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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?章 拆迁管》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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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》 任何单位需要拆迁!。房屋应当向市拆迁办!交验下列文》件资料申请取得房屋!拆迁:许可证?后方:可实:施拆迁
—。 , (一)拆迁申请!;
【(二)建设项目批准!。文件;
【 (三)建—设用地选址意见书、!建设:用地规划许可证【和规划用地红线图】。;,
(【四)国?有土地使用权—批准文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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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(五)【拆迁计划和拆迁【补偿安置方》案;
《 (六)办理!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!。出具的拆迁补偿【安置的资金证明;】
(七)!需要委托《拆迁的需《。提供委托《。拆迁:协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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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市【拆迁办应当自收【到申请之日起—。30个工作日内【。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!;经审查对符合条】件的颁发房屋拆迁】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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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市—拆迁办在发放—房屋:。拆迁许可证》的同:时应当将《房屋拆迁《人、:。拆,迁范围、拆迁期【限、补偿方式、安】。置地点?等事项?以房屋?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!公布
— 市拆迁办—。和拆迁?人应当及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!传、解释《工作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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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【拆迁申请人应当【具备完?。成,房屋:拆,迁补:偿所:需,的资金或《者周转房《
: 拆迁—人实施房屋拆迁【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!全,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!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!
市房屋!拆迁管理部》门应当加强对拆【迁补偿资《金使用的监管—具体监管办法由市房!屋,拆,迁管理部门》制定:报市:政府:批准后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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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拆迁【范围确定后拆迁【范围内的单位和个】。。人不得进行》下列活动
【 (一)新建】。、,改建、扩建房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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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二)改《。变房屋?和土地?用途:。;
《 ?(三)租赁》房屋
市!拆迁办?受理拆迁申请并【。审查同意后应当就前!。款事项书面》通知规划、国土、工!。商、房地产等有关部!门暂停办理相关【手,续,即拆迁冻结暂停办理!。的,书,面通知应当载明暂】停期限暂《停,期限最长不得超【过1年拆迁人—需要:延长暂停期限的【必须经房《屋拆迁管理部—门,批准:延长暂停期限不得】超过1年
第!十一:条,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!迁也可以委》托拆迁接受委托【拆迁的单《位,应当取得市拆迁办颁!。发的房屋《拆迁:资格证书严禁个人】。和无:资,格的单?位接受?委,托拆:迁单:位,管,。理的:具体办法由市房屋】拆迁管?理,部门制定
! 市房屋拆迁—管理: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!不得:接,。受拆迁委托也—不得设立房屋—拆迁:单位拆迁人应—当,按物价部门核—定的标准和计收方式!缴,纳房屋拆迁管理【费等有关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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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拆迁人!委托拆迁的应当向】被委托的单》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!拆迁委托合》。同拆迁?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!。同订立之日》起15日内将拆【迁,。委托合同报市—拆迁办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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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拆?迁,人拆除?房屋时必须委托【具有房屋拆》除资质的施工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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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委【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!让拆迁业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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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三,条 拆迁人与被【拆迁人应当依照本细!则的规定就补—偿方式?和补偿金额、安置用!房面积?。和安置?。地点、搬迁过渡方】式,和过渡期《限等事项订》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!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示!范文:本由市房屋》拆迁:管理部门统》一拟制供拆》迁当事人参》照使用
!拆迁人与被拆迁【人应:当在规定的拆迁【期限内签订书面拆】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报!市拆迁办《备案
第十四!。条 拆迁补》偿安置?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!或者房屋承租人在】规定的搬迁期—。限内拒?不搬:迁的拆迁人可以依】法向仲裁委员会【。申请仲?裁也可以向人—民法院起诉》诉,讼期间拆迁人可【以依法申请人民【法院先予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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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》条 拆迁人与被【拆迁:入或者拆迁人—。、被拆迁人与房屋承!租人经协商达—不成补偿安置协【议,或者拆?迁当事人一方—拒,绝协商?补偿安置事宜—当事人?要求裁决的应当提出!书面:裁决申请向市房屋】拆迁管理《部门申请裁决被【拆迁人?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!的由市人民政府裁决!市房屋?拆迁管理《部门应当在受理【裁决申请之》日,起3:0个:工,。。作,日内作出书面裁决】
: 当事人对】裁决不服的可在自】裁决:。书送:达之日起3个月内】向人民法院起诉拆】迁人依照本细则规定!已对被拆迁人—作了货币补偿—或者提供《了拆迁?。安置用房、周—转用房?的诉讼?期间:。不停止拆迁》的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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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被【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!人在:裁决:规定的搬《迁期限内《未搬迁的由》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!部门:强制拆迁或》。者由:市房屋拆迁管理部】。门,依法申?请人民法院》强制拆迁《实施强制《拆迁前拆《迁,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!的有关事项向公【证机关办理证据保】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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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,十七条 尚》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!的建设项目转让的】应当符合国家有【关规定并经房屋拆迁!管理部门同》意原:拆迁补偿《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!、义务随之转—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!人和受让人》应当书面通知被拆】迁人并?自转让合同签订之】日起30日内予【。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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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《条 拆迁中涉及军事!设施、教堂》、寺庙、文物古迹等!房屋的依照有关【法律、法规的规【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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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《九条 市房屋拆迁】管理:部门应当《建立、健全拆迁档案!管理:制度加?强对拆迁档案的管理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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