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。
第:四章 《 监督工作程序【
第【十八条 工程质【量,监督机构对工程项】目实施质《。量监督应当依照【下列程序《进行
【
? (一)受理【。建设单?位办理质量监—督手续;
】
(【二)制定工程质【量监督工作计划【并组织实施;
】
— (三)抽查、抽!。测工:程实体质量、工程质!量责任主体和—质量检?测(监测)》等单位的质量行【为;:
《
》 (四)监督工程】竣工验收《;
—
《 (五)形成—工,程质量监督报—告;
!。 (六)—建立工?程质:量监督档案
【
第》十九条 受理—建设单位提交的【建设工程《质量监督申报受【理,书核查其《填写内?容完整?和材料齐全情况;】
【 建设单—位办理质《量,监,督,手续时应向》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!交,以下资?料
】 (一)勘察】、设计、施》工、监理单位中【标通:知,书;
》
,
(【二)勘察、设计【。、施工、监》理、检测(监测【)合同及单》位资质证《。书;
》。
(三!),。施,工图设计文》件审查报告;—
】 (四)建设【、,。施工和监《理单位工程项目负】责人和机构》组成及有关人—员资:格证书;
】
(五)!其他需要的文—。。件资:料
》
》 :工程质量监督—机构对建设》单位提交的建设工】程,质量监督申报受理】书以及相关资料进行!审核于7个工作【日,内审核完毕》;符合规定》。的由工程质量监督机!构核发?建设工程质量—监督申?报受理书;工程已登!记的内容如有变化】须到工程《。质量监督机》构办理变更手—续
第】二十:条 工?程质量?监督工作计划可遵】循差别化监督—原则根据辖区内【。主体结构《和主要使用功能【突出问题《、工程类别》、重要性以及参【建单位的业》绩、信誉、工程质量!保证能力等制定
】
— 工程质量监】督机:构受:理工程?质量:监督登记后监督人员!应结合工程实—际及时?制定工作计》划经:工程质?量,监,督机构主要负责人】审定后以书》。面形式告知》建设、施工、监【理单位?
《
工作】。计划应?包括以下内容
!。。
(】一)工程基》本情况?;
—
, 《。(,二)监督人》员;
【
: ?(三)工程质—量责:任主体质量行为【。监督检?查的内?容、方式《;
】 ?(四)工程实体质】量监督检查的内容】和方式;《
,
】 (五)对》工程竣?工验收的监督内容】和方式
】
第二十一条 抽查!工程质?量责:任,主,。体和质量检测(监测!)等单位的工程质量!行,为时重点检查以下】。内容并形成工程质量!行为:抽查记录
【
(】一):建,。设单位工程质量【监督手续、施工许】可证;施工图—设计审查及原设计有!重大修改《、,变动的施工图设【计文件重新报审情况!;组织竣工验收【等情况;形成工程】竣工验收《报告:等情况
】
(二【)勘察?、设计单位签发【设计修改变更、技】术洽商情况;参加地!。基验槽、《。基础、主体结构【。及有关重《要分:部工程和工》程竣工验收情况;】参加有?关工程质量问—。题和质量事故—的处理等情况;工程!质量检查报告等【情况
》
—。 (:三)施工单位质量保!证体系建立情况;】。施工项目《负责:人(项?。目经理)《、技术负责人和施】。工管理?负责人等项目—管理人员资》格和到岗履职情况;!相关专业工种操作上!岗,资格及配备到—位情况;分包单位资!。质及对分包单位【的,管理情况;按图【施工、施工检(试】)验、?质量问题《的整改?和质量事故的—处理:等情况;《工程竣工报》告等情?。况
?
《 (四)监】。。。理单位质量保证体】系建立?。情况;项目总监理工!程师和?专业监理工》程师等项目》监理人员资格和【。到,岗履职情况;见【证取样制度的实施】。情况;对重》点部位、关键—工序:。实施:旁站监理及平行检验!情况;组织检验【批、分项、分部(子!分部)工程的质量验!收参与单位(—子单位)工程质【。量验:收情况;出具—工程:质量:。。评估报告等情况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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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(五)质量—检测(监测)—单,位是否?超越核?准的业务范围承接】任务;是否按照【有关:技术标准《进行检测(》监测)工作成—果是否符合》相关要求且真实【有效;是《。否按时?上报检测不》合,格信:。息等情况
】
第二十二条【 工:程实体质量监督以抽!。查为主要方式检查】工程:结构安全《、主要使用功能及工!程,技术资料
】
—对涉及?工程结构《。安全、使用功—能和关键部位的抽测!项目主要应包括
!
— (一)钢筋等建!筑材:料需抽测的项—目,;
:
?
(【二)结构混凝土强度!;
】 , (三)受力【钢筋数量《、位置及混凝土【保护层厚度;
】
— :(四)现浇楼板厚】度;
《
,
:
《 (五)主》体结:构检:测报告?;
—
(六)钢!结,构工程?中需抽?测的项目《;
《
— (七)《安装工?程中需抽测的项【目;:
》
(八)市!政基础设施》工程中?其他需检测的项目;!
?
? : (九)易—。出现工程质量通病】的部位和节点
【
,
,
,
抽【查、抽测须形成【记,录包括?。抽查、?抽测的部位、内容】和结果等
》
《
第二十三条— 建设单位》应当在工《程竣工验收前—7个:工作日将验收的时】间、:地点、方《案工程质量达到的】。标准情?况以及验《收组成人员名—单书面通知当地工程!质量监督机》构,
!。 工程质量监督【机构应对工程—。竣工验?收的:组织:形式:、验收程序、—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!进行现?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!设工程质量管理【规定行为的责令改】正并将工程竣工【验收的监《督,情况作为工程质【量监督?报告的重要内容
!
— 工程竣工验收合!格后建设单位应【当在建筑物明显部】位设置?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!、,勘察、设计、施【工、监理单位等【工,程质量责任主体的】名称和主要负—责人:姓,名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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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 !工程质?量监:督机构?应,在工程?竣工验收之日—起5日内向工程竣工!验收备案部门提交工!程质量监《。督报:告监督报告应—包括以下内容
!
《 , , (:一):。工程概况和监督工作!概况;
【
—(二)对《。工程质量《责任主体和》检测(监《。测)单位质量—行为及执行工程【建设强制性标—准规定等《的检查情况》;
《
【(三)工程》。实体质量监督抽【查(:包括监?督检测)情况;
】
】 (四)工程质量】技术档案和施工管】理资料抽查情况;
!
,
【 (五)工程—质量问题的整—改情况和质》量事故处理情况;
!
】 (:六):各,方工程质量责—任主体及相关有【资格:人员的不良记—录内容;
】
,
(七)】工程:质量竣工验收监【督记录;《
【。 (八》)对工程竣工验【收备案的建议—。
》
工程质量!监督报告应由负【。责该项目的质量监督!人员编写有关专业】监督人员签字—工,程质量?监督机构负责人【审查
】第二十五《条, 工程质量监督机】构应配备专门或【兼职:档案工?作人:。员统一管理本单【位的工程质量监督】。档案建立《健,。全档案管理》制,度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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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由监督人!员负责收集整理工程!质量监督《中所形成《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!种文字、《图,表、:图片、声像等文件】。。资料;?在,收到建?设单位?。工程竣工验收报告】之日起20个工【作日内形成》工程监督档案工【程监:督档案包括
【
(!一):监督登记《及工程项《目监督工作计—。划;
?
— ?。(二)?工程质量《行为监督记录;
!
《 (三)【地基基?础、主体结构工【程抽查(包括监【督,。检,测)记录;
—
【 (四)工—程质:量竣工验收监督【记录;
—
》 (?五)工程质量—监督报告;
—
:
(六!),。工,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!量检测(《监测)等单位不良】记,录;
! : (七)施工中【。。发生质量问题—的整改和《质量事故处理的有关!资料;?
《
(八)!工程监督过程中【形成的影像资—料;:
》
: (九》)其他有关资料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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