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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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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《 ,为加强城市》。房屋拆迁管理—维护拆迁当事人的】合法权益保障—城市建设项目顺【利进行根据国务院】城市房屋拆》迁管理条例(以下】简称国?务院条例)结合【我市实际制定本实】施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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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【 凡在?南充市?市辖三区《(顺:庆、高坪《、嘉陵?),城,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!上实施房屋拆迁【并需要对被》拆迁人补偿安—置的适用《本实施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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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三条 城市房屋!拆迁必须《符合城市规划—有利于城市建设、】旧区改造、》改善生态环境保护】文物古?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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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! 拆:迁人依照本细则规定!对,被拆迁人给予补【。偿、安置;》被拆迁?人应当服从城—市规划建设需要在】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!成搬: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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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本细则所称拆迁人!是指取?。得房屋拆迁许可证】的单位?。
:。 ? 本细则《所称被?拆迁人是指被拆【迁房屋的《。所有人
第】五条 南充市建设】局(以下简》称,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)对全市城》市,房屋:。拆迁:工作实施监督管【理南充市人民政府房!屋拆迁?补偿安置管理办【公室(以下简称市】拆,迁,办)具体从事对【顺庆、高《坪、嘉?陵三区城镇房屋【拆迁工作实》施监督管《理工作顺庆、高坪、!嘉陵三区人民政府、!市级有?关部门应当依照【本,细则的规定》相互配合保证—房屋拆迁《管理:工,作的:顺利进行
】。 市土《地,行政主?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!、行政法规的规定负!责与城市房屋—拆迁有?关的土地管理工作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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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公安、广—播电视、《教,育、:房管:、电信、供》电、供?水,、供气?等部门?应当及?时协助办理》被,拆迁入的《户口迁移、学生转】学、电话移机、有线!电视迁装和水、【电、气?供应等有关事宜【除按照国《家有关规定外不得】。额外增加拆迁人和被!拆迁人的负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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