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四章 房屋产籍管!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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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。二十七条 房屋产】籍应由各地(市【),。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统一?管理各地(市—)建设?行政:主,管部门?应建立健全》房产档案和房—屋产籍图测》绘的管理《制度
第》二十八条 》各地(市)建—设行政主管部门【和城镇房《屋产籍?图,的测绘应当》符合房屋管》理和测量《规范的要求准确反】映房屋?的自然?状况并绘制符—合规:范的图表为审—查确认?产权提供可靠依【据
第二十—九,条 房屋的产籍应当!依照房地丘(地【)号建立房地丘(】地)号应当》以图幅为单位从左到!右自上?而下用数字顺序按】反S形?编写按照房地产【测量规范执》行
第三十条 城!镇房地产档案资料】应当以产权》人为宗立《。卷以分?幅图内的产》权人:卷宗建档宗内文件的!排列按照产权的【变化时间为序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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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条— 房屋产权档—案必须长期保存如】果发生丢失或损毁时!应及:时采取补救措—施
第三十二条 !各地(市《)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根据房屋产【。权的转移《、变更等《及时调整和补充相】应的产籍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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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三十三条 权利】人,或行政、《司法机关因工作需】要查阅房屋产权档】案应根据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的《。规定办理相应手续】
查!阅房屋产权》档案严禁勾划、涂】改,。和损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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