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! 第?三章 招标、投标 ! 第十六条 依!。法必须招《标的:工程建设《项目应当具备下【列条件才能》进行招?标 ?    《(一)招标人—已,。经依:法成立; — ,   (二)初步】。设,计及概?算应当履行审批手】续,的已经?批准;    】 (三)《招标范围、招—标,。方式和招标组织【形式等?应当履行核准—手续:的已经核准; 】    (四)建设!资,金已按规定验证【。落实或资金来源已】经落实;  【   (五)规【划、用地手》续已办理并符合工】程建设的要求; 】     (—。六)有?招标所需的设—计图纸及技术—。资料;  —   ?(七)法律、法【规、规章规定的【其他条件 第!十,七条 建设单位在】向项目审批部—门报送依法必—须进行招标建设【项目的可行性研【究报告时应》当同时拟《定项目的招标—方案报项目审批部门!核准 招标方【案的内容《包括 ?。 ,    (一)建】设,。项目:的勘察、《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】。以及:重要设备、材料【等采购活动的具【体,。招标范围《;     (二!。。)建设项目的勘察】、设计、《施工、监理以及重】要设备、材料等采】购活:动,拟采用?。的招标组织形式、招!标,。方,式拟采用自行招标、!邀请招标的应当以】书面形式说明—理由     项!目审批部门核—准的招标方》案,应当抄送有》关行:政监督部《门 ? ,。 第十八条 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一!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!     —(一)提出招标【申,请由相关招》投标管理机构—对招标人和招标工】程的条件进行审核;!     (二)!编制招标《文,件、资格预审文件】;     【(三)发布招标【。公告:(资格?预审公告)或发【出招标邀请书; !  :  (四)对投标】。人,进行资格《审查并将审查结果】通知各投标人; 】    《 (五)向合格【的潜在?。投标人分发招—标文件和有关资【料;   —  :(六)组《织投标人《踏勘:现场并对有关问题作!介绍和说明》;   》。  (七)组建评标!委员会; —    (》八)组织《开标、评标、定【标; 《    (九)【中标:公,示;     (!十)按规《定,向招投?。标管理机构提交招投!标情况书《面报:告;:     —(,十,一)发出中》标通知书;  】   (十二)【签订合同《 ,    《 采取?资格后审的》。其相关?程序:按有关规《定,执行 第十】九条 ?依法必须进行—招标投标的工程建设!。项目中使《用财政预算资金【、纳入财《政,。管理:的政府性专》项建设?资,金、国家融》资、国际组织或者外!国政府资金的基础设!施和公用事业—项目由行政主管部】门作为?招标人的应报同级人!民政府批《准其中使用财政资】金的工程根据中【。华人民共和国—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!集中采购《机构代理采购—或,自行招标采购— , 第二十条【 ,从事:招标代理业》务的招标代理机构】的资:格认:定按:照国家规《定执行 — 第二?十一条 招标代【理机构应当》在招标人委托的范】围内承担招标事宜】招标:代理机构可以在【其资格等级》。范围内承担下—列招标?。事宜:  ?   (一》)拟订招标方案编】制和出售招标文件、!资格预审《文件; 《  :   (二)审查】。投标人资《。格;     】(,三)编制标底; !    (四)组织!投,标人踏勘现场—;  《   (五)—组织开标、评标协助!招标:人,。定标:; :     (六【)草拟合同;—     —。(,七)招标人委托的其!他事项   【  招标代理机【构不得无权代理、】越权代理不得明知】。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!代理 ?     招标【代理机构不得接【受,同一招标项目的投】标代:理和投?标咨询业《务;未经招标人同意!不得转让招标—代理业?务 第二十】二条 招《标人具?有编:制招标文件和组【织,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!办理:招标事宜 》     招—标人自行办理招【标事宜的应当—具备下列条件并向】有关行政监》督部门备案 【    (一)是法!人或者其《他组织?;, :。    (二)具有!与招:标项目?规模和复杂程度【相适应的专业技术】力量;   【  (三《)设有专门的招标】机构或者有三—名以上招标业务【人员:;, :    (四)熟】悉有关招标投—标的法律、法规【和规章   【。  招标人》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!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得强制》招标:人委托招标》。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!宜;招标人》不,具备自?行招标条件的应当】委,托具有相应资格的】招标代理《机构代?理招标任何单位和】个人:。不得以任《何方式为其指定代】理机构? 第》二十三条《 招标人采用公开】招标方式的应当发】布招标公《告依法必须》进行招标的》项目的招标公告【。应当:通过有关部门—指定:的报刊、信》息网络?以及市公《共资源交《易中心网站或者市级!以上报刊如驻马【店日报和天中—晚报发布 第!二,十四条? 招标公《告的发布应当载【明招标人的名—称和地址《招标项目的性—质、数量、实施地点!、时间和投标人的资!质等级以《及获取招标文—件或:者,资格:预审文?件的:地点、时间、—费用等?事,项  《   招《标公告规定的报名】。时,间,、资格预审文件或】者招标?。文件的发放时间自招!标公告发《布之:日起不?得少于五个工作日】不得规定报名限额、!限,量发:放数额     !。招标:。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!预审的应当》在招标公告中明【确 第—二十五条 》招标人?对,潜在:投标人实行资格预审!的应:当将资格预审条【件、标准、》淘汰方法、拟—选,定的投标人》的数量?载入:资格:预审文件或》在招标公告中载【。明   》。  在资格》预,审文件?中不得含《有歧:视,潜,在投:标人的条款》不,。得含有权利》义务不对等的条款】不,得在资格《预审文件中违—反已设置的预审【条件、标准、淘【。汰,方法设定特权条【款     【招标人应当按照【资格预审文件—进行资格预审— ? 第二十六条 使】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!国家融资项目—的招标人在》进行资格预》审时应当采用集体讨!论方式?有关行政监》督部:门应当参《加,监督 第二十!七条 招标人应当将!资,格预审结果同时书】面通知所有申请参加!资,格预审的《潜在投标人并—向未通过资》格预审的潜在—投,标人书面说明理由】同时招标人应—将资格预审结果【。。报行政监《督部门?备案 第【二十八条《 依法必须招—标的项目招标人【在发出招标文件五】个工:作日:之前应当将》。招标文件报》。有关:行政监?督部门备案 !第二十九条 使用财!政预算资《金、纳入财政管理】的政府性专项建【设资金的工程建设】项目:依法必须进行招【标的招标文》件中:。。确定的建设标—准、建设内容—。。、投资总额不得【超出批准的》初步设计及概算范围!超出批准范围的应】在,发出招标《文件之前报初步设计!及概算审核》部,门,审核经审核同意后】方可进行招标— ? ,第三十条 招标人】根据施工招》标项目?的特点?和需:要编制招标文件招】标,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!容 :  : ,  (一)》投标:邀,请书; 》    (二—),投标人须知;— ,     》(三)?。。合同主?要,条款; 》    (四)投标!文件格式;   !  (五)采用【工程量清单招—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!清单;  —   ?(六)?技术条?款; 《    (七)【设计图?纸; 《 ,   (八)评标】标准和方法; 【  :   (九)投【标辅助材料 —     》招,标人应当在招标文】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!和条件并《。用醒:目的方式《标明 第【三十一条 招标【文件不得含有倾向】或排斥潜《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!违反:法律、法规和规【章的规定    ! 国:家,对投标人的资—格条:件有规定的》招,标人在招标文件中】载明的投标人资【格,条件不得低于国家规!定的条件   】 , 招标文件规定的各!项技术标准应符【合国家技术》法规的规定 【   ? 招标文件中规【定的各项技》术标准?均,。不得:要求或标明某—一特定的专利—、,商标、名称、—设计、原产地—或生产供应》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!排斥潜在投标人的】。其他内容如果必【须引:用某一生产》供应者的技》术标准才能准—确或清楚《地,说明拟?招标:。项目的技术标准【时则应当在》参照:。后面加上《。“或:。相,当于:”的字样 — 第?三十二条 招标【人,发放招标文件或者资!。格预审文件》收费的?不得超出编》制和:印刷:该,。文件的成本招标【文件或资《格预审文件收费【标,准应当在出售招标文!件,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说!明 》第,。三,十三:条 投标人对招【标文件有《疑问的应当》在提交投标文—件截止时间》十七日?前向招标《人提出招标人应当】在投标文件截—止时间十《五日前?以书面形式》通知所?有投标人或者—召开投标答疑—会的形式向所有投】标人进行一致的【解答 第三】。十四条 提交投【标文件的投标—人少于三《个的招标人》应当依法重新—招标重新招标后【投标人仍少于三个】的属: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!设项:目报经原审批—部门批准后》可以:不再进行招》标;其他工程建设项!目,招标人可自》。行决定不再进行【。招标对货物招标的】从其规定 】第三:十五条 《两个:。以上:法人或者其他组【织可:以组成一个》。联合体以一个投标】人的身?。份共同投《标   》  联?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!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!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!得组成新的联合【体,或参加其《他联合体在同—一项目中投标 ! 第三十六条 联合!体,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!过的其组《成的任何变》。化都必须在提交投】。标文件截止之日【前,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如!果变化后《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!含有:事先未经过》资格预审或》。。者资格预《审,不合格的法人或【者,其他:组,织或者?使联合体的资质降】到资格预审文—。件中规定的最低【标准:以下招标人有权【拒绝相?同专业的企》业组成联《合体按?照资质等级最低的企!业的:业务许?可范围承揽工程【 《第三:十七条 联合体各】方必须指定》牵头人授权其代表】所有联合《体,成员负?责投标和合同—实施阶?段的主?办、协调工作—。。并应当向招》标人:提交由所有联合【体成员法定代表人】签署的授权书 】。 第三十八条【 联合?体投标的应当以【联合:体各方或《者联合体《中牵头人的》名义提交投标保证】金以联合《体中牵头人名义提】交的投标保证—金对联?合体各成员具有【约束力? 第三十九条! 工程建设招标项目!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!标人应当组》织潜在投《标人踏堪项目—现场:   《  (一)项目选址!有特殊要求的—; ?    (二—)项目建设条—件较:。为复:杂的; 》。   ? (:三)多数潜在投标人!要,求踏勘现《场的 —。第四十条《 招标人可采用有标!底招标?或无标底招标鼓励】采用工程量报价【清单招标和无标【。底招标对于设有标底!的应当参考标底【但,在招标文件中—不得规?定将:标底作为《中,标或废标的决定性】条件标?底必须?保,密对于无标底施工】招标的可设定参考】标底参考标底不【直接:参与评标但可作【为确:定投标?最高报价限》价或投标报价是否有!效的依据《 ? 第四十一条 投】标人应当《按照:招标文件的》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加!盖投标人的公章【并经法定代表人或】者法定代表》人,委托的代理人签字】进行密?封在招标文件要【求提交投标文件的】截,止时间前《送达投标地点  !   ? 投标书商》务,标应由?投标人法定代—表人逐页签名投【标书:装订应统一纸张【、字:体规格  —   在开标—前任何单位》和个人不得开—启投标文《件或:。破坏其密《封 《 第:四,。十二条 建设工【程项目的《投标人不《得安排同一项目负责!人或者主要技术【人员:同时:参加三个以》上,施工、监理项目的】投,标招:标人:。要求低于三个的从其!要求     】。施工单位和建—设,监,理单位之间》存在:隶属关?系,的不:得同时参与同一建】设工程的投标 【 第四十—三条: 招:标人在招《标文件中载明要求投!标人提?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!合理地确定投—。标保证金的数额【最高不?得超过招标人组织招!标所需费《。用,。三分之一  【   投《标人在?投标有?效期内撤《回投:标的:投标保?证金不予退回 【 , 第四十四条 项!目设计采《取公开招《标,方式的?对达到招标文件【规定要求的未中标】方案招标《人应当在招标—公告中?载明是否给予经济补!偿及补偿《数,额;采取邀请招标方!式的应?当对达?到招标文件规定要】求,的未中标方案—给予经济补偿补【偿数额应当在—投,标邀请?书中:载明 —第四十五条 —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!串通投标《报价 ?    《 (一)投标人之间!相互约定抬高或压】低投标报价;—     (二】)投标人《之间相互《约定: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!高、中、《低价位报价;—。。   《  (三)投标人】之,间先:进行内?部竞价?。。内定中?标,人然后再参加—投标;     !(四)投《标人之间其他串通】投,标,报价的行《为 第—四十六条 下列【行为均?属,招,标人与投《。标人串通投标 】   ? (一)招》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!标,文件并将投标情况】告知其他投标人【。或者协助投标人【撤换投标文件—更改报价; 【    (》二,)招标?人向投?标人泄露标》底; 《  :。  (三)招标【人,与投标人商定—投标时?压低或抬高标—价中标?。后再给投标》人或招标人额外【补偿;     !(四)招标人—预先内定中标人;】 :    《。(五)其《他串通投标行为 ! :