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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章 房屋产权!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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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三条 房屋产【权取:得、转?移,。、变更?和,他项权利的设定【.必须符合》有关法律、法—规和规?章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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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房:屋产权转移时该房】屋占有土地》的,使用:权应当同时转移
】
《 ,房屋:设定抵押权、—典权时?应包:括房屋行占》用,的,土地:的使用权
第二】十,。四条: 共有房屋》的产权除确实—难以分割《的,外允许分割;土地使!用权不能《。分割的应当维护土地!的共同使用权
【
第二十五条— 房屋有下列—情况之一的除依法】继承或人民》法院判决《的外禁止转移、变】更产权或设定—他项:权利;
! :(,。一):在城镇改造》规划实施范》。围内的;
! (二》),。在国家建设》征用土地范围内【的;
》 ? :。(三)其他依—法禁止?转移、?变,更的
】 除前款第三项】外禁止期限》不得超过《一年
第二—。十六条 房》屋权属证书是—。房屋权?利人依法拥》有房屋所有权的唯一!合法凭证自治区人】民政府是房屋权属】证书的填发机关其他!任何:单位和?个,人不得印制、涂改、!。。伪造房屋权属证书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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