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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章 【房屋产权管理 】 第二十三条 房!屋,产权取得、转移、】变更和他项权利【的设定.必须符【合有关法律、法规和!规章的?规定: ,     【房屋产权转移时【该房屋占有土—。地的使用权应—。当同时转移 —     房屋【设,定抵押?权、典权时应包【括房屋行占用的【土地的使《用权 第》二,十四条 共有房屋的!产权除确实难以分】割,的外允许分割;【土地使用权不能分】割的应当维护土【地的共同使用权【 第二十五条【 房屋有下列情况】。之一的除依》。法继:承或:人民法院判决的外】禁止:转移、变更产权【或设定他项权—利; 《     —(一)在城镇—改造规划实施—范围内的; 【    》 (:二)在国家建—设征用土《地范围?内的;   !  (三)其他依法!。禁止转移《、变更的 —     —除前款第三项外【禁止期限不得超过】一年 第二十六】条 房屋权属—证书是房《屋权利人《。。依法拥有房屋所【。。。有权的唯《一合法凭证》自治:区,。人,。民政府是房屋权属】证书的填发》机关其?他,任何单位和》个人不得印》制,、涂改?、伪造?房屋权属证书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