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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五章 法律—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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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一条 对!违反本办法的—行为中华人民共和】国,招,标,投标法及国家其他】有关:法规:有明确处罚规定的】按照其规定进—行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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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六十二条 —有关:行政监?。督部门应当将监【督过程中发现—的违法行为及时【以书面形《式通知项目审批【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可!以根据?情况依法《暂停项目执行或【者暂停资金拨—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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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!十三条 《违反本办《法第十三条规—定,未经核准擅自组【织邀请招标的有【关行政监督部门应】当责令其改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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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四条】 招:标人或者招标代理】机,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有关行政监督部【门责令其《限期改?正根据情节可处三万!元以下的罚款;情】。节严重的招标无【效
— (一)未在指定的!媒介发?布招标公告的;
!。 , (二)邀【请招标不《依法发出投标—邀请书的《;
》 (三)自—招标:文件或资格预审文】件出售之《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!止少于?五个工作日的;
! (四)依】法必须?招标的项目自—招标文件开》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!投标文?件截止之日止少于】二十:日的;
】 (:五)应当公开招标】而,不公开招标的;【
(【六,),不具备招标条件【而进行招《标的:;,
—(七)应当履—行,核准:手续而未履行的【;
《 (八)不【按项:目审批部门核准内】容,进行招?标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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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九)在!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!。间后接收投标—文,。。件的;
!。(十)投标人数【量不符?合法定要《求不重新招标—的
》 被认定为—招标无效的应当重】新招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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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五条 依!法必须进行招标【的,项目而?不招:标的:将必须?进行招标的项目化】整为零或《者以其他任何—方式规避招标—的有关行《政监督部门责令【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!合同金额《千,分之五以上千分之】十以下的罚款;【对全部或《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!的项目项目审批【部门可以《暂停:项,目执行或者暂停资】金拨:付;对单位直—接负责的主管—人员:和其他直接责任【人员依法给予处分】
第六【十六条 招标人【。在发布?招标公告、发出【投标邀请书或者发】放招标文件后—终止招标给潜在【的投标人《造成损失的应当【赔偿:损失;无正》当理由?的由行政《监督部?门责令改正可—处以中标项》目金:额千分?之五以上千分之十】以,。下,的罚: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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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《。七条 招《标代理机构伪造、涂!改、转让资》格证书、或者超【越资质等级》从事招标代理业【务的由有关行政【监督部门处以一万】元以上三万元—以下罚款
— 前》款所列行为影—响中标?结,果的中标无效给招标!。人、:投标人造成》的损失依法赔偿损失!
第六十八条! 违反本办法—规定规避行》政监督的由行—。政监督?部门责令改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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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九条 行政!监督部门在招标【投标监督活动中【有下列情况》之一的对直接负【责的主管人员和其】他直接?责任人给予行政处】分;: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刑事责任
】 (一)为招!标人指定招标—代理机构的;
】 (》二)强制招》标人委托招标—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!。宜的;
》 (三)直接!或间接干预评—标,。的;
(!四)为招标人指【定标底编制》单位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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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五)非法成立!行业招?标投标管《理机构代《替招标代理机—构工作的;
【。 , , (六)违法向】招标人、投标—人收取?费用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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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徇!私,舞,弊、:滥用职权或者玩忽】。职守的?;,
(八】)以其他方式—。非法干涉招标投【标活动的
! (九?)其他单位》和个人利用职—权进行前款违—。法行为?的依照前款规定【追究责任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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