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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四章 开标、评标】和中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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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—七条 投标文件有下!列情形之《一的招标人或其招】。标,。。代理人不应接—受
? (》一)投标截止—时间后送《达的;
!(二)未按招标文】件要求?提供担?保或担保有瑕疵【的;
(!三)未密封或者【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!封的
《。 《招标:人应当记载投—。标,文件的送《达时间、《密封情况《是否符合招标文件】要求并由接受人和送!达人签?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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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八条】 开标?应在市公共资—源交易中心进—行,并按招标文件规定】的时间?、地点公《开进行?
开【标由招?标人或者其》代理:人主持邀《请所有投《标人参加依法—必须招标《项目的开标》应,当接受有《关行:政监督部门的监督】
第四十九条! 投标文件》有下列情《。形之一的由评标委】员会按废标》处理:
(一)!未加盖投标人—公章及未经法—定,代表人或者法定【。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!签字的;
【 , (二)超过【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!完成期限的;—
(三)!附有招标人不—能接受的条件的【;
(四!。)明显不符合技术】规格、技术标—。准要求的;
【 (五)以联!合体方?式投标而无共同投】标协议的;
】。 (六)载明的!货物包装《方,式,。、检验标准和方法等!不符合招标文件【要求:的;
《。 (七)【以他人名《义投标的;》
《 (八《)采取不正当手段】谋取中?标的;
【 :(九)其他不符合】招标:文件:实质:性要求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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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五十:条 :评标由招标》人依法组《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!评标委?员会应当在开标【前二:十四小时内组成【。其名单在中》标结果确定前—应当保密
! 评标委员会—由招标人和有关技术!、经济等方面的专】家组成成员人数【为五:人以上单数其—中,技术、经济等—方面:的专:家人数不得》少于成员总数的三】分之二对于政—府投资工程》项目的评标评—。标委员会成员应【全部由评标专家【组,成属于政《府性投资的投资项】目非经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批准评标【委,员会应全部由投【标人或其《委托的招标代理【机构以外的专家组成!
: 评标专家】应当由?招标人从驻马店市公!共资:源交易?中,心评:标专家库内的相关专!业的专家名》单中采取随机抽取方!式确定
》 《重大、复杂技术【项目或市专家库没有!相应专业评标专家的!依法可从国家、省等!有关专家库》抽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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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一【条, 有: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!担任评?标委员?会,。成员
】(,一)投标人或—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!的近亲属;
【 (二)项目!主,管部门或《者行政监《督部门的人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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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三)与投标人—有经:济利益关《系可能?。影响:对投标公正性评【审的;
》 (四)在招!投,标活动中因违法行】为受过刑事处分【或行:政,。处罚的
第五!十二条 评标委员】会成员应当客观、公!正地履行职责遵守】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!评审意见承担—。个人责?任
?。 : 评标委》员,会成员不得私—下接触?投标:人及其代《。理人或?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!。关系的?其他人不得收受【投标:人、中介人、其【他厉害关系人—的财务或者其他【好,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!件的评审、比较和中!标候选?人的推荐《情况
第【五十三条 评标【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载!明的:评标标准《和方法进行不—得变更招标文件已经!。载明的评标》标准和方法
!。 :(一)公路项目【评标应当按照—国家交通部》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!厅关于进一步—规范招投标活动的】若干意见《的通知执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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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招!标人:不得拥有任何投标加!分权利;
— , (三)对【。采用综?合评标法的评标项】目其投标书分为商】务标书?和技术标《书两部分分别密【封投标开标时其【商务标书交由行【政监督部《门监督保管其技【。术标书经评委评分】、排序并向所有投】标,人公布?再由评?委,对商:务标进行《评分最后《。由,技术标和商务标合】计总分排序》选,取中标候选》人
第—五十四条 》评标委员会》应推荐一至三名【中标候?选,人并标明排列顺【序
》 招标人》根,据评标委员会的【评标报告和推—荐的中标候选—人确定中标》人招标人不得选择中!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!。人中:标
》。第五十五条》 使用国有》资金投资或》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!标人应当确定排名】第一的?中标候选人为中【标人排?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!放弃:。中标、?因,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!。行合:同或:者招标文件规定【应当提?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!。定的:期限未能提》交,的招标人可》以确定排名》第二的中标候—选人为中标人
】 《排,。名第二的中标—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!同,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!。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!名第三的中》标候选人为中标人】
国家对!中标人?的确定另《有规定的从其—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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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五十六条《 评标和定标应【当在投标有》效期结束日前完【成评标应当在—开标:后进行
】 评标委员会—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!十五:日内招标人应当确定!中标人但《最迟应?当在投?标有效期结束—日三十个工作日前】确定
】对工程建设项目实】行,招标中标《公示制度《。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!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!示公:示时间不应少—于三日经公示未发现!有实质?性疑义的方》可确定为中标—人
— 招:。标人:。应当在确定中标人之!日起七?日内向中标人发【出中标通《知书并同时将中标】结果通知所有未【中标:的投:标人
【 ,招标项目设》有,投标保证金》的应当?在投标有效》期满后五个》工作日内向中标【人和:未中标的投标—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在!投标有效《期满前确定中标【人的应当在》确定中标《。人后五?个工作日《。内退:还
》 招标人应当【在中标?通,知书:发出之日起三十【日内按照《招,标文件?和中标?人的投标文件—与,中标人签定合同【签定:书面合同后七日内】中标人应当将合【同副本报《行政监督《。。。部门备案
】。 投?标文:件要求中标人—提,交履约保证金或者】其他:形式履约《担保的中标》人应当?提交:;拒绝提交的视为放!弃,中标项?目,。招标:人要求中标》。人提供履《约保证金《或其他形式履约担】。保的招标人应当同】时向中标人提—供工程款《支付担保
— 招标人【不得擅自提》高履约保证金不得】强制要?。求中:标人垫付中标—项目建设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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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人无!正当理由不得—终止招标活》动
第—五十七条 招标人】不得向中标人提出】压低报价、增加【工作:量、缩短工期或其他!违背中标人意愿的】要,求以此作为》中标通知书》和签订合《同,的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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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八条 依!法必须招标的—项目招标《人,应当自?确定中?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!向有关行政监—督,部门提交招》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!告书面报告应—。当,包括以下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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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一)招》标,方,式和发布招标—公告的媒介;
! ?(二)招标》文件的主要内—容,;
(】三)评标委员会成员!名单和评标报告;】
? , ,。 (四)中标结【果;
】。(五)招标》投标:活动中其他应—说明的重要事—项
》第五十九条 —未经招标人同意中】标人不得在》中标后?调换投标文件中确】定,的,项目负责人和主【要,技术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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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条 中标!人不得向《他人转?让中标项目》不得将中标》项目肢解后》分,别向他人转让招【。标人也不得》要求中?标,人转让?中标项目或将中标项!目肢解后《向他人转让、分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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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标人按!照合:同,约,定,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!以将中标《项目的部分》非主体、非关键性工!。作分包给他人完成】但分:包部分不得超过【中标价格的30%;!接受分包的人—应当:具备相应的资—格条件并不得—再次:分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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