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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五章 罚则—
第三十四条! 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权利?人或权利申请人房屋!产权的取得、转移】、变更和他项权利】的设定均为无效属于!经营性活《动的没收《。非法所得《并,可对单位和个人【分别处以100O】。0,元,以下和200—元以下?的罚款;属》于非经营《性,活动的可对单—位和:个人分别处以1【0,00元以下和200!元以下的罚款—
? 》(一)违反本办法第!十二条规定不办【理房屋所有权初【始登记的《;
!(二)违反本—办法第十三条—规定不办理房屋所有!权转移登记的;
!。 : (》三)违反本办—法第十六《条规定不办理—房屋:所有权他项权利登记!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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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。 (【四)违反本办—法,第,二十一条规定不【办理:。房屋:所有权注销登记【的
(五!)违:反,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!定,擅自转移、变—更产权或《设定:他项权利的
第三!十五条 《违反本办法》第二:十六条规定非—法印制?、涂改?、伪造房屋权属证】书的由建设》行,政主管部门没—收其非法印》制,的房屋权属》证书及违《法所:得并可对《当,。事人处以15—00:0,元以下?罚款;有犯》罪嫌疑的移交—司法:机,关处理
第三十六!条 因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【工作人?员工作过失导致登记!不当致使权利人【受到经济损失的【由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赔—偿由此造《成的经济损失并追】究,工作人?员的行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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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。 对《已发放的房屋权【属证书发现》确有错误《的应注销登记缴【销房屋权属证书并】重新登记、》发证
第三十七条! 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的工作【人员在房屋产权产籍!管理中滥用职权、】。。玩忽职守、》徇私舞?弊,的由建?设行政主《管部门给予行政【处分;情节严重有】犯罪嫌疑的移—交司法机关处理【
第三《。十八条 当事人对】行政处罚决定不服】的可依法申》。请行政复议或—提起行政诉讼逾期】。不申请复议、也不】向人:。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!行政处罚决定的【由作出行政处罚【决定:的机关申请》人民:法院强?制执行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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