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?
】第四章 开标、评标!和中标
第】四十七?条 投标文件—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招标人或—其招标代理人—不,应接受
!(一)投标截—。止时间后《送达的;《
《 (二)未按招】。标文件要求提供担】保或担保有瑕—疵的;
《
, (三)未】密封:或,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!密封的
《
招标人应!当记:载投:标文件的送》达时间、密封情况是!。否符合?招标文件《要求并由接受人【和送达人签》。字
第四十八!条 开标应》在市公共资源交【易中心?进行并按《招标文件规定的时】间、地点公开—进行
?
? :。开标由招标》人或者其《。代理人主持邀请所】有投标人参》加依法必须》招标:项目的开标应当接受!有关行政监督部【门的监督
—
第?四十:九条 投标文件【有下列情《形之一的《由评标委员会—。按废标处理》
(【一)未加盖投标人公!章及未经法定代【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!委托的代理人签【字,的;
?
(二)超!过,招标文件规定—的项目完成期限的;!
》 (三)附有招标】人不能接受的—条,件的;
】 (四)明显—不符合技术规格【、技术标《准,要求的;
》
(五【)以:联合体方式投标【而无共同投标协【议的;
《
》(六)?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!、检验标准和方法等!。不符:合招标文件》要求的;
】 (七)》以他:人名义?投标的;
— (八)【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!中标的;《
》 (九?)其他不符》。合,招标文件实质性要】求的
第【。五十条 评标由招】标人依法组建的【评标委员会负—责,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开!标前二十四小时内组!成其名单在中标结果!确定前应当保密【。
,
? 评标委》员会由招标人和有关!技术、经济等方面的!专家:组成成员人数—为五人以上单—。数其中技术、经济等!。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得!少于成员总》数的三分之二对于政!。府投资工程》项目的评标评—。标委员?会成员应全部由【评标专家组成属【于政府性投资—的投资项目》非经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:批,准,评标委?员,会应全部由投—标人或其委托的招】标代理机构以—外的专家组》成
? 评》标专家应《当由招?标人从驻马》店市公共资源—交,易中心评标专家库】内的相?关,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采!取随机抽取方—式,确定
?
重大【、复杂技术项—目或市专家》库没:有相应专业评标专家!的依法可从》。国家:、省等有关》专家库抽取
【
第五十一条【 有下列情形—之一的不得担任评】。标委:员会成员《
? , (一《)投标?人,或者投标《人主要负责人—的,近,亲属;
《
, (二)项】目主管?部门或者行》政监督部门的—人,员,;
【(三)与《投标人有经济利【益关系可能》影响对投《标公正性评审的;】。
》。。 (四)在招—投标活动中》因违法行为受过刑】事处分或行政处【罚,的
第—五十二条 评标委员!会成员应当客观、】公正地履行职责【遵守:职业道德对所提【出的:评审:。意见承担《个,人责任
》 ? ,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!。私,下接触投标人—及其代理人》或,者与招标结果—有利害关系》的其他人不得收受】投标人、中介人、其!他厉:害关系?人的财务或者其他】好,处不得透《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!、比较和中》标候:选人的推荐情—。况
:
第《五十三条 评—标应当按照招标文】件载明的评标标准】和方法?进行不得《变,更招标文件已经【载,明的:评标标?准和方法
— ?。 (一)公路项目评!标应当按《照国家交通部关于贯!彻国:务院办公厅关—于进一步规》范,。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!见的通知执》行;
(!二)招标人不得拥】。有任何投标加分【。权利;
】 (三)对采用综】合评标法的评标项目!其投标?书分为商务标书和技!术标书两部》分分别?密封:投标开标时其商【务,标书交由行政—监督部门《监督保管其技术【标书经评委评分【、排序并向所—有投标人公布再由】评委对商务标—进行评分最》。后由技术《标和商务标》合计总分排序—选取中标候选人
!。
第五《十,四条 评《标委员会应推荐【一至: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标!明排列顺序》
《 招?标人根据评标委【员会:的评标?报告和推《荐的:中标候选《人确定中标》人招标人不得—选,择,中,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!。人中标?
?
第:五十五条 使用【国有:资金投?。资或者?国家融资的》项目:招标人应当确定排】名第一的中标候选】人为中标人排名第】一的中标候选人放】弃,中标、因不》。可抗力提出不能履】行合同或者招—标文:件,。规定应当《提交:履约保证《金而在?。规定的期限》未能提交的招标人】可以确?定排名第《二的中标候选人为】。中标人
《
排名【。第二的中标》候选人因前》款规定的同样原【因,不能签?。订合:。同的招标人》可以确定排》名第三的《中标候选人为—中标人?
,
, ? 国家对《中标人的确定另【有规定的从其规定
!
?第五十六条 评标】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!效期:结束日前完成评标】应当:在开标后《进行
》 : 评标委员会提出】书面评标报告后十五!日内招标人应当确】定中标人《。。。但最迟应当》。在投标有《效期结束日三十个】工,作日前确定
【 《对工程建设项目【实行招标中标公示制!度在发出中标通知书!前对中标《候,选人进行公示—公,示,时间不应《少于三?日经公示未》发现有?实质:性疑义的方》可确:定为中标人
】 招标人应当在!确定中标人之日起七!日内向中标》。人发:出中标通知》书并同时将中标【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!的投标人
》
?。 招标项目—设有: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!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!工作日内向中标人】和未中标的》投标人退《还投:标保证?金在投标有效期满】前确定中标人的【应当在?确定中标人后五个】。工作日内退还—
》 招标人应》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!之日起三十日—内按照招标文件和】中标人的投》标文:件,与中标人签》定合同签定书面合同!后七日内中》标人应当将合同【副本:报行:政监:。督部门备案
! 投标文件要求】中标人提交履—约保证金或》者其他形式履约担】保的中标《人应当?提交;拒绝提交【的视为放弃中标项】目招标人要求中【标人: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!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!标,人应当同时》向中标人提供工【程款支付担保
! 招标》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!保证:金不得强制要求中标!人垫付中标项目建】设资金
》 招》标人无?。正当理由《不得终止招标活动
!
:
第五十七条 招】标人: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!低,报价、增加工作量】、缩短工期或其【他违背中标》人意:愿的要求《以此作为中标通知】书,和,签订:合同的条件
】。
第:五十:八条: 依法?必须招?标的项目招标人应】当自确定中标人【之日起十五日—内向有?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!。招,标投:。标,情况的书面报告【。书面报告《应当包括《。以下内容
》
? (一)招标方】式,和发布?。招标公告的》媒介;
《
(—二)招标文件的主】要,内容;
【。 (三《)评标?委,员会成员名单和评】。标报告;
— ?。 (四)中》标结果;
— , (五)招标】投标活动中其—他应:说,明的重?要,事,项
第—五十九条 未经【招标人同意中标人】不得在中《标后调换投标文件中!确定的项《。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!人员
?
?第六:。十条 中《标人不得向他人转】让中:。标项目不得将中标】项目肢解后分—。别向他人转让招标】人也不得要求中标人!转让中标项目或【。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向!他人转让、分包
! 中标—人按照合同约—定或者?经招标人同意可【以将中标项目的部】分非主?体,、非关键性》工作分包给他人【完成但分《。包,部分不得超过中标价!格的30《%;接受分包—的人应当具备相【。应的资?。格条件并不得再【次分包
》
,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