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第四章 —开标、评标和中标
!
第《四十七条 投标文件!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招标人或其招标代】理人不应接受
】 ? (一?)投标?截止时间后》。送达的;
! (二?)未:按招标文件》要求提供担》保或担保《有瑕疵的;
! (三)未—密封或?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!密封的
《
: 招标人应【当记载投标》文件的送达时间【、,密封情况是否符合招!标文件要求并—由接受人和送达人】签字
第四】十八条 开标应在】市公共?。资,源交易中心进行【并按招标文件规【定的时间、地—点公开进行
【 ? 开标?。由招标?人或者其代理人主持!邀请:所有:投,标人参加依法必须招!。标项:目的开标应当接受】有,关行政?监督部?。。门的监督
【
第四?十九条?。 投标文件有下【列情形?之一的由评标委【员会按废标》处理
【 (:一)未加盖投—标人公?。章及未经法定代表】人或者法定代表【人委托的代理人【签,字的:;
(二!)超过招标文件规】。定的:项目完成《期限的?;
— ,(三)附有招标人】不能接?受的条件的;
! (四)—明显不符《。合技术规格、技术标!。。准要求的《;
? (五)【以联合体方式—投标而无共同投标协!议的;?
(【六):。载明的货物包—装方式、检验标【准和方法等不符合】招标:文件要求《。的;
(!。七)以?他,人名义投标的;
! 《(八)采取不正当】手段谋取中标的;
!
《 (九)其》他不符合招》标文件?实质性要求的—。
第五十【条 评标由》招标人?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!会负责评标委员【会应当?在开标前《二十四小《时内组成其名—。单在中标结》果确定?。前应当保《密
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】人和有?关技术、经济—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!员人数为五人以上】单数其中技术—、经济等《方面的专家人—数不得少于成员总】数,的三分之二对—于政府投资》工程项目《的评:。标评标委《。。员,会成:。员应全部《由评标专家组成属】于政府性《。投资的投资项—目非经县级》以上人民《政府:批准评标委员—会应全部由投—标人或?其委托的《招标:代理机构以外—的专:家组成
】 评标?专家应当由招标人】从驻马?店市: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】评标专家库》内的相关专业的专】家,名单中采取随机抽】取方式确定
! :重大、复杂》技术项目或市—专家库没有》相应:专业评标专家的依】法,可从国家、省等【有关专家《库抽取
》
,
第五十一条 有】下,列,。情形之?一,的不得担《任评:标,委员:会成员
— (一)投【标人或者投》标人主要负责—人的:近亲属;
】 (二)项目主管!部,门或者行政监督部】门的人员;
! (?三):与投标人有经济【利益:关系可能影响对投】标公正性评审—。的;
《 《(四:)在招投标》活动:中因违法行为受【过刑事处分或行【政处罚的《
第五十【二,条 :评标委员《会成员?应当客观《、公正地履行职责】遵守职业道德对【所提出的评审意【见承担个人》责任
【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!。。得,私下接触投》标人及其代》理人或者与》招标结果有利害关】系的其他人不—得收受?投标人、中介人、其!他厉:害关系人的财务【或,。者其他好处不得透】露对投标文件的评】审、比较和中—标候选人《。的推荐情况
【
,
第五十三》条 评标应当—按照招标文件载【明的评标标准—和方法进行》不得变更招》标文件已经》载明的评标》标准和方法
! (一)公路【。项目评标应》当,按照国家《交通部?。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!厅关于进一步—规,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!意见的通知执行;】
? :。 (二)招标人【不得:拥有任?何投标加分权利;
!
(三)】。对,采用综合评标法【的评标?项目其投标书分为】商务标书《和技术标《书两部分《分别密封投标开标时!其商务标书交由行政!。监督部?门,监督保管《其,技,术,。标书经评委评—分、排序《并向所有投标人【公布再由评委对【商务标进行评分【最后由技术标和商】务标合计总分排序】选取:中,标候选?人
第—五十四条 评标委】员会:应,推荐一至三》名中标候选人—并标明排列顺序
】
》招标:人根:据评标?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和!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!定中标人招标—。人不得选择中标【候,选人以外的投—标人中标
【
第五十五条 使】。用国有资金投资或】者国家融资的—项目:招标人应当确定【排名第一的》。中标候?选人为中《标人排名第一的中】标候选人《放弃中标、》因不可?。抗力提出不能履行】。合同或者招标—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!约保证金而在规【定的期限《未能提交的》招标人可以确—定排名第二的中标】候选人为中标人
】
排名【第二的中标候选【人因前款规》定,的同样原因不能【。签订合同的招标【人可:以确定排名》第三:的中标?候选人为中标人【
:。 ?。 国家对中标—人的确定另》有,规定的?从其规定
】第五十六条 评【标和定标应当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!前完成评标应当【在开标后进行
!。 : 评标委员会提出】书面:评标报?告后十五《。日内招标人应当确】定中标人但》。。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!期结束日三》十个工作《日,前,确定
对!。工程建设项目—。实行招标中标公示】制度在发出中—标通知书前》对中标候选人进【行公示公示时间【不应少于三日经公示!未发现有实》质性疑义《的方可确定为中标人!
招标人!。应当在确定》中标人?之日起七日内向中】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!并同时将《中标结?果通: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!人
招标!项目设有投标保【证金的应《当在投标有》效期:。满后五个工作日【。内向中标人和—未中:标的投标人退—还投标保证金在【投标有效期满—前确:定中标人的应当【在,确定中标《人后五个工作—。日内退还《
? 招标人应当】在中标通知》书发出之日起三十】日内按照招》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!标文件与《中标人签定》合同签定书面合【同后七日《内中标人应当—将合同副本报行【政监督部门备案【。
投【标文件?要求中标《。人提:交履约保证金或【。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!的中标人应当提交】;拒:绝提交?的,视为放弃《中标项?目招标人要求—中标人提供履约【保证金或其》他形式履约担保的】招标人?应当同时向中标【人提供工程款—。支付:担保
》 招标人不得擅!自提高?履约保证金》不,得强:制要:求中标人垫》付中标项目建设资】。金
》 招标《人无正?当理由不得终—止招标?活动
?
?第五十七《条 招?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!出压:低报价、增》加工作量《、缩短工《期,或其他违背中标人】。意愿的要求以此作】为中标通知书和签】订合同的《条件
第五十!八条 依《法必须招标的项【目,招标人应当自确定】。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!内,向有关行政监督部】门提交招标投标【情况的书面报—告书面报告应当【包括以下《。内容
(!一)招标方式和发】布招:。标公:告的媒介《;
(二!)招标?文件:。的主要内容;
!。 (三》)评标委员会成员】名单和评《标报:告;:
? (四)—中标结?果,;,
(【五):招标投标活动中其】他应:说明的重《要,事项
》
第五十九条— 未经?招标人同意》。中标人?不得在中标》后调换?投标文件中确—。定的项目负责—人和主?要技术人员》
第》六,十条 中标人—不,得向他人转让中【标项目不得》。将中标项目肢解【后分别向他》人转让招《标人:。。也不得要求中标人转!让中标项目或将【。中标项目肢解后向他!人,转让、分包
!。 中标人按照合】同约定或者经招标】人同意可以将—中标项目的部—分非主体《。、,非关键?性,工作分包给他—人完:成但分包部分—不得:超过中标价格的3】0%;接受》。。分,。包的人应当具备【相应的?资格条件《并不得再次分包
!
,。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