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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章 房屋产权【管理
第【。二十:三条 房屋》。产权:取得、转移、变更】和他项权利的设定】.必须?符合有关法律—、,法规和规章的规【定,
》 : 房:屋产权转移时该房屋!。。占有土?地的使用权》。。应当同时转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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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设】定抵押权《、典权时应包括房】屋行占用的土地【的使用权
第二十!四条 共有》房屋的?产权除确实难以【。分割的外允》许分割;《土地使用权不能分】。割的应当维》护土:地的共同使用权【
第二十五条 房!屋有下列情况之一】的除依法继承或【人民法?院,判决:。的外:禁止转?移、变更《产,权或设定他项权利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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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(一)在【城镇改造规划实施范!围内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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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二)在国家—建设征?。用土地范围内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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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三):其他依?法禁止转移、变【更的
—。 ? 除:前款第三《项外禁止期限不【得超:过一年?
第二十六条【 房:屋权属证书是—房屋权利人》依法拥有房屋—所有权的《唯一合法凭证—自治区?人民政府是》房屋权属《证书的?填发机关其他—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得?印制、涂改、伪【造房屋权属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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