《的违法、违》。规行:为以及工程质—量监督中发现—的涉及结构安全和主!要,使用功能的工程质】量问题及整改情况及!时向社会公布—并按规定汇》总、上?传 — ,。第十七条 各—级主管部门应—当适:时开展工程质量监督!管理电?子政务;积极推【。进,和加:强建设工程质—。量监督信《息网络管理工作建立!工程质?量监督管理网络动】态体系实现》检,测数据网络动态【监,控依靠科学管—理提高工程》质量监?督,管理效能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